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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專用

人人文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非煤露天礦邊坡工程技術規范

Technicalcodefornon-coalopen-pit

mineslopeengineering

GB51016-2014專用

主編部門:中國冶金建設協會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人人文庫

中國計劃出版社

2014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專用

非煤露天礦邊坡工程技術規范

GB51016-2014

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

網址:www.jhpres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C座3層

郵政編碼:100038電話:(010)63906433(發行部)

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

三河富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印刷

850mm×1168mm1/324.5印張114千字

2015年1月第1版2015年1月第1次印刷

人人文庫☆

統一書號:1580242·501

定價:27.00元

版權所有侵權必究

侵權舉報電話:(010)63906404

如有印裝質量問題,請寄本社出版部調換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495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

《非煤露天礦邊坡工程技術規范》的公告

現批準《非煤露天礦邊坡工程技術規范》專用為國家標準,編號

為GB51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

3.0.13、6.1.1、11.1.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7月13日

人人文庫

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08年工程建設

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二批)〉的通知》(建標〔2008〕105號)

的要求,由中勘冶金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會同有關單位

編制完成的。

在本規范編制過程中,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

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內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

礎上,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11章6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專用包括:總則、術語和

符號、基本規定、邊坡工程勘察、邊坡穩定性評價、邊坡監測、邊坡

靠幫過程控制與維護、邊坡治理工程設計、邊坡治理工程施工、工

程檢測與驗收、安全與環保等。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

由中勘冶金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

釋。為提高規范質量,請有關單位在執行本規范過程中注意總結

經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寄交(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東風中路1285號,郵政編碼:071069),E-mail:guifan1@126.com,以

便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人人文庫單位、參編單位、參加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

查人:

主編單位:中勘冶金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參編單位:北京科技大學

中鋼集團馬鞍山礦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

·1·

武漢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包鋼集團公司白云鄂博鐵礦

中國瑞林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

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參加單位:鞍鋼集團礦業公司

華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責任公司

桂林理工大學

主要起草人:李九鳴王廣和唐輝明楊書濤高永濤

王宏志王哲英楊占峰周叔舉馬旭峰

王家臣代永新伍法權汪專用斌劉文連

吳順川劉新社肖明貴周創兵周杰華

賀健溫貴蒲海波

主要審查人:顧寶和趙廣山于寶池王運敏王艷輝

王慧珍牛京考李福申劉曉米子軍

沈小克邵安林吳恒項勃姬志勇

人人文庫

·2·

目次

1總則…………………(1)

2術語和符號………………(2)

2.1術語……………………(2)

2.2符號……………………(4)

3基本規定…………………(6)

4邊坡工程勘察……………(8)

4.1一般規定………………(8)

4.2可行性研究階段…………專用(8)

4.3設計階段………………(9)

4.4開采階段………………(12)

4.5工程地質測繪與調查……(13)

4.6勘探與取樣……………(15)

4.7原位測試………………(17)

4.8室內試驗………………(17)

5邊坡穩定性評價…………(20)

5.1一般規定………………(20)

5.2分析與計算……………(20)

5.3評價與成果報告人人文庫…………(22)

6邊坡監測…………………(24)

6.1一般規定………………(24)

6.2變形監測………………(25)

6.3應力監測………………(27)

6.4振動監測………………(27)

6.5降雨和地下水監測………(28)

·1·

6.6滑坡監測………………(29)

7邊坡靠幫過程控制與維護………………(31)

7.1一般規定………………(31)

7.2邊坡靠幫過程控制………(31)

7.3靠幫邊坡日常維護和變形控制……………(32)

8邊坡治理工程設計………(33)

8.1一般規定………………(33)

8.2疏排水…………………(33)

8.3削坡減載………………(34)

8.4錨桿……………………(34)

8.5噴錨支護………………(37)

8.6抗滑樁…………………(37)

8.7框架梁錨固……………專用(38)

8.8擋墻……………………(38)

8.9其他治理方法……………(39)

9邊坡治理工程施工………(41)

9.1一般規定………………(41)

9.2施工組織設計……………(41)

9.3信息化施工……………(42)

9.4施工險情應急措施………(42)

10工程檢測與驗收…………(44)

10.1一般規定………………(44)

10.2質人人文庫量檢驗和工程檢測……(44)

10.3驗收……………………(46)

11安全與環保………………(47)

11.1安全……………………(47)

11.2環保……………………(47)

附錄A露天礦邊坡地質結構分類…………(49)

附錄B露天礦邊坡巖體結構面測量要點…(53)

·2·

附錄C露天礦邊坡巖體及結構面的力學參數……………(54)

附錄D露天礦邊坡穩定性計算方法………(60)

附錄E露天礦邊坡深部位移監測要點……(68)

附錄F巖石錨桿試驗要點及防護網選型…(70)

本規范用詞說明………………(75)

引用標準名錄…………………(76)

附:條文說明…………………(77)

專用

人人文庫

·3·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andsymbols………(2)

2.1Terms…………………(2)

2.2Symbols…………………(4)

3Basicrequirement…………(6)

4Slopeengineeringgeologicalinvestigation……………(8)

4.1Generalregulations………(8)

4.2Feasibilitystudystage…………………專用(8)

4.3Designstage……………(9)

4.4Miningstage……………(12)

4.5Engineeringgeologicalmappingandinvestigation…………(13)

4.6Exploringandsampling…………………(15)

4.7In-situtests……………(17)

4.8Laboratorytests…………(17)

5Evaluationofslopestability……………(20)

5.1Generalregulations………(20)

5.2Analysisandcomputation………………(20)

5.3Evaluation人人文庫andresultsreport……………(22)

6Slopemonitoring…………(24)

6.1Generalregulations………(24)

6.2Deformationmonitoring…………………(25)

6.3Stressmonitoring………(27)

6.4Vibrationmonitoring……(27)

6.5Rainfallandgroundwatermonitoring……(28)

·4·

6.6Landslidemonitoring……(29)

7Processcontrolandmaintenanceof

thenear-bankslope………(31)

7.1Generalregulations………(31)

7.2Processcontrolofbanknearslope………(31)

7.3Dailymaintenanceanddeformationcontrol

ofbanknearslope………(32)

8Designofslopetreatmentengineering…(33)

8.1Generalregulations………(33)

8.2Drainage………………(33)

8.3Reducingloadbycuttingslope…………(34)

8.4Anchorbar……………(34)

8.5Shotcreteandrockboltsupport…………專用(37)

8.6Anti-slidepile…………(37)

8.7Framebeamsanchorage…………………(38)

8.8Retainingwall…………(38)

8.9Othertreatmentmethods………………(39)

9Constructionofslopetreatmentengineering…………(41)

9.1Generalregulations………(41)

9.2Designofconstructionorganization………(41)

9.3Informationconstruction…………………(42)

9.4Emergencymeasuresfordangeroussituations

inconstruction…………(42)

人人文庫()

10Engineeringdetectionandacceptance…44

10.1Generalregulations……(44)

10.2Qualityinspectionandengineeringdetection……………(44)

10.3Acceptance……………(46)

11Safetyandenvironmentalprotection…(47)

11.1Safety…………………(47)

·5·

11.2Environmentalprotection………………(47)

AppendixAGeologicalstructureclassification

ofopen-pitmineslope………(49)

AppendixBMeasurementandstatisticsofrockmass

discontinuityofopen-pitmineslope………(53)

AppendixCMechanicalparametersofrockandsoil

massofopen-pitmineslope…(54)

AppendixDStabilitycalculationmethodsfor

open-pitmineslope…………(60)

AppendixEKeypointsfordeepdisplacement

monitoringforopen-pitmineslope…………(68)

AppendixFKeypointsfortestingonrockanchors

anddesignofsafetynettingsystem專用………(70)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75)

Listofquotedstandards……(76)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77)

人人文庫

·6·

1總則

1.0.1為在非煤露天礦邊坡工程的勘察、評價、設計、監測和治理

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經濟政策,做到安全適用、經濟合理、

技術先進、確保質量和保護環境,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建材、化工非煤露天礦

邊坡工程。

1.0.3露天礦邊坡工程應進行邊坡工程勘察和穩定性評價,確定

礦山邊坡的最優邊坡角,并提出礦山邊坡運行維護的建議。

1.0.4露天礦邊坡治理工程,應堅持動態設計專用、信息化施工的原

則,綜合考慮邊坡工程安全等級、支護結構類型與施工條件等因

素,合理設計,精心施工。

1.0.5露天礦邊坡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要

求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人人文庫

·1·

2術語和符號

2.1術語

2.1.1露天礦邊坡open-pitmineslope

在露天礦采場或其周邊,因采礦作業形成的人工邊坡和對礦

山安全有影響的自然邊坡。

2.1.2臺階邊坡benchslope

礦巖按一定厚度水平分層由上向下逐層采掘時形成的階梯狀

邊坡。

2.1.3靠幫邊坡near-bankslope專用

礦山開采過程中不再推進的工作幫,形成的露天礦最終邊坡,

也稱為固定邊坡。

2.1.4總體邊坡generalslope

最上靠幫邊坡坡頂線和最下靠幫邊坡坡底線之間的所有靠幫

臺階坡構成露天礦的最終邊坡整體。所對應的邊坡角為總體邊坡

角。

2.1.5工程地質分區engineeringgeologicalzoning

根據巖性、構造、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等主要因素基本相

同或一致的原則劃分的區段。

2.1.6邊坡分區slopezoning

在同一人人文庫工程地質分區內,邊坡幾何要素和坡面產狀基本一致

并能采用同一的剖面和相同的計算參數來表征的區段。

2.1.7巖心定向鉆探directionalcoredrilling

通過定向技術確定巖心在原位的方向,并測定巖心中不連續

面的幾何參數,確定巖心上不連續面產狀的鉆探方法。

2.1.8邊坡安全系數factorofslopesafety

·2·

表征邊坡抗滑穩定程度的指標,是抗滑力與滑動力荷載效應

組合的比值,也稱為邊坡穩定性系數。

2.1.9邊坡設計安全系數factorofsafetyforslopeengi-

neeringdesign

為使邊坡達到預期安全程度需要的邊坡允許最低安全系數。

2.1.10最優邊坡角optimalslopeangle

保證在礦山服務年限內,總體邊坡滿足設計安全系數要求并

取得最大技術經濟效益的最陡總體邊坡角。

2.1.11邊坡監測slopemonitoring

對影響邊坡穩定性的因素和表征邊坡穩定性變化的邊坡行為

狀態定期觀測,以判定邊坡的穩定性及變化規律。

2.1.12控制爆破controlledblasting

采取光面爆破、預裂爆破和緩沖爆破等方法專用,最大限度地減少

爆破振動對邊坡穩定性影響的爆破技術。

2.1.13爆破振動blastingshake

爆破能量形成的地震波向外傳播時引起相關介質質點振動的

物理過程。

2.1.14信息化施工informationconstruction

結合礦山采掘和邊坡治理工程施工現場的地質情況和邊坡監

測數據,對邊坡的地質結論、設計參數進行驗證,對施工安全進行

判斷并及時修正設計與施工方案的施工管理方法。

2.1.15動態設計informationdesign

根據邊坡信息化施工的反饋信息,進行邊坡穩定性復核計算

并修正和補充人人文庫原設計的設計方法。

2.1.16削坡減載unloadingbycuttingslope

通過削減邊坡上部荷載,放緩邊坡角,改變邊坡形狀而改善邊

坡穩定性的方法。

2.1.17錨桿anchorbar

通過鉆孔將桿體拉力傳至穩定巖土層的構件。當采用鋼絞線

·3·

作桿體材料時,也可稱為錨索。

2.1.18錨固洞塞anchorcaverns

由鋼筋混凝土充填的洞塞,將滑面上下兩側巖體錨固在一起,

其方向與滑動方向基本平行。

2.1.19框架梁錨固anchoredframework

錨固在邊坡表面的格柵形結構。

2.1.20柔性防護系統flexibleprotectionsystem

將柔性網覆蓋在邊坡表面防止落石或以柵欄形式固定在邊坡

下方攔截落石的防護結構。

2.2符號

2.2.1作用和作用效應:

———錨桿軸向拉力標準值;

Nak專用

Na———錨桿軸向拉力設計值;

Htk———錨桿所受水平拉力標準值;

ui———第i滑動條塊底面的孔隙水壓力;

Fi———第i條塊的水平地震慣性力;

Pfi———作用于第i條塊上的加固力;

F′i———第i條塊爆破動力的水平向等效靜力。

2.2.2材料性能和抗力:

τ———抗剪強度;

σ———法向應力;

c———粘聚力;

———人人文庫;

摩擦角或等效摩擦角

frb———地層與錨固體粘結強度特征值;

fb———鋼筋與錨固砂漿間的粘結強度設計值;

fy———鋼筋或預應力鋼絞線抗拉強度設計值;

γ———巖石的重度;

γw———水的重度。

·4·

2.2.3幾何參數:

α———錨桿傾角;

θ———滑動面傾角;

β———最優錨固角;

d———錨桿鋼筋直徑;

D———錨固體直徑;

H———邊坡高度;

Sxj、Syj———錨桿的水平、垂直間距;

Wi———第i條塊的重量。

AS———錨桿鋼筋或預應力鋼絞線截面面積。

2.2.4計算系數:

K———安全系數;

———邊坡工程重要性系數;

γ0專用

γQ———荷載分項系數;

ξ———工作條件系數;

JRC———節理的粗糙度系數;

Kv———巖體完整性指數;

βi———第i條塊的爆破動力系數;

f———爆破振動頻率。

人人文庫

·5·

3基本規定

3.0.1露天礦邊坡工程勘察宜分階段進行,并與礦山開采的設計

階段相適應,分為可行性研究階段邊坡工程勘察、設計階段邊坡工

程勘察和開采階段邊坡工程勘察。

3.0.2露天礦邊坡應按最終高度分為四級:

1超高邊坡:H大于500m;

2高邊坡:H大于300m小于或等于500m;

3中邊坡:H大于100m小于或等于300m;

4低邊坡:H小于或等于100m。專用

3.0.3露天礦邊坡巖體結構類型應按本規范表A.0.1劃分,巖

體完整程度應按本規范表A.0.2劃分。

3.0.4露天礦邊坡地質結構和邊坡破壞模式應按本規范表

A.0.3確定。

3.0.5露天礦邊坡危害等級應按表3.0.5劃分。

表3.0.5邊坡危害等級

邊坡危害等級ⅠⅡⅢ

可能的人員傷亡有人員傷亡有人員受傷無人員傷亡

潛在的直接≥100萬50萬~100萬≤50萬

經濟損失間接≥1000萬500萬~1000萬≤500萬

綜合評人人文庫定很嚴重嚴重不嚴重

3.0.6露天礦邊坡工程安全等級應按表3.0.6劃分。

表3.0.6邊坡工程安全等級劃分

邊坡工程安全等級邊坡高度H(m)邊坡危害等級

H>500Ⅰ、Ⅱ、Ⅲ

Ⅰ300<H≤500Ⅰ、Ⅱ

100<H≤300Ⅰ

·6·

續表3.0.6

邊坡工程安全等級邊坡高度H(m)邊坡危害等級

300<H≤500Ⅲ

Ⅱ100<H≤300Ⅱ、Ⅲ

H≤100Ⅰ

100<H≤300Ⅲ

H≤100Ⅱ、Ⅲ

3.0.7露天礦邊坡工程勘察工作內容、工作量及工作方法,應按

勘察階段和邊坡工程安全等級確定。

3.0.8露天礦邊坡工程應按邊坡分區進行邊坡穩定性評價,確定

各區最優邊坡角,并應提出已有坡角的調整和修正建議。

3.0.9不同荷載組合下總體邊坡的設計安全系數應滿足表

3.0.9規定的安全系數要求。

表3.0.9不同荷載組合下總體邊坡的設計安全系數專用

邊坡工程邊坡工程設計安全系數

安全等級荷載組合Ⅰ荷載組合Ⅱ荷載組合Ⅲ

Ⅰ1.25~1.201.23~1.181.20~1.15

Ⅱ1.20~1.151.18~1.131.15~1.10

Ⅲ1.15~1.101.13~1.081.10~1.05

注:1荷載組合Ⅰ為自重+地下水;荷載組合Ⅱ為自重+地下水+爆破振動力;

荷載組合Ⅲ為自重+地下水+地震力。

2對臺階邊坡和臨時性工作幫,允許有一定程度的破壞,設計安全系數可適

當降低。

3.0.10露人人文庫天礦邊坡治理工程設計支擋結構物服務年限,不應低

于礦山服務年限。

3.0.11露天礦邊坡治理工程設計,可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

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

3.0.12露天礦邊坡應進行相應監測。

3.0.13靠幫邊坡爆破時,必須采用控制爆破方法,靠幫邊坡質點

振動速度應小于24cm/s。

·7·

4邊坡工程勘察

4.1一般規定

4.1.1露天礦邊坡勘察場區按其工程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可分

為簡單型、中等復雜型、復雜型和很復雜型四種類型。

4.1.2邊坡工程的勘探方法應根據勘察階段、邊坡工程安全等級

及邊坡工程地質條件確定,勘探以鉆探為主,同時可采用井探、槽

探、洞探和工程物探。

4.1.3安全等級為Ⅰ級的邊坡勘探應采用巖心定向鉆探,安全等

級為Ⅱ級的邊坡勘探宜采用巖心定向鉆探。專用

4.1.4鉆孔、探井、探槽及探洞,在勘探結束后,除需利用的鉆孔

外,尚應回填或封堵。

4.2可行性研究階段

4.2.1可行性研究階段的邊坡工程勘察成果應作為礦山開采可

行性研究的依據。

4.2.2可行性研究階段應搜集和研究下列資料:

1區域氣象、水文、地質、地震等方面的資料,各種比例尺的

區域地質圖、地形圖及其他有關專用圖件;

2標有人人文庫開采境界或若干個境界方案的地形地質圖;

3礦山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礦產儲量勘探報告、采場地形地

質圖、探槽和平洞的地質測繪和編錄資料、水文地質資料、物探資

料及有關邊坡巖體完整性和物理力學性質的資料,調查了解區域

地應力情況,中、高和超高邊坡所在區域的歷史地震資料;

4勘探鉆孔記錄和保存的巖心,對有代表性的鉆孔應對巖心

進行重新編錄;

·8·

5巖土工程條件相似的已有邊坡勘察資料。

4.2.3可行性研究階段邊坡工程勘察應符合下列規定:

1調查場地巖土的種類、成因及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質作用

的分布范圍及性質;

2應查明第四紀地層與基巖接觸面性狀;

3應初步查明地質構造、結構面類型、產狀及其分布,軟弱結

構面的分布情況,宜判定各邊幫邊坡破壞模式;

4應初步查明地表水徑流條件及對坡面坡腳的沖蝕作用,并

應初步查明地下水埋藏情況和各層巖土的滲透性;

5應初步確定各巖土層物理力學性質和軟弱結構面的抗剪

強度,并應初步評價各邊幫邊坡的穩定性。

4.2.4對于地質條件屬于簡單類型的勘察場區,當搜集的資料滿

足可行性研究要求時,可簡化野外勘察工作。專用

4.2.5可行性研究階段的野外工作應以踏勘、專門路線的調查及

詳細測線測量為主。當因地質條件復雜,搜集的資料不能滿足本

階段的勘察要求時,應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及槽探、物探等工作。

4.2.6當存在規模很大的構造,對總體邊坡穩定性構成威脅并關

系到礦山可否合理開發時,應進行專門的調查研究或專項勘察,予

以查明。

4.2.7可行性研究階段應調查和分析采場周圍的自然邊坡、人工

邊坡以及附近巖溶和地下采空區的巖體崩落狀況。

4.2.8當已有的巖石試驗資料不足時,應采取試樣進行試驗。

4.2.9可行性研究階段應根據簡要的邊坡穩定性計算和綜合評

價,給出各人人文庫邊幫邊坡角的推薦值。

4.3設計階段

4.3.1設計階段的邊坡工程勘察成果應作為礦山設計階段邊坡

設計的依據。

4.3.2設計階段應搜集下列資料:

·9·

1露天礦山的生產規模、服務年限、初步確定的開采境界和

采礦方法、采場要素及參數、采掘工藝、開拓運輸方式以及礦山總

體布置的說明;

2露天礦山采掘最終平面圖及地質剖面圖。

4.3.3設計階段邊坡工程勘察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查明巖體的分布,研究巖體的工程性質,并應劃分工程

地質巖組,區分軟弱巖層和風化破碎帶。

2確定巖層產狀,查明勘察場區的構造特征,查明斷層、褶

皺、密集節理帶、巖脈的空間分布狀況、組合規律及其工程地質特

征,對其中直接影響邊坡穩定的大的不連續面應著重研究;查明各

組節理和其他成組不連續面的發育程度,確定其優勢產狀及表征

其性質的統計參數。

3確定可能被滑動面切穿的巖體的抗剪強專用度和可能構成滑

動面的不連續面的抗剪強度。

4查明風化、侵蝕、滑坡、采空區的地表變形等不良地質作用

的分布、成因、發展趨勢,判定其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程度。

5對安全等級為Ⅰ級的邊坡,當處在8度及以上地震烈度地

區時,宜進行地震危險性分析,確定設計地震加速度。

6查明地下水的類型、補給來源、埋藏條件,地下水位、變化

幅度及與地表水體的關系,并預測其礦山開采期間的變化趨勢。

7判斷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

8對勘察場區進行工程地質分區,在此基礎上做邊坡分區。

對各邊坡分區進行破壞模式和邊坡穩定性計算分析,給出邊坡角

的推薦值。人人文庫

9對穩定程度較低或穩定坡角過緩的邊坡提出治理措施和

監測的建議。

4.3.4工程地質測繪應先于其他工程勘探工作進行,測繪成圖的

比例尺應與本階段設計所用的比例尺一致。測繪成圖范圍應包括

境界線以外寬1/2~2/3邊坡高度的地帶。

·10·

4.3.5重要的地質界線應采用適量的鉆探、槽探、井探、洞探,也

可進行工程物探予以驗證。

4.3.6不連續面資料應在露天礦臺階、地下平洞等巖體出露的地

段通過詳細測線測量獲取。

4.3.7對安全等級為Ⅰ、Ⅱ級的露天礦邊坡,各工程地質分區應

布設不少于1條勘探線。勘探線宜垂直于邊幫或沿潛在滑坡方向

布設,鉆孔間距應為50m~100m,且每條勘探線不應少于3個鉆

孔;對安全等級為Ⅲ級的露天礦邊坡,各邊幫宜布設勘探線,每條

勘探線不宜少于3個鉆孔。

4.3.8鉆孔應穿過不連續面或預計的最低可能滑動面,并應深入

其下不小于10m。

4.3.9對于邊幫已揭露且繼續采深不大的生產礦山,可根據地面

調查結果作深部推測。簡單型的場區可不進行專用鉆探,中等及其以

上復雜場區應進行鉆探。

4.3.10巖層滲透系數的測定可利用形成的鉆孔和位于地下水位

以下的平洞進行水文地質試驗。

4.3.11各類巖石應進行定性試驗和物理力學性質試驗。完整巖

石和不連續面的力學性質試驗應在試驗室進行,對于可能構成破

壞面的弱面和軟弱夾層,應進行原位抗剪試驗。試樣的選取、原位

試驗地點的選擇和試驗方法的采用,應在確定破壞模式的基礎上

進行。

4.3.12巖體變形指標可采用鉆孔彈模試驗、載荷試驗、狹縫試驗

等原位試驗方法直接測定。當有適用于本場地的經驗數據時,可

根據原位彈人人文庫性波速測試、完整巖石室內變形試驗的結果結合經驗

綜合確定。

4.3.13安全等級為Ⅲ級的邊坡可減少試驗工作量,簡化試驗方

法,計算穩定性所需的參數可在類比分析的基礎上根據經驗確定。

4.3.14采場位于高地應力區且安全等級為Ⅰ級的邊坡應進行巖

體原位應力測試。

·11·

4.3.15安全等級為Ⅰ級的邊坡,可進行巖體的物理模擬試驗。

4.4開采階段

4.4.1開采階段的邊坡工程勘察成果應作為礦山采場境界變更

或修改設計以及邊坡治理的依據。

4.4.2開采階段的邊坡工程勘察應利用巖體已被揭露的條件和

已有的勘察資料,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勘探和試驗工作,核查和補

充已有的成果資料。

4.4.3開采階段邊坡工程地質勘察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查明不穩定區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

2應確定不穩定區的破壞模式;

3應確定不穩定區巖土層物理力學指標以及滑動面或潛在

滑動面抗剪強度;專用

4應對不穩定區邊坡進行穩定性計算,并應提出治理措施和

監測的建議。

4.4.4開采階段應對已形成的臺階進行穩定性調查,標繪出不穩

定性區段并預測其變形破壞的發展趨勢。

4.4.5開采階段可在臺階上進行聲波測試,取得淺層巖體的力學

性質變化資料,了解巖體破碎、風化程度和爆破松動的范圍。

4.4.6開采階段應充分利用已埋設的水壓計的觀測資料、邊幫上

地下水滲出標高和滲出流量以及炮孔中的水位等資料確定坡體中

地下水水位線和流入采坑滲流量,并應核對地下水運動的邊界條

件和巖層的人人文庫滲透系數。

4.4.7對于不穩定區、新圈入境界地段或開挖后地質條件與設

計所依據的資料有較大差別的地段,當其深部地質條件需要進

一步查明時,除充分利用以往成果外,尚應進行專門的鉆探或

井、洞探。

4.4.8勘探線布置應根據不穩定區工程地質條件、地下水情況、

潛在滑坡形態、滑移趨勢等因素確定。勘探線數量在滑坡主滑方

·12·

向上不宜少于3條,勘探點間距不宜大于40m。勘探孔應穿過最

下一層滑面,進入穩定巖層。控制性鉆孔應深入穩定地層不小于

10m。

4.5工程地質測繪與調查

4.5.1邊坡工程地質測繪與調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查明地形地貌特征及其與地層、構造、不良地質作用的

關系,應確定露天采坑的匯水面積,地表徑流系數;應評估地表水

對采場的充水影響,應調查采場附近河流的水文數據及其變化規

律,應分析采場遭受淹沒的可能性。

2應研究巖石的巖土工程性質及風化破碎情況,并應進行巖

土工程巖組劃分,確定巖組的分布界線,宜判定巖組的成因、年代

和不同巖組的接觸關系。專用

3應測定巖層產狀,判定褶皺類型和褶皺要素,并應調查斷

層性狀,分析區域構造應力場和斷層的形成機制,判明有無新構造

活動跡象;應進行詳細測線測量,調查節理裂隙,對于出露長度大

于30m的節理應單獨標繪;應分析地質構造對地形、水文地質條

件及滑坡等不良地質作用的影響;應確定巖體的結構類型。

4應調查地下水的類型、補給來源、徑流、排泄條件,與地表

水體的關系,地下水位深度及變化幅度,宜分析勘察場區的水文地

質條件與地形、巖性、地質構造之間的關系。

5應調查臺階邊坡的變形與破壞情況及影響因素。

6宜調查勘察場區附近與邊坡地質條件相似的自然山坡,并

宜分析其穩人人文庫定坡角與山坡高度的關系。

7對滑坡地段的測繪與調查應單獨進行,測繪范圍應包括滑

體周界外側滑體高度1倍~3倍的距離。滑坡調查及分析應符合

下列規定:

1)應確定滑動前的地質條件和原有的臺階或地表形態;

2)應調查和測定滑坡體周界、滑動面位置及其他滑坡要素、

·13·

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作用情況、滑動帶的組成、結構面的產

狀、切割關系和力學屬性;

3)應分析滑坡成因、活動規律,預測滑坡的發展趨勢及其受

進一步開采的影響程度,并應提出滑坡治理的建議。

8對崩塌地段的測繪與調查應單獨進行,測繪范圍應包括崩

塌區周界外側崩塌高度1倍~2倍的距離。調查及分析應符合下

列規定:

1)應調查構成崩塌或危巖體的邊坡形態和地形條件、坡體

變形開裂情況、崩塌歷史、地層巖性、坡體結構、結構面組

合特征、可能的自然與人為影響因素;

2)應判斷邊坡發生崩塌或轉化為滑坡的危險性及可能的影

響范圍。

9對巖溶和地下采空區應單獨進行,調查專用及分析應符合下列

規定:

1)應調查巖溶和采空區的分布和規模、形成時間、充填情

況、已有塌陷發育特征、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

2)應判定巖溶和采空區的發展趨勢,并應提出防治建議。

10應調查地震與爆破振動震害,應搜集區域構造地質、當地

歷史地震和現今地震活動等資料,宜調查由地震造成的不良地質

作用及其他宏觀震害。

4.5.2工程地質測繪比例尺宜采用1∶1000~1∶2000,對邊坡有

重大影響的地質單元體,滑坡工程地質測繪比例尺宜采用1∶200~

1∶500。人人文庫

4.5.3地質觀測點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地質構造線、地層接觸線、巖性分界線、標準層和每個地

質單元體,應布置地質觀測點;

2地質觀測點的密度,應根據場地地形、地貌、地質條件、成

圖比例尺及工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

3地質觀測點,應充分利用天然和人工露頭,當露頭少時,宜

·14·

布置一定數量的探槽揭露。

4.5.4地質觀測點定位方法和精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所用地形圖的比例尺小于1∶2000時,可采用半儀器

法,對重要控制性觀測點宜采用儀器法;

2當所用地形圖的比例尺大于或等于l∶2000時,應采用儀

器法;

3地質界線、地質觀測點測繪精度在圖上的誤差應控制在

±3mm。

4.5.5詳細測線應按不同的方向布置在勘察場區各地段。在三

度空間出露的巖體應布置測站。

4.5.6調查成組不連續面的詳細測線每條長20m~30m。測量

時須將所有與測線相交的不連續面逐一量測,但長度小于2m的

可以舍去。對于平行密集的不連續面可每10個專用面記錄1個,并予

以說明。

4.5.7詳細測線測量應記述的內容包括:不連續面類型、產狀、粗

糙度、起伏度、間距、長度、開度、搭接關系、充填狀況、流水情況、巖

石硬度等。

4.5.8詳細測線測量的結果應及時整理,將不連續面按類型和產

狀分組。根據各組的發育程度、貫通情況及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

劃分等級次序,確定出優勢組、軟弱組和產狀不利組。對產狀不利

的不連續面應在野外再次復核,補充搜集資料。邊坡巖體結構面

測量與統計可按本規范附錄B執行。

4.5.9在人人文庫不同的工程地質分區和邊幫的不同部位,對產狀不利的

不連續面,每組測得數量不應少于150個;對其他組的不連續面,

每組不應少于100個。

4.6勘探與取樣

4.6.1鉆孔的孔徑不宜小于76mm,試件尺寸應符合現行國家標

準《工程巖體試驗方法標準》GB/T50266的有關規定。進行巖心

·15·

定向鉆探時,應使用雙重巖心管;當需取斷層破碎帶原狀材料時,

宜使用對開式雙重或三重巖心管。

4.6.2定向段巖心采取率應達到100%,定向成功率應達到95%

以上。

4.6.3鉆探過程中,應記錄沖洗液和地下水情況;每班開始工作

前均應測量水位。

4.6.4巖心應按工程地質要求編錄,對定向巖心應單獨測記不連

續面的方向角和構造角。巖心應以正交角度拍攝彩色照片。

4.6.5當覆蓋層厚度小于3m,應準確查明巖性分界線、構造線、

破碎帶寬度、軟弱結構面位置時,可采用槽探。

4.6.6對探槽、探井和探洞的底和幫均應進行詳細素描和編錄。

4.6.7物探宜與工程地質測繪和鉆探相互配合進行,所采用的物

探方法可根據工程要求、探測對象的地球物理特專用性和場地地形地

質條件等因素確定。

4.6.8對物探實測資料,應結合有關地質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

提出地質解釋成果。

4.6.9原狀樣取樣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GB50021的有關規定。

4.6.10巖土試樣的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般性的物理力學指標宜在鉆孔內取樣進行試驗室巖、土

試樣試驗,每個單元層的土樣數不應少于6件,巖石試樣不應少于

9件;

2場人人文庫地的巖體弱面(帶)抗剪強度指標應進行巖土室內試驗

測定,每一類弱面(帶)的試樣數不應少于9件。

4.6.11土樣的采取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土樣可在鉆孔、探井、探槽中采取;

2軟弱土層應連續取樣;

3土樣應密封送交試驗室,運輸中應避免振動。

4.6.12巖石試樣的采取應符合下列規定:

·16·

1巖石試樣可在鉆探巖心中選取或在探井、探槽、豎井、平洞

中刻取;

2毛樣尺寸應符合試樣加工的要求,其數量應符合試驗項目

的要求;

3試樣應標注可能滑移方向,軟質巖石試樣應及時密封;

4有特殊要求時,試樣形狀、尺寸和方向應按巖石力學試驗

要求設計確定。

4.6.13所有不連續面試樣在送交試驗室時,均應附以說明,內容

包括試樣編號、巖石和不連續面類型、不連續面產狀、剪切方向、粗

糙度和試驗組別。

4.7原位測試

4.7.1原位測試應根據露天礦邊坡穩定性評專用價對巖土體參數

的要求、邊坡勘察階段和測試方法的適用性等因素,選用下列方

法:

1現場定性分類試驗可采用點荷載試驗、回彈儀試驗、浸水

效應試驗、鉆孔波速測試等;

2巖體的變形試驗可采用承壓板試驗、鉆孔變形試驗;

3巖體強度的確定可采用巖體結構面直接剪切試驗、巖體直

接剪切試驗;

4巖體的滲透性試驗可采用抽水、注水、壓水等水文地質試

驗。

4.7.2原人人文庫位測試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巖土工程勘察規范》

GB50021和《工程巖體試驗方法標準》GB/T50266的有關規定。

4.8室內試驗

4.8.1巖石室內試驗應包含下列項目:

1干密度或濕密度、吸水率、孔隙率試驗。

2單軸和三軸抗壓強度、抗拉強度(劈裂試驗)、抗剪斷強度、

·17·

彈性模量、泊松比試驗。

3天然不連續面和磨光面抗剪強度試驗。

4斷層破碎帶及不連續面充填物抗剪強度試驗。

4.8.2試驗項目宜符合表4.8.2規定的內容,試驗數量應根據邊

坡的地質條件、規模、重要性確定。試驗樣品應具有代表性。

表4.8.2邊坡巖石物理力學性質試驗項目表

巖土種類試驗項目

礦物成分

成分測定

化學成分

含水率

顆粒重度

物理性質塊體重度

專用孔隙率

吸水率

巖石(包括硬質巖、

耐崩解性

軟質巖及軟弱夾層)

水理試驗滲透系數

軟弱夾層滲透變形

單軸抗壓強度

三軸抗壓強度

力學性質抗拉強度

直剪試驗

人人文庫變形試驗

4.8.3主要巖土層和軟弱層應采集試樣進行物理力學試驗,土的

抗剪強度指標宜采用三軸試驗獲取。

4.8.4對軟質巖石應研究其抗水性;對具有膨脹性的巖石,應進

行崩解性、膨脹率及膨脹力的測定;對具有蠕變特性的巖石應作巖

石的蠕變試驗。對抗水性弱的巖石或經常處于濕潤狀態的巖石,

其試件應在飽水狀態下進行力學強度試驗。

·18·

4.8.5直剪試驗最大一級法向壓力及三軸試驗最大一級圍壓的

選擇應符合試樣在坡體中的負荷水平。對于直剪試驗,應分別測

定峰值強度和殘余強度。

4.8.6巖石的抗拉強度宜采用劈裂法測定。

4.8.7對不連續面間的充填物進行試驗時應保持其原有的狀態。

評價斷層破碎帶的強度應取其最軟弱的部分進行試驗。

專用

人人文庫

·19·

5邊坡穩定性評價

5.1一般規定

5.1.1對下列邊坡進行穩定性評價應結合不同勘察階段的技術

要求進行。

1礦山最終邊坡;

2開采期間坡率或坡形變化較大的靠幫邊坡;

3開采期間出現失穩跡象的邊坡。

5.1.2邊坡穩定性評價應在定性分析的基礎上定量計算,綜合進

行評價。專用

5.1.3邊坡破壞模式應根據邊坡地質結構和邊坡潛在破壞的組

合情況確定,并應按破壞模式選擇相應的計算方法,確定計算參

數,進行邊坡穩定性計算。

5.1.4邊坡穩定性計算應以極限平衡法為主,以安全系數作為主

要評價指標,計算方法可按本規范第D.1節的規定選擇。

5.1.5對安全等級為Ⅰ級的邊坡,宜采用有限元等數值分析方

法,進行邊坡的應力場和變形場分析。

5.1.6對安全等級為Ⅰ級的邊坡,宜采用數值分析法進行邊坡的

滲流分析。

人人文庫5.2分析與計算

5.2.1邊坡穩定性應按邊坡分區分別選擇代表性剖面進行二維

分析與計算,對三維效應明顯的Ⅰ級邊坡,宜采用三維穩定性分析

方法驗算其穩定性。

5.2.2穩定性計算時,應先采用圖解法、工程類比法等方法對邊

坡破壞模式、穩定狀態和破壞趨勢作出初步判定,然后再選用相應

·20·

的方法進行計算。

5.2.3邊坡破壞模式和破壞邊界應根據邊坡各種地質界面、地質

結構類型及其空間組合特征為基礎進行綜合判定,并應論證剪斷

相對軟弱巖體的可能性。

5.2.4露天礦邊坡應分別按不同荷載組合進行邊坡穩定性計算,

計算結果應符合本規范表3.0.9的規定。

5.2.5爆破振動力和地震力荷載可采用擬靜力法,按本規范第

D.2節的規定取值,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中國

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的有關規定。

5.2.6對存在多種破壞模式或多個滑動面的邊坡,應分別對各種

可能的破壞模式或滑動面進行穩定性計算,并應以最小安全系數

作為邊坡安全系數。

5.2.7巖質邊坡中不同性質的結構面抗剪強度取值專用應符合下列

規定:

1硬性結構面抗剪強度應取峰值強度最小值的平均值;

2軟弱夾層及軟弱結構面抗剪強度應取屈服強度;

3泥化夾層抗剪強度應取殘余強度。

5.2.8巖體結構面的抗剪強度參數應根據室內不連續面剪切試

驗、現場原位試驗和本規范第C.1.1條等方法綜合確定。無條件

進行試驗的,可按本規范第C.1.2條確定。

5.2.9巖體抗剪強度指標應采用室內試驗、原位試驗等方法確

定,無條件進行試驗的,可采用反演分析、經驗類比及本規范第

C.2節規定人人文庫的方法綜合分析確定。

5.2.10碎裂巖體邊坡、散體介質邊坡,當破壞模式為圓弧形破壞

時,宜采用簡化畢肖普法、摩根斯坦―普賴斯法進行穩定性計算;

當破壞模式為復合型破壞時,宜采用摩根斯坦―普賴斯法、不平衡

推力傳遞法進行穩定性計算。

5.2.11塊狀巖體邊坡和層狀巖體邊坡,破壞模式為復合型破壞

或折線型破壞時,宜采用薩爾瑪法和不平衡推力傳遞法進行穩定

·21·

性計算;對兩組及兩組以上結構面切割形成的楔形破壞模式邊坡,

宜采用楔體法進行穩定性計算。

5.2.12層狀巖體邊坡的傾倒變形或潰屈破壞,應以工程地質定

性和半定量分析為基礎,進行穩定性分析與計算。

5.2.13塊狀巖體邊坡等的崩塌破壞,應根據劃定的危巖體和不

穩定巖體范圍,采取定性及半定量的分析方法,評價其穩定狀況。

5.2.14影響邊坡穩定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可控因素,應進行敏感

性分析。

5.3評價與成果報告

5.3.1邊坡穩定性評價應包括下列內容:

1邊坡穩定狀態的定性判斷;

2邊坡穩定性計算;專用

3邊坡穩定性綜合評價和發展趨勢分析;

4確定各分區最優邊坡角。對露天礦邊坡治理工程,應提出

相應的工程措施和建議,并確定滿足設計安全系數的支護結構抗

力。

5.3.2各分區邊坡設計安全系數,應根據邊坡安全等級、邊坡服

務年限、各邊坡分區的重要程度等因素,按本規范表3.0.9確定。

5.3.3露天礦各邊坡分區的最優邊坡角應根據邊坡穩定性評價

結果確定。

5.3.4最優邊坡角的確定宜考慮邊坡工程治理措施對提高邊坡

穩定性的作人人文庫用,并分析通過工程措施加陡最優邊坡角的可能性。

5.3.5在采場邊坡上方存在自然山坡或廢石堆場時,應對其穩定

性進行評價,并預測可能發生滑坡或崩塌所造成的影響。

5.3.6露天開采轉地下開采,或采場邊坡下存在坑道等地下采空

區分布時,應評價其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

5.3.7邊坡穩定性評價成果報告根據不同勘察階段的技術要求,

可包括下列內容:

·22·

1任務要求及勘察工作概況;

2區域和勘察場區氣象、水文、地形、地層、巖性、構造、地震

等自然和地質概況;

3采場工程地質條件:工程地質巖組特性,構造特征,不連續

面的產狀、分布及性質,水文地質條件,人工及自然邊坡穩定狀況;

4工程地質分區、邊坡分區及破壞模式;

5巖石物理力學性質,巖體和不連續面抗剪強度;

6穩定性計算的有關條件和參數;

7邊坡穩定性分析與評價;

8結論與建議。

5.3.8邊坡穩定性評價成果報告應相應附下列圖表:

1工程勘察實際材料圖;

2具有工程地質分區的工程地質圖;專用

3具有邊坡分區的開采終了地質結構分析圖;

4臺階邊坡、自然邊坡、滑坡及巖溶和地下采空區的調查圖

件;

5工程地質剖面圖;

6各邊坡分區計算剖面圖;

7鉆孔綜合柱狀圖;

8成組不連續面極點圖及極點等密度圖;

9有關測試圖表;

10其他。

人人文庫

·23·

6邊坡監測

6.1一般規定

6.1.1露天礦靠幫邊坡必須進行變形監測。

6.1.2邊坡監測內容和方法應根據邊坡工程安全等級按表

6.1.2的規定選擇。

表6.1.2邊坡監測內容和方法

邊坡工程安全等級

監測項目監測內容測點布置

Ⅰ級Ⅱ級Ⅲ級

地表水平位移專用

應測應測應測

和垂直位移采場境界線外坡頂、

邊坡表面、裂縫、

變形監測裂縫、錯位應測應測應測

滑帶支護結構

邊坡深部變形變形部位應測應測應測

支護結構變形應測應測宜測

邊坡應力邊坡內部應測應測可測

應力監測

支護結構應力結構應力最大處應測宜測可測

振動監測爆破振動監測爆破振動影響區應測應測宜測

人人文庫降雨監測采場范圍應測宜測可測

水文監測地表水監測溢流位置應測宜測可測

地下水監測出水點、滑面部位應測宜測可測

6.1.3邊坡監測方案設計應根據邊坡的應用類別、安全等級和地

質條件編制。監測實施方案應明確監測目的、監測項目、監測方

法、測點布置及預警值等內容。

·24·

6.1.4變形監測斷面和測點應根據邊坡地質條件與工程特點,分

區段設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Ⅰ級邊坡監測斷面不應少于2個;

2Ⅱ、Ⅲ級邊坡監測斷面不應少于1個;

3每個監測斷面上的地表位移監測點不應少于3個,地下水

位監測點不應少于2個,其他監測項目測點不應少于1個;

4地質條件復雜的區段應增設監測斷面或者測點。

6.1.5監測儀器選型應根據邊坡監測等級要求,所選監測儀器的

量程和精度應滿足監測等級要求。

6.1.6監測裝置及監測點位應有防護措施,并應設置明顯的標識。

6.1.7邊坡監測應采用固定觀測地點、固定觀測儀器和設備、固

定觀測人員的固定觀測方法。

6.1.8對安全等級為Ⅰ、Ⅱ級的邊坡,應結合采場專用大地測量基本

控制網,設置GPS監控站。

6.1.9具有滑移趨勢和已經滑動的Ⅰ級和Ⅱ級邊坡應進行實時

監測預警。

6.1.10邊坡監測數據達到預警值時應反饋。

6.2變形監測

6.2.1露天礦邊坡應進行邊坡變形監測和支護結構變形監測。

其中邊坡變形監測應包括地表位移監測和深部位移監測。

6.2.2地表水平位移監測網和監測點的精度要求,根據不同的邊

坡安全等級應人人文庫符合表6.2.2的規定。

表6.2.2邊坡地表水平位移監測網和監測點的精度要求

監測網監測點適用的邊坡

監測等級

相鄰點點位中誤差(mm)點位中誤差(mm)安全等級

三等±3±6Ⅰ、Ⅱ

四等±6±12Ⅲ

·25·

6.2.3地表垂直位移監測網和監測點的精度要求,應符合表

6.2.3的規定。

表6.2.3邊坡地表垂直位移監測網和監測點的精度要求

監測網監測點

適用的邊坡

監測等級

安全等級

相鄰點點位中誤差(mm)點位中誤差(mm)

四等±1±4Ⅰ、Ⅱ

五等±2±8Ⅲ

6.2.4監測網和監測點的初次觀測,應在埋設標石10d~15d后

進行。

6.2.5邊坡變形監測頻率應根據邊坡位移速率和季節來確定。

新布設點一周內每天應觀測1次;位移趨于穩專用定后每月應觀測

1次~2次,雨季適當增加觀測次數,暴雨前后增加觀測密度。在

邊坡位移劇烈時,每日觀測不應少于2次。

6.2.6監測網的觀測應定期進行,建網的初期宜每個月觀測

1次,一年后可每三個月觀測1次。當有異常情況時,應隨時進行

觀測。

6.2.7監測期間,個別監測網點和監測點被破壞時,應補救恢復,

并應進行監測結果的校核。

6.2.8鉆孔徑向位移和軸向位移的量測,監測方法可按本規范附

錄E執行。

6.2.9地人人文庫表裂縫錯位監測宜采用伸縮儀、位錯計等儀器。

6.2.10變形監測成果應包括下列內容:

1變形監測方案;

2監測儀器的型號、規格和標定材料;

3監測原始資料、變形曲線圖、相對變形曲線圖、變形速率

圖;

4變形監測成果分析與評述。

·26·

6.3應力監測

6.3.1邊坡應力監測應進行邊坡內部應力監測、支護結構應力監

測和錨固應力監測。

6.3.2監測點的布設應根據邊坡巖土性質與支擋結構特點、施工

工藝、荷載大小及作用條件綜合確定。

6.3.3應力傳感器的選用應符合現場實際要求,量程應大于設計

最大壓力的1.2倍,精度應小于滿量程的0.5%。

6.3.4傳感器埋設前,應對傳感器裝置進行封閉性檢驗和標定。

6.3.5傳感器埋設后,應進行檢驗性觀測不少于5次,其中應該

至少有3次連續校差在2kPa以下的穩定值。

6.3.6監測點應選擇應力典型斷面處布置。

6.3.7錨桿應力監測時,應選擇有代表性的錨桿專用測定錨桿應力和

預應力損失。

6.3.8錨固力監測應重點布設在地質條件復雜、有代表性的部位。

6.3.9預應力錨桿的錨固力監測時,監測根數不應少于預應力錨

桿總數的10%。

6.3.10非預應力錨桿的錨固力監測時,監測根數不應少于非預

應力錨桿總數的5%。

6.3.11新布設監測點,數據的采集頻率不應少于每天1次,待穩

定后每月應至少采集1次。

6.3.12應力監測成果應包括下列內容:

1應人人文庫力監測方案;

2監測儀器的型號、規格和標定參數;

3監測原始資料與應力變化曲線;

4監測結果分析與評述。

6.4振動監測

6.4.1安全等級為Ⅰ、Ⅱ級的邊坡,應通過爆破振動監測或爆破

·27·

試驗確定爆破振動對邊坡穩定性的影響。

6.4.2爆破振動監測應進行邊坡質點振動速度和振動加速度的

監測與測試。

6.4.3爆破振動監測前應進行儀器的校準與標定工作。

6.4.4爆破振動監測應在爆破前布設儀器,爆破后應對數據進行

分析。

6.4.5振動監測成果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1爆破振動監測方案,包括監測儀器、點位選擇與實施采用

的爆破參數。

2監測原始數據。

3振動監測數據變化曲線:

1)質點振動速度歷時曲線;

2)質點振動加速度歷時曲線;專用

3)質點振動位移歷時曲線。

4計算坡面允許質點振動速度下的最大一段控制藥量。

5監測結果分析與評述。

6.5降雨和地下水監測

6.5.1露天礦邊坡應對降雨、地表水和地下水進行監測。

6.5.2降雨監測應采用自動氣象站或雨量計等計量儀器,對降雨

過程、降雨強度、溫度進行監測。

6.5.3地表水監測應采用三角堰等計量儀器,對地表水流量、降

水后新出現的人人文庫涌水點動態等進行監測。

6.5.4地下水水壓的長期監測應選擇位于境界線附近受采掘影

響較小的鉆孔設置水壓計,對地下水位、孔隙水壓力進行監測。

6.5.5地下水監測應在觀測孔或抽水井中進行,可采用地下水位

動態監測儀、立管式水壓計和簡易水位計。

6.5.6地下水監測孔的位置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邊坡部位和工

程條件綜合確定。

·28·

6.5.7地下水動態監測應覆蓋整個礦山開采期,每月觀測不應少

于1次;季節變化或數據變化較大時應增加次數。

6.5.8對采用錨桿或混凝土抗滑結構加固的邊坡,應進行地下水

的水質監測。

6.5.9地下水監測成果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監測方案。

2采用儀器規格、參數。

3監測原始資料。

4變化曲線:

1)地下水動態與時間關系曲線;

2)地下水動態與降雨關系曲線;

3)泉流量與降水關系曲線;

4)地下水水位、流量與降水關系曲線。專用

5監測結果分析與評述。

6.6滑坡監測

6.6.1滑坡監測應進行施工安全監測、防治效果監測和動態長期

監測,監測數據宜采用自動化方式采集。

6.6.2滑坡監測應采用多種手段互相驗證和補充,可進行地表裂

縫位錯監測、變形監測、滑坡深部位移監測、地下水監測、孔隙水壓

力監測和滑坡應力監測。

6.6.3對于復雜的滑坡防治工程,應建立地表與深部相結合的綜

合立體監測人人文庫網。

6.6.4監測儀器應滿足下列要求:

1應選用可靠性和長期穩定性良好的儀器,儀器應具有防

風、防雨、防潮、防震、防雷、防腐等與環境相適應的性能;

2儀器的量測范圍應與滑坡體變形相適應;

3儀器監測精度和靈敏度應滿足監測要求。

6.6.5滑坡監測系統應包括儀器安裝、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處

·29·

理以及預測預報等內容。

6.6.6施工安全監測應對滑坡體進行實時監控,宜采用24h自動

定時觀測方式,監測點應布置在滑坡體穩定性差或工程擾動大的

部位,力求形成完整的剖面。

6.6.7防治效果監測應結合施工安全和長期監測進行,監測周期

不應少于一個水文年,數據采集時間間隔宜為7d~10d,在外界擾

動較大時及暴雨期間,應加密觀測次數。

6.6.8滑坡長期監測宜沿滑坡主剖面進行,監測點的布置可少于

施工安全監測和防治效果監測。監測內容應包括滑帶深部位移監

測、地下水位監測和地面變形監測。數據采集時間間隔宜為10d~

15d。動態變化較大時,可適當加密觀測次數。

6.6.9滑坡監測成果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監測方案。專用

2監測儀器設備規格、型號及系統功能。

3監測數據原始資料及變形曲線:

1)監測地段工程地質圖;

2)監測網布設圖;

3)位移歷時曲線圖;

4)地下水位(水壓)歷時曲線圖;

5)降雨量歷時曲線圖;

6)其他監測數據圖件。

4監測成果分析及評述。

人人文庫

·30·

7邊坡靠幫過程控制與維護

7.1一般規定

7.1.1礦山宜有專人負責有關邊坡數據的搜集和整理、邊坡日常

維護、邊坡監測及相關的管理工作。

7.1.2礦山應制定采場邊坡靠幫前采掘作業的技術標準和靠幫

邊坡的技術要求。

7.1.3靠幫邊坡爆破作業應選用預裂、光面、緩沖等控制爆破技

術,控制最大一段的爆破藥量。爆破對邊坡及臨近建(構)筑物危

害嚴重時,宜部分或全部采用人工開挖方案。專用

7.1.4邊坡裂隙水和地表水應采取疏干或截排水等措施。

7.1.5礦山應制定針對邊坡滑塌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7.2邊坡靠幫過程控制

7.2.1露天礦生產中最終邊坡的形成應按開采設計境界要求進

行。

7.2.2露天礦預靠幫水平應清理,每一水平靠界前,可采用人工

或控制爆破的方法進行坡根清理。

7.2.3靠幫邊坡爆破作業應根據邊坡工程地質條件和采掘方式,

選用臨近靠幫人人文庫邊坡的控制爆破方法。

7.2.4選用預裂控制爆破方式時,預裂爆破應超前于主爆區距最

終邊幫不小于15m時進行,并應超前主爆孔不低于50ms起爆。

7.2.5選用預裂控制爆破方式時,應結合預裂爆破同時采用緩沖

爆破,緩沖爆破宜在臨近最終邊幫不小于15m時使用。

7.2.6露天臺階開采終了時,可根據設計進行臺階并段,并段數

目不宜大于3個。

·31·

7.3靠幫邊坡日常維護和變形控制

7.3.1最終邊幫應預留安全平臺和清掃平臺。臺階并段時,可將

安全平臺與清掃平臺合并,清掃平臺寬度根據確定的邊坡角、清掃

方式及運輸設備的要求確定。

7.3.2邊坡日常維護應利用清掃平臺對邊坡坡面和平臺進行經

常性的清掃維護。

7.3.3礦山應對邊坡進行經常性巡視,并應按本規范第6.2節的

規定,對邊坡變形進行監測,并應整理監測資料,反饋監測信息。

7.3.4露天礦最終邊坡的頂部附近不得設置各種類型的堆場、廢

石場、建(構)筑物。

7.3.5靠幫邊坡應在每一級平臺和采場相對匯水區設置截排水

溝,將水導出采場。專用

7.3.6削坡減載應在邊坡穩定性評價的基礎上進行。當發現邊

坡或滑坡體變形有明顯變化時,應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和設備,確

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7.3.7無條件對靠幫邊坡不穩定巖體進行削坡減載時,可在不穩

定體下方靠近坡腳處預留永久性或臨時性的巖體支墩。

7.3.8當日常維護無法消除和控制靠幫邊坡的變形,可能出現嚴

重滑坡時,應進行滑坡調查與分析,進行邊坡治理。

人人文庫

·32·

8邊坡治理工程設計

8.1一般規定

8.1.1邊坡治理工程設計應根據邊坡穩定性評價的結果,結合邊

坡安全等級、礦山生產的要求進行。

8.1.2邊坡治理工程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邊坡治理設計應安全可靠、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可操作性強;

2宜結合礦山開采工藝,采用綜合治理方式;

3采用的工藝應相對簡單、易于實施且處理周期短;

4邊坡治理工程實施后,邊坡安全系數必須專用滿足設計要求。

8.1.3邊坡治理工程設計應取得下列資料:

1礦山采剝計劃圖,最終邊坡結構圖;

2礦山地質勘探資料,邊坡穩定性勘察和研究資料;

3設備性能、施工技術、施工經驗和施工條件等資料;

4條件類似的邊坡工程相關資料。

8.1.4邊坡及滑體治理工程設計,應綜合選用削坡減載、疏排水

和工程加固方法,并宜優先選用削坡減載、疏排水方法,工程加固

宜優先選用錨桿加固。

人人文庫8.2疏排水

8.2.1采場邊坡地表排水系統設計應按礦區工程地質與水文地

質條件、匯水面積、排水路徑、截水溝排水能力等因素確定。

8.2.2采場邊坡地下水排水設計宜采用自流排水、露天排水、井

巷排水和聯合排水等方式。

8.2.3采場排水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采場排水方式應與采礦工藝相結合;

·33·

2采場封閉圈以上宜采用截水溝自流排水方式;

3水文地質條件簡單和涌水量不大的露天礦宜采用露天排

水方式。

8.2.4潛在滑坡區后緣應設置截水溝,對后緣裂縫應提出遮蓋或

堵塞措施。

8.2.5支擋結構應設置泄水孔。

8.2.6邊坡體疏排水孔應深入至潛在滑裂面以下。

8.3削坡減載

8.3.1削坡減載應結合采礦設計進行,并應滿足邊坡穩定性要

求。

8.3.2削坡應分臺階設計,并應提出控制爆破施工工藝要求。

8.3.3削坡減載宜與反壓坡腳或其他邊坡治理專用方式聯合采用。

8.4錨桿

8.4.1錨桿使用年限不應低于露天礦服務年限,其防腐等級也應

達到相應要求。

8.4.2當采場邊坡變形控制要求較嚴格或邊坡靠幫后,其穩定性

較差時,宜采用預應力錨桿加固補強。

8.4.3采用錨桿加固邊坡,應按本規范第F.1節進行錨桿基本

試驗。

8.4.4錨固的形式應根據錨固段所處部位的巖土層類型、工程特

性、錨桿承載力大小、錨桿材料和長度、施工工藝確定。

8.4.5錨人人文庫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錨桿的軸向拉力標準值和設計值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Htk

Nak=(8.4.5-1)

cosα

Na=1.3Nak(8.4.5-2)

式中:Nak———錨桿軸向拉力標準值(kN);

Htk———錨桿水平拉力標準值(kN);

·34·

α———錨桿傾角(°);

Na———錨桿軸向拉力設計值(kN)。

2錨桿錨固體與巖土層的錨固長度應滿足下式要求:

γ0Na

la≥(8.4.5-3)

πDfrb

式中:la———錨固段長度(m);

γ0———邊坡工程重要性系數,安全等級為一級的邊坡取1.1,

安全等級為二級的邊坡取1.05,安全等級為三級的邊

坡取1.0;

D———錨固體直徑(m);

frb———巖土層與錨固體粘結強度特征值(kPa),應通過試驗

確定;當無試驗資料時可按表8.4.5-1取值。

表8.4.5-1巖石與錨固體粘結強度特征值

巖石類別值()巖石類別專用值()

frbkPafrbkPa

極軟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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