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_第1頁
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_第2頁
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_第3頁
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_第4頁
消防產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0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昆明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KMCCXZ8—2021消防產品(防火卷簾、鋼結構防火涂料、室外消火栓、消防水帶)2021—5—12發布2021—5—12實施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PAGE昆明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KMCCXZ8.1—2021防火卷簾2021—5—12發布2021—5—12實施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PAGE防火卷簾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1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防火卷簾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監督抽查范圍為防火卷簾。本細則內容包括適用范圍、產品分類、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附則等。2產品分類防火卷簾按照材質分類分為鋼質防火卷簾(代號:GFJ)、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代號:WFJ)、特級防火卷簾(代號:TFJ)。鋼質防火卷簾、無機纖維復合防火卷簾應能符合耐火完整性的要求,特級防火卷簾應能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熱性和防煙性能的要求。3檢驗依據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GB14102—2005《防火卷簾》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或明示的質量要求4抽樣抽樣人員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抽樣機構組成,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向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監督抽查通知書、表明抽樣人員身份。同時還應當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任務文件。抽樣人員應當告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抽查產品范圍、抽樣方法等。樣品應當由抽樣人員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待銷的具有質量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非企業自檢合格產品、有出口合同產品、有“試制品”及“處理品”標志的產品均不屬抽樣范圍。不得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抽樣。4.1抽樣型號或規格抽取樣品應為同一批產品。4.2抽樣方法、基數及數量抽查產品為成品堆放區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產的相同批號、相同結構、相同工藝條件的產品,抽樣基數應不少于2樘(檢1備1)。采用簡單隨機抽樣法抽取產品,抽取的產品數量應能保證檢驗數量。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骰子或撲克牌等方法產生。4.3抽樣單4.3.1抽樣單按組織機構要求由抽樣人員填寫,樣品及抽樣單內容經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備注注明:受檢單位屬于昆明市哪個區縣市。4.3.2抽樣文書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簽字確認。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拒絕簽字的,抽樣人員應當在抽樣文書上注明情況,必要時可以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抽樣文書確需更正或者補充的,應當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在更正或者補充處以簽名、蓋章等方式予以確認。4.4樣品處置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或行業標準中有關抽樣規則進行樣品抽樣。應當對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分別貼上封條,封條由抽樣人員、受檢企業有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在封條上標注“檢驗樣”和“備用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樣品不被調換;同時要求受檢企業在防火卷簾之間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損傷或損壞樣品。為防拆封,可使用多張封條,并采用透明膠帶纏裹;外包裝上應有“易碎品、輕搬輕放、防潮防雨”警示標志。確需受檢企業協助送樣的,受檢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樣品完好寄送到指定單位。備樣封存于受檢企業。對封存于企業的備樣,企業有妥善保存的義務,若有備樣損壞遺失或封條破損等造成不能進行復檢的情況,視同企業放棄復檢的權利。4.5購樣4.5.1抽樣人員應當購買檢驗樣品。購買檢驗樣品的價格以生產、銷售產品的標價為準;沒有標價的,以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為準。4.5.2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檢驗結論為合格并且屬于無償提供的樣品,由承檢機構在提出異議處理申請期限屆滿后及時退還。4.5.3本細則中檢驗樣品均需購買。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備用樣品簽封拍照后存于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處。檢驗結論為“合格”的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拆封。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備用樣品,不允許自行拆封。4.6抽樣應注意的問題4.6.1同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在六個月內對同一生產者按照同一標準生產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進行兩次以上監督抽查。4.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樣人員不得抽樣:(1)待銷產品數量不符合監督抽查實施細則要求的;(2)有充分證據表明擬抽樣產品不用于銷售,或者只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對產品質量另有約定的;(3)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試制”、“處理”、“樣品”等字樣的。4.6.3終止抽樣的情形:抽樣人員發現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涉嫌存在無證無照等(含”三無”產品)無需檢驗即可判定違法的情形的,應當終止抽樣,立即報告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告涉嫌違法的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4.6.4抽樣人員應對抽樣場所、貯存環境、被抽樣產品的標識、庫存數量、抽樣過程等通過拍照或者錄像的方式留存證據。5檢驗要求5.1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表序號檢驗項目依據法律法規或標準條款強制性/推薦性檢測方法重要程度分類ABC1外觀質量金屬零部件表面質量GB14102-2005第6.1.1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1條●無機纖維復合簾面質量GB14102-2005第6.1.2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1條●2材料簾板厚度GB14102-2005第6.2.3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2.1條●夾板厚度GB14102-2005第6.2.3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2.1條●座板厚度GB14102-2005第6.2.3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2.1條●導軌厚度GB14102-2005第6.2.3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2.1條●3簾面裝飾布燃燒性能GB14102-2005第6.2.5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2.3條●4簾面基布燃燒性能GB14102-2005第6.2.5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2.3條●5零部件尺寸公差簾板GB14102-2005第6.3.1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3.1條●導軌GB14102-2005第6.3.1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3.1條●6無機纖維復合簾面GB14102-2005第6.3.3條強制性GB14102-2005第7.3.3條●A:極重要質量項目;B:重要質量項目;C:一般質量項目注:①極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直接涉及人體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標;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產品涉及環保、能效、關鍵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標。②上表所列檢驗項目是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規定的,重點涉及健康、安全、節能、環保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重要項目。5.2檢驗應注意的問題5.2.1檢驗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并拍照存檔。5.2.2防火卷簾樣品應有專門區域存放,備用樣只用于復檢。5.2.3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6判定原則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所有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不含A類不合格項,B類與C類不合格項之和不大于三項,綜合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否則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其中,當產品存在A類項目不合格時,屬于嚴重不合格。7異議處理7.1復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樣過程、樣品真實性等有異議的,收到異議處理申請的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異議處理,并將處理結論書面告知申請人。7.2復檢7.2.1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書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處理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7.2.2若復檢樣品為檢驗樣品,受檢方提出異議可啟用備檢樣品。7.2.3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檢驗結論有異議,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闡明理由的,收到異議處理申請的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研究。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組織復檢。7.2.4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復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辦理復檢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復檢。7.2.5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申請人辦理復檢手續之日起十日內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檢。7.2.6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隱匿、轉移、變賣、損毀備用樣品的,應當終止復檢,并以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7.2.7復檢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所規定的檢驗方法、判定規則等對與異議相關的檢驗項目進行復檢,并將復檢結論及時報送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告知復檢申請人。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7.2.8復檢費用由申請人向復檢機構先行支付。復檢結論與初檢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與初檢結論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8附則8.1本細則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并負責解釋。8.2本細則自2021年5月12日發布實施。昆明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KMCCXZ8.2—2021鋼結構防火涂料2021—5—12發布2021—5—12實施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PAGE鋼結構防火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1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鋼結構防火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監督抽查范圍為鋼結構防火涂料。本細則內容包括適用范圍、產品分類、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附則等。2產品分類鋼結構防火涂料按照火災防護對象分為普通、特種鋼結構防火涂料;按照使用場所分為室內、室外鋼結構防火涂料;按照分散介質分為水基性、溶劑性鋼結構防火涂料;按照防火機理分為膨脹型、非膨脹型鋼結構防火涂料。3檢驗依據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GB14907—2018《鋼結構防火涂料》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或明示的質量要求4抽樣抽樣人員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抽樣機構組成,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向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監督抽查通知書、表明抽樣人員身份。同時還應當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任務文件。抽樣人員應當告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抽查產品范圍、抽樣方法等。樣品應當由抽樣人員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待銷的具有質量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非企業自檢合格產品、有出口合同產品、有“試制品”及“處理品”標志的產品均不屬抽樣范圍。不得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抽樣。4.1抽樣型號或規格抽取樣品應為同一批產品。4.2抽樣方法、基數及數量抽查產品為成品堆放區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產的相同批號、相同結構、相同工藝條件的產品,抽樣基數應不少于2桶/包(原包裝),檢1備1。采用簡單隨機抽樣法抽取產品,抽取的產品數量應能保證檢驗數量。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骰子或撲克牌等方法產生。4.3抽樣單4.3.1抽樣單按組織機構要求由抽樣人員填寫,樣品及抽樣單內容經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備注注明:受檢單位屬于昆明市哪個區縣市。4.3.2抽樣文書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簽字確認。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拒絕簽字的,抽樣人員應當在抽樣文書上注明情況,必要時可以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抽樣文書確需更正或者補充的,應當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在更正或者補充處以簽名、蓋章等方式予以確認。4.4樣品處置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或行業標準中有關抽樣規則進行樣品抽樣。應當對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分別貼上封條,封條由抽樣人員、受檢企業有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在封條上標注“檢驗樣”和“備用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樣品不被調換;同時要求受檢企業在鋼結構防火涂料之間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損傷或損壞樣品。為防拆封,可使用多張封條,并采用透明膠帶纏裹;外包裝上應有“易碎品、輕搬輕放、防潮防雨”警示標志。確需受檢企業協助送樣的,受檢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樣品完好寄送到指定單位。備樣封存于受檢企業。對封存于企業的備樣,企業有妥善保存的義務,若有備樣損壞遺失或封條破損等造成不能進行復檢的情況,視同企業放棄復檢的權利。4.5購樣4.5.1抽樣人員應當購買檢驗樣品。購買檢驗樣品的價格以生產、銷售產品的標價為準;沒有標價的,以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為準。4.5.2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檢驗結論為合格并且屬于無償提供的樣品,由承檢機構在提出異議處理申請期限屆滿后及時退還。4.5.3本細則中檢驗樣品均需購買。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備用樣品簽封拍照后存于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處。檢驗結論為“合格”的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拆封。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備用樣品,不允許自行拆封。4.6抽樣應注意的問題4.6.1同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在六個月內對同一生產者按照同一標準生產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進行兩次以上監督抽查。4.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樣人員不得抽樣:(1)待銷產品數量不符合監督抽查實施細則要求的;(2)有充分證據表明擬抽樣產品不用于銷售,或者只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對產品質量另有約定的;(3)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試制”、“處理”、“樣品”等字樣的。4.6.3終止抽樣的情形:抽樣人員發現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涉嫌存在無證無照等(含”三無”產品)無需檢驗即可判定違法的情形的,應當終止抽樣,立即報告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告涉嫌違法的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4.6.4抽樣人員應對抽樣場所、貯存環境、被抽樣產品的標識、庫存數量、抽樣過程等通過拍照或者錄像的方式留存證據。5檢驗要求5.1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表序號檢驗項目依據法律法規或標準條款強制性/推薦性檢測方法重要程度分類ABC1在容器中的狀態GB14907-2018第5.2條強制性GB14907-2018第6.4.1條●2干燥時間(表干)GB14907-2018第5.2條強制性GB14907-2018第6.4.2條●3初期干燥抗裂性GB14907-2018第5.2條強制性GB14907-2018第6.4.3條●4粘結強度GB14907-2018第5.2條強制性GB14907-2018第6.4.4條●5干密度GB14907-2018第5.2條強制性GB14907-2018第6.4.6條●6耐水性GB14907-2018第5.2條強制性GB14907-2018第6.4.9條●A:極重要質量項目;B:重要質量項目;C:一般質量項目注:①極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直接涉及人體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標;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產品涉及環保、能效、關鍵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標。②上表所列檢驗項目是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規定的,重點涉及健康、安全、節能、環保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重要項目。5.2檢驗應注意的問題5.2.1檢驗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并拍照存檔。5.2.2鋼結構防火涂料樣品應有專門區域存放,備用樣只用于復檢。5.2.3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6判定原則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所有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不含A類不合格項,C類不合格項之和不大于二項,綜合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否則判定被抽查產品不合格。其中,當產品存在A類項目不合格時,屬于嚴重不合格。7異議處理7.1復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樣過程、樣品真實性等有異議的,收到異議處理申請的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異議處理,并將處理結論書面告知申請人。7.2復檢7.2.1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書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處理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7.2.2若復檢樣品為檢驗樣品,受檢方提出異議可啟用備檢樣品。7.2.3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檢驗結論有異議,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闡明理由的,收到異議處理申請的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研究。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組織復檢。7.2.4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復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辦理復檢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復檢。7.2.5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申請人辦理復檢手續之日起十日內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檢。7.2.6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隱匿、轉移、變賣、損毀備用樣品的,應當終止復檢,并以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7.2.7復檢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所規定的檢驗方法、判定規則等對與異議相關的檢驗項目進行復檢,并將復檢結論及時報送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告知復檢申請人。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7.2.8復檢費用由申請人向復檢機構先行支付。復檢結論與初檢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與初檢結論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8附則8.1本細則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并負責解釋。8.2本細則自2021年5月12日發布實施。昆明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KMCCXZ8.3—2021室外消火栓2021—5—12發布2021—5—12實施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PAGE室外消火栓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1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室外消火栓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產品范圍為室外消火栓。本細則內容包括適用范圍、產品分類、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附則等。2產品分類室外消火栓按照安裝場合分為地上式、地下式和折疊式;按照進水口連接形式分為法蘭式和承插式;按照用途分為普通型和特殊型。3檢驗依據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GB4452—2011《室外消火栓》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或明示的質量要求4抽樣抽樣人員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抽樣機構組成,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向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監督抽查通知書、表明抽樣人員身份。同時還應當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任務文件。抽樣人員應當告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抽查產品范圍、抽樣方法等。樣品應當由抽樣人員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待銷的具有質量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非企業自檢合格產品、有出口合同產品、有“試制品”及“處理品”標志的產品均不屬抽樣范圍。不得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抽樣。4.1抽樣型號或規格抽取樣品應為同一批產品。4.2抽樣方法、基數及數量抽查產品為成品堆放區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產的相同批號、相同結構、相同工藝條件的產品,抽樣基數應不少于2臺(檢1備1)。采用簡單隨機抽樣法抽取產品,抽取的產品數量應能保證檢驗數量。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骰子或撲克牌等方法產生。4.3抽樣單4.3.1抽樣單按組織機構要求由抽樣人員填寫,樣品及抽樣單內容經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備注注明:受檢單位屬于昆明市哪個區縣市。4.3.2抽樣文書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簽字確認。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拒絕簽字的,抽樣人員應當在抽樣文書上注明情況,必要時可以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抽樣文書確需更正或者補充的,應當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在更正或者補充處以簽名、蓋章等方式予以確認。4.4樣品處置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或行業標準中有關抽樣規則進行樣品抽樣。應當對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分別貼上封條,封條由抽樣人員、受檢企業有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在封條上標注“檢驗樣”和“備用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樣品不被調換;同時要求受檢企業在室外消火栓之間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損傷或損壞樣品。為防拆封,可使用多張封條,并采用透明膠帶纏裹;外包裝上應有“易碎品、輕搬輕放、防潮防雨”警示標志。確需受檢企業協助送樣的,受檢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樣品完好寄送到指定單位。備樣封存于受檢企業。對封存于企業的備樣,企業有妥善保存的義務,若有備樣損壞遺失或封條破損等造成不能進行復檢的情況,視同企業放棄復檢的權利。4.5購樣4.5.1抽樣人員應當購買檢驗樣品。購買檢驗樣品的價格以生產、銷售產品的標價為準;沒有標價的,以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為準。4.5.2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檢驗結論為合格并且屬于無償提供的樣品,由承檢機構在提出異議處理申請期限屆滿后及時退還。4.5.3本細則中檢驗樣品均需購買。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備用樣品簽封拍照后存于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處。檢驗結論為“合格”的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拆封。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備用樣品,不允許自行拆封。4.6抽樣應注意的問題4.6.1同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在六個月內對同一生產者按照同一標準生產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進行兩次以上監督抽查。4.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樣人員不得抽樣:(1)待銷產品數量不符合監督抽查實施細則要求的;(2)有充分證據表明擬抽樣產品不用于銷售,或者只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對產品質量另有約定的;(3)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試制”、“處理”、“樣品”等字樣的。4.6.3終止抽樣的情形:抽樣人員發現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涉嫌存在無證無照等(含”三無”產品)無需檢驗即可判定違法的情形的,應當終止抽樣,立即報告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告涉嫌違法的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4.6.4抽樣人員應對抽樣場所、貯存環境、被抽樣產品的標識、庫存數量、抽樣過程等通過拍照或者錄像的方式留存證據。5檢驗要求5.1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表序號檢驗項目依據法律法規或標準條款強制性/推薦性檢測方法重要程度分類ABC1外觀質量GB4452-2011第5.3條強制性GB4452-2011第6.2條●2開啟高度GB4452-2011第5.5條強制性GB4452-2011第6.4條●3進水口連接尺寸GB4452-2011第5.6條強制性GB4452-2011第6.5條●4密封性能GB4452-2011第5.7條強制性GB4452-2011第6.6條●5水壓強度GB4452-2011第5.8條強制性GB4452-2011第6.7條●A:極重要質量項目;B:重要質量項目;C:一般質量項目注:①極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直接涉及人體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標;重要質量項目是指產品涉及環保、能效、關鍵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標。②上表所列檢驗項目是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規定的,重點涉及健康、安全、節能、環保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重要項目。5.2檢驗應注意的問題5.2.1檢驗機構接收樣品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記錄樣品的外觀、狀態、封條有無破損及其他可能對檢測結果或者綜合判定產生影響的情況,并確認樣品與抽樣單的記錄是否相符,對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分別加貼相應標識后入庫,并拍照存檔。5.2.2室外消火栓樣品應有專門區域存放,備用樣只用于復檢。5.2.3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6判定原則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其中,當產品存在A類項目不合格時,屬于嚴重不合格。7異議處理7.1復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樣過程、樣品真實性等有異議的,收到異議處理申請的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異議處理,并將處理結論書面告知申請人。7.2復檢7.2.1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檢驗結論書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異議處理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7.2.2若復檢樣品為檢驗樣品,受檢方提出異議可啟用備檢樣品。7.2.3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對檢驗結論有異議,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闡明理由的,收到異議處理申請的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研究。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組織復檢。7.2.4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復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辦理復檢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復檢。7.2.5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申請人辦理復檢手續之日起十日內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檢。7.2.6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隱匿、轉移、變賣、損毀備用樣品的,應當終止復檢,并以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7.2.7復檢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所規定的檢驗方法、判定規則等對與異議相關的檢驗項目進行復檢,并將復檢結論及時報送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告知復檢申請人。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7.2.8復檢費用由申請人向復檢機構先行支付。復檢結論與初檢結論一致的,復檢費用由申請人承擔;與初檢結論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8附則8.1本細則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并負責解釋。8.2本細則自2021年5月12日發布實施。昆明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KMCCXZ8.4—2021消防水帶2021—5—12發布2021—5—12實施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PAGE消防水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1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消防水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產品范圍為消防水帶。本細則內容包括適用范圍、產品分類、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附則等。2產品分類消防水帶包括有襯里消防水帶、消防濕水帶等。3檢驗依據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GB6246—2011《消防水帶》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或明示的質量要求4抽樣抽樣人員由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抽樣機構組成,抽樣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向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監督抽查通知書、表明抽樣人員身份。同時還應當出示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任務文件。抽樣人員應當告知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抽查產品范圍、抽樣方法等。樣品應當由抽樣人員在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待銷的具有質量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非企業自檢合格產品、有出口合同產品、有“試制品”及“處理品”標志的產品均不屬抽樣范圍。不得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抽樣。4.1抽樣型號或規格抽取樣品應為同一批產品。4.2抽樣方法、基數及數量抽查產品為成品堆放區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產的相同批號、相同結構、相同工藝條件的產品,抽樣基數應不少于4根(檢2備2)。采用簡單隨機抽樣法抽取產品,抽取的產品數量應能保證檢驗數量。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骰子或撲克牌等方法產生。4.3抽樣單4.3.1抽樣單按組織機構要求由抽樣人員填寫,樣品及抽樣單內容經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受檢單位代表(經手人)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備注注明:受檢單位屬于昆明市哪個區縣市。4.3.2抽樣文書應當經抽樣人員和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簽字確認。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拒絕簽字的,抽樣人員應當在抽樣文書上注明情況,必要時可以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抽樣文書確需更正或者補充的,應當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在更正或者補充處以簽名、蓋章等方式予以確認。4.4樣品處置嚴格按照相關產品的國家或行業標準中有關抽樣規則進行樣品抽樣。應當對檢驗樣品和備用樣品分別貼上封條,封條由抽樣人員、受檢企業有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在封條上標注“檢驗樣”和“備用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樣品不被調換;同時要求受檢企業在消防水帶之間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損傷或損壞樣品。為防拆封,可使用多張封條,并采用透明膠帶纏裹;外包裝上應有“易碎品、輕搬輕放、防潮防雨”警示標志。確需受檢企業協助送樣的,受檢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樣品完好寄送到指定單位。備樣封存于受檢企業。對封存于企業的備樣,企業有妥善保存的義務,若有備樣損壞遺失或封條破損等造成不能進行復檢的情況,視同企業放棄復檢的權利。4.5購樣4.5.1抽樣人員應當購買檢驗樣品。購買檢驗樣品的價格以生產、銷售產品的標價為準;沒有標價的,以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為準。4.5.2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檢驗結論為合格并且屬于無償提供的樣品,由承檢機構在提出異議處理申請期限屆滿后及時退還。4.5.3本細則中檢驗樣品均需購買。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先行無償提供,備用樣品簽封拍照后存于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處。檢驗結論為“合格”的備用樣品,由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自行拆封。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備用樣品,不允許自行拆封。4.6抽樣應注意的問題4.6.1同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在六個月內對同一生產者按照同一標準生產的同一商標、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進行兩次以上監督抽查。4.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樣人員不得抽樣:(1)待銷產品數量不符合監督抽查實施細則要求的;(2)有充分證據表明擬抽樣產品不用于銷售,或者只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對產品質量另有約定的;(3)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試制”、“處理”、“樣品”等字樣的。4.6.3終止抽樣的情形:抽樣人員發現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涉嫌存在無證無照等(含”三無”產品)無需檢驗即可判定違法的情形的,應當終止抽樣,立即報告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并同時報告涉嫌違法的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4.6.4抽樣人員應對抽樣場所、貯存環境、被抽樣產品的標識、庫存數量、抽樣過程等通過拍照或者錄像的方式留存證據。5檢驗要求5.1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表序號檢驗項目依據法律法規或標準條款強制性/推薦性檢測方法重要程度分類ABC1外觀質量GB6246-2011第4.1條強制性GB6246-2011第5.1條●2長度GB6246-2011第4.3條強制性GB6246-2011第5.3條●3水壓試驗GB6246-2011第4.4條強制性GB6246-201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