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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征求意見聯系人:郭燕箱:578312767@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DB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DBJ/T13-***-2020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號:J*****-2020福建省智慧桿建設技術標準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ConstructionofSmartPoleinFujian(征求意見稿)2020-**-**發布2021-**-**實施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福建省智慧桿建設技術標準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ConstructionofSmartPoleinFujianDBJ/T13-***-2020J*****-2020主編單位: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批準部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實施日期:2021年**月**日前言根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廳辦公室關于公布全省住房與城鄉建設行業2020年第一批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通知》(閩建辦科[2020]3號)的要求,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實踐經驗,參考國家、行業標準,制定本規程。本規程共分6章,主要技術內容有: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設計;5.施工與驗收;6.養護與管理。本規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程在執行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學技術處(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郵編:350001)或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大道1號,郵編:350108),供今后修訂時參考。本規程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主編單位: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審查人員:目錄1總則 總則1.0.1為提高市政基礎設施的智能化,加快推進新基建、新城建的建設,規范智慧桿的建設和管理,制定本規程。1.0.2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公園。街區、廣場等可參照執行。1.0.3智慧桿的建設應融合共享、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1.0.4智慧桿的設計、施工與驗收、養護與管理除應符合本規程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2術語2.0.1智慧桿系統smartpolesystem系統由桿體及掛載設備、供配電系統、通信系統、配套管道、平臺等設施組成。桿上設備可通過有線或無線通訊技術,與管理平臺聯網,實現照明監控、交通管理、信息發布與交互、新能源服務充電服務管理等中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2.0.2智慧桿smartpole以桿為載體,通過智能管理平臺遠程監控、管理桿體上的搭載設備,實現智能照明、環境感知、移動通訊、交通監控、信息交互、充電服務等功能中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2.0.3掛載設備mountedequipment設置在桿體上,包括照明、移動通訊基站、公共Wi-Fi、安防視頻監控、交通監控、交通指示、信息屏、公共廣播、緊急報警、環境檢測、充電樁等設備。2.0.4智能照明intelligentlighting智能照明是對公共照明系統進行精細化、智能化管控,通過網絡通訊技術、計算機技術、自動控制技術,組成的集中式或分布式照明控制系統,實現開關燈與調光等照明控制、運行狀態監測、數據分析與管理。2.0.5移動通訊基站mobilebasestation安裝移動通信無線收發信設備的通信站。2.0.6公共WLANpublicWLAN使用高速寬帶無線接入技術提供無線接入網絡。2.0.7交通監控trafficsurveillanceandcontrol采集、發布道路交通信息。2.0.8視頻監控videomonitoring利用視頻手段對目標進行監視和信息記錄。具有視頻攝像、圖像捕捉等視頻數據采集功能,可遠程控制查看現場情況、存儲視頻數據供事后回溯。2.0.9交通指示trafficinstructions交通指示標志、指路標志、路牌、停車信息指示牌。2.0.10信息發布屏informationdisplay顯示屏,用于遠程發布公益廣告、環境信息。2.0.11公共廣播publicbroadcasting遠程控制進行音頻廣播,可播放音樂、政府公告、應急指揮信息。2.0.12環境檢測environmentalmonitoring通過氣體、聲音、氣象傳感器檢測環境參數,如PM2.5、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噪聲、揚塵、臭氧、溫濕度、風向風速、降雨量、氣壓、能見度、紫外輻射、溫度、積澇等信息。2.0.13交流充電樁ACchargingpiles采用傳導方式為具備車載充電機的電動汽車提供交流電能的專用裝置。2.0.14一鍵報警one-clickemergencycall安裝于智慧桿上的一鍵緊急按鍵設備,傳遞報警信息。2.0.15桿體Pole桿體由桿柱、懸臂、基礎等部分組成,作為掛載設備的安裝載體。2.0.16設備倉equipmentcabin設置在桿底部,為桿上掛載設備提供供電、供網,安裝配電保護開關、智能網關、光纜終端盒等一種或多種配套設備的倉室。2.0.17配電區塊powerdistributionblock配電區塊是由一個變壓器供電范圍內所有智慧桿形成的單元,對掛載設備、綜合機箱進行供配電及供網服務。2.0.18綜合管道integratedpipeline敷設照明、交通、通訊等設備配電及通訊線纜的管道。2.0.19綜合機箱integratedcabinet綜合機箱為智慧燈桿所掛載的交通指示、交通和安防監控、微基站傳輸設備提供供電和供網,是布放綜合配電和綜合配網設備的空間。2.0.20綜合變配電箱integrateddistributionsubstation綜合變配電箱是集中放置供電、變電、配電設備的箱柜,為供電范圍內的綜合機箱、智慧桿掛載設備提供供配電,并且具備供配電系統保護、監測、管理的能力。2.0.21北向接口northboundinterface提供給其他廠家或運營商進行接入和管理的接口,即向上提供的接口。2.0.22南向接口southboundinterface管理其他廠家網管或設備的接口,即向下提供的接口。2.0.23網關gateway核心數據交換設備,是具備以太網/無線等北向通信接口,RS232/RS485/以太網/CAN/無線等南向通信接口的通信設備,集光端機、路由器、交換機、協議棧、安全芯片等功能,具備邊緣計算、協議轉換的能力,實現掛載設備與平臺的通信。2.0.24三層網絡架構threelayernetworkarchitecture使用電力載波、射頻無線或LoRa通訊方式,使用網關與平臺、掛載設備進行通訊的網絡結構;2.0.25兩層網絡架構twolayernetworkarchitecture平臺與掛載設備的NB-IoT、4G等通訊模塊直接通訊的網絡結構。2.0.26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modeling(CIM)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統(GIS)、物聯網(IoT)等技術為基礎,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室內室外、歷史現狀未來多維、多尺度信息模型數據和城市感知數據,構建起三維數字空間的城市信息有機綜合體。2.0.27CIM基礎平臺basicplatformofcityinformationmodelingCIM基礎平臺是在城市基礎地理信息的基礎上,建立建筑物、基礎設施等三維數字模型,表達和管理城市三維空間的基礎平臺,是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行工作的基礎性操作平臺,是智慧城市的基礎性、關鍵性和實體性信息基礎設施。2.0.28管理平臺managementplatform智慧桿的軟件管理系統,對桿體、箱體及掛載設備進行監測、控制、管理、數據收集與分析、運維管理。智慧桿管理平臺應實現與CIM基礎平臺對接或集成整合。3基本規定3.0.1應根據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主管部門建設計劃,確定智慧桿掛載設備。3.0.2智慧桿系統管理平臺應對掛載設備進行集中監控、管理和運維。系統的建設應具有前瞻性、科學性、經濟性。3.0.3桿體、箱體、管道等設施應整合設置,宜為未來增加掛載設備預留資源,實現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共治。3.0.4智慧桿布置方式應保障道路照明質量及交通設施的功能需求。3.0.5智慧桿應簡潔美觀、結構安全,保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與道路環境景觀協調,同一片區、區域的智慧桿樣式及色彩宜統一。3.0.6桿掛載設備應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規定。
4設計4.1一般規定4.1.1智慧燈桿系統的設計應滿足電氣安全、信息安全、結構安全的要求。4.1.2應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提高設施的安全性及安裝、維護和管理的便捷性。4.2系統構成4.2.1智慧桿系統以配電區塊為基本單元,可根據市政道路、公園園路的分布情況確定配電區塊。智慧桿系統組成示意見圖4.2.1。圖4.2.1智慧桿系統示意圖4.2.2智慧桿系統網絡架構,包括設備層、網絡層、平臺層、應用層,縱向分層架構示意圖見圖4.2.2。平臺及通訊傳輸系統應滿足信息安全要求。圖4.2.2智慧桿系統網絡架構示意圖4.3桿體4.3.1桿位布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按照“先路口,后路段”的順序進行;2在路口區域,應以交通設施點位為控制點;3在路段區域,應以道路照明設施點位為控制點;4.3.2掛載視頻采集設備、道路交通標志、道路交通信號燈的桿體布設應避免被樹木、橋墩、柱等物體遮擋。4.3.3桿體設計應滿足結構安全和功能要求,外型簡潔美觀、標準化、模塊化、可工業化批量生產。4.3.4桿體由主桿、副桿、橫臂、燈臂、設備倉組成,各組成部分之間宜采用螺栓連接,安裝完成的智慧桿應滿足使用場景的建筑限界要求。桿體組成示意見圖4.3.4。圖4.3.4桿體組成示意圖4.3.5主桿及橫臂等主要受力構件宜采用Q235Q355高強度碳素結構鋼,在基本風壓大于0.7KN/㎡的區域,可采用Q390、Q420等強度更高的結構鋼,鋼材性能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范標準》GB50017的相關規定。公園智慧桿在滿足設計、結構、安全及使用年限要求的前提下,也可采用鋁合金或不銹鋼等材料,其材質性能應符合《鋁合金結構設計規范》GB50429、《不銹鋼結構技術規范》CECS410的相關規定。4.3.6桿體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桿體結構的設計應符合《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鋼結構設計標準》GB50017、《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移動通信工程鋼塔桅結構設計規范》YD/T5131、《道路照明燈桿技術條件》CJJ/T527的規定,設計基準期50年,使用年限25年,安全等級達到二級標準;2結構計算采用的基本風壓取值應符合《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福建建筑結構基本風壓規程》DBJ/T13-141的規定,且不得小于0.35KN/㎡;3桿體安裝必須保證結構穩定,在當地基本風壓作用下,桿體最高點的位移擾度值不應大于桿體總高度的1/33;34抗震性能應符合《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的規定,抗震設防類別為標準設防類;45桿體基礎應進行地基承載力、抗傾覆及抗滑移的驗算,設計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高聳結構設計規范》GB50135、《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的相關規定;56桿體與基礎應采用地腳錨栓連接,地腳錨栓宜采用Q235及以上強度的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錨栓不得焊接。桿體安裝完成后,應用細石混凝土將錨栓外露部分進行包封。4.3.7桿體防腐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1碳素結構鋼桿體應進行熱浸鋅或熱浸鋁防腐處理,根據需求進行表面噴塑或噴漆處理,工藝應滿足:①熱浸鋅要求:鋼材厚度≥6mm時,鍍鋅層局部厚度不應小于70μm、平均厚度不應小于85μm;鋼材厚度≤<6mm時,鍍鋅層局部厚度不應小于65μm、平均厚度不應小于70μm,工藝符合《金屬覆蓋層鋼鐵制件熱浸鍍鋅層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GB/T13912的規定。②熱浸鋁要求:熱浸鍍鋁層厚度不應小于80μm,工藝應符合《金屬覆蓋層鋼鐵制品熱浸鍍鋁技術條件》GB/T18592的規定。③噴塑要求:噴塑涂層厚度平均厚度不應小于60μm,且最薄處不應小于40μm,在沿海或重鹽污染區域環境,涂層厚度不應小于80μm,工藝應符合《鋼門窗粉末靜電噴涂涂層技術條件》JG/T495的規定。④噴漆要求:噴漆應符合《燈具油漆涂層》QB1551的規定。2鋁合金結構鋼桿體采用陽極氧化、氟碳噴涂、噴漆或噴塑等處理方式;3桿體應能在鹽霧濃度不大于5%NaCl的環境下可靠工作。4.3.8桿體應能在氣候極端條件下正常工作,防護等級不低于IP55。4.3.9綜合使用場景、掛載設備安裝高度需求確定智慧桿桿高。桿體宜分層布設,布置示意圖見圖4.3.9:第一層(底部):適用充電樁、多媒體交互、一鍵報警、檢修門、設備倉等設施,適宜高度約2.5m以下;第二層(中部):適用人行信號燈、路名牌、小型標志標牌、安防視頻監控、公共廣播、信息發布屏等設施,適宜高度約2.5m~5.5m;第三層(上部):適用機動車信號燈、交通視頻監控、交通標志標志牌、公共WLAN等設施,適宜高度約高度5.5m~8m;第四層(頂部):適用氣象監測、環境監測、微基站、智能照明等設施,高度8m以上。圖4.3.9桿體布置示意圖4.3.10桿體應考慮掛載設備的安裝空間和安裝方式。掛載設備安裝可采用抱箍式、固定式、滑槽式、機架式。4.3.11微基站宜安裝在桿體頂部,通過法蘭盤結構與桿體連接,桿體設計應考慮桿頂基站設備承受風荷載的影響。4.3.12桿體設計應考慮后期功能的可拓展性,荷載設計應考慮冗余,桿體內部空間應滿足線纜安裝的要求。4.3.13桿體及橫臂應為掛載設備預留接線孔,接線孔宜為圓形,孔直徑不應小于2cm;孔口應打磨光滑,無毛刺、無銳邊,并應進行防水密封處理。4.3.14桿體底部應設置設備倉,設備倉應符合下列要求:1倉數量、大小應與智慧桿掛載設備相匹配,宜根據設備管理需求采用強弱電分倉或功能分倉設計;2倉門應符合《道路照明燈桿技術條件》CJ/T527的相關規定,應具備防盜功能,防護等級不低于IP55、底部宜高于地面50cm,開門方向應便于維護。4.3.15桿體2.5米以下宜采取防粘貼處理,防粘貼層應采用無色透明、永久性涂料。4.3.16桿體宜采用姿態監測技術,實時監控和管理桿體傾斜、被撞擊狀態。4.4掛載設備4.4.1掛載設備應根據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并征求主管部門意見,分場景配置。4.4.2應綜合應用場景、功能需求及建設成本等因素按需配置掛載設備,不同場景配置可參考表4.4.2。4.4.3掛載設備技術性能、安全性能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要求,掛載設備與桿體的顏色宜保持一致。4.4.4掛載設備數據采集及傳輸應滿足準確性和安全性要求。4.4.5掛載設備通過連接件與桿體連接,連接方式應滿足結構牢固、安裝便利的要求,宜采用滑槽式連接。4.4.6照明質量、布置方式、安裝高度、間距、燈具選擇應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城市道路LED照明設計標準》DBJ/T13-169、《福建省LED夜景照明工程安裝與質量驗收規程》DBJ/T13-85的相關規定。4.4.7智能照明應通過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實現照明配電系統遠程集中監控與管理。可根據管理需求設置單燈控制系統,實現單燈狀態查詢、調光等功能。4.4.8視頻監控可采用球形或槍型攝像機等視頻采集設備,性能應符合《安全防范高清視頻監控系統技術要求》GA/T1211的規定。4.4.9交通指揮管理設備包括交通標志、停車誘導牌、交通信號燈、交通流量檢測器等設備。交通標志、停車誘導牌的設置應符合《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GB5103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的相關規定;交通信號燈的設置應符合《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GB14886的相關規定;交通流量檢測應符合《城市交通流信息采集與存儲》GB/T29192的相關規定。4.4.10微基站布設應滿足無線網絡通訊信號的覆蓋需求,結合業務分布及宏基站布設情況,合理確定微基站的布設位置,實現目標區域移動通信網絡的有效覆蓋。4.4.11充電樁設于桿體底部,內置集成充電模塊;充電樁的設計應符合《福建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DBJ13-278-2017的規定,具有遠程控制和計費管理、狀態監測、故障報警等功能。表4.4.2不同場景掛載設備參考配置場景照明設備通信微基站是否改成通信微基站是否改成通信微基站視頻設備交通標志交通信號燈信息發布屏(交通)信息發布屏(廣告)充電樁公共廣播一鍵報警公共WLAN傳感器快速路●●●●○●XXXXX○主干路●●●●●●XXXXX○次干路●●●●●●XXXXX○支路●●●●●○XXX○X○街區●●●○XX○○○○○○公園●●●○XX○○●●●○備注:●宜配置,○可選配置X不配置
4.5綜合變配電箱與綜合機箱4.5.1按照路網分布、低壓配電保護要求設置綜合變配電箱,道路交叉口臨近區域設置綜合機箱。4.5.2綜合變配電箱和綜合機箱應滿足安全性、功能性和景觀性的要求,確保箱內設備安全穩定運行。4.5.3綜合變配電箱和綜合機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設置在負荷中心;
2應避開具有火災、爆炸、化學腐蝕等潛在危險的環境,通風良好;
3應設置在不易積水處,當設置在地勢低洼處,應抬高基礎并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宜設置在公共設施帶、綠化帶、不應設置于人行道,對景觀要求較高或用地緊張的地段變配電箱可采用地埋式。4.5.4箱體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防護等級應不低于IP54,使用年限應不小于20年;2箱體材料應滿足機械強度要求,外殼宜進行防粘貼處理,防粘貼層應采用無色透明材料;3箱體宜配備智能監控管理系統,實時監測箱體環境參數和運行狀態,保障設備配電、通訊環境安全;4箱門應安裝門禁設備,實現門鎖狀態監測、違規開關觸發報警功能,并上傳箱門狀態信息到管理平臺。4.5.5變配電系統設計應滿足智慧桿掛載設備的用電需求,不同功能的配電回路宜相對獨立。4.5.6綜合變配電箱內的照明控制設備應與智慧照明管理平臺進行通信。4.5.7綜合機箱內設備應統一規劃,宜采用分倉設計,滿足設備管理要求。4.5.8綜合機箱采用一路進線,不同功能用電可根據管理需求分項計量。由箱內電源倉進行電源的引入、分配、保護、分合、接插(插座或端子)等。4.6供配電系統4.6.1智慧桿系統供電線路應統籌考慮、共建共享,負荷容量應滿足近、遠期各類設施用電需求。4.6.2交通信號及視頻監控設備應按二級負荷供電,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樞紐及人流集中的廣場等區段的照明可為二級負荷,其余用電設備按三級負荷供電。4.6.3不同負荷等級的供電系統應符合《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的規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宜采用UPS蓄電池作為交通信號及視頻監控設備的緊急備用電源;2二級負荷的照明用電,宜采用兩回路供電電源。4.6.4變配電系統的設計應符合《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的相關規定,并滿足下列要求:1以配電區塊作為變配電單元設置變配電箱,配電系統設計宜使三相負荷平衡;2低壓配電線纜中性線截面不應小于相線截面,且應滿足不平衡電流及諧波電流的要求;3正常運行情況下,智慧桿照明設備端電壓應維持在額定電壓的90%~105%,其他設備端電壓應維持在額定電壓的95%~105%;4接地形式應采用TT系統或TN-S系統。當采用剩余電流保護裝置時,還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GB/T13955的相關規定。4.6.5綜合變配電箱至綜合機箱的配電系統可采用放射式或樹干式接線,綜合變配電箱至智慧桿的配電方式可采用鏈式或樹干式接線。4.6.6智慧桿宜采用多路配電,分別為道路照明、交通信號及監控、微基站及其他設施配電。桿上各掛載設備配置獨立保護裝置。4.6.7變配電箱及綜合機箱應配置電涌保護裝置(SPD)。電涌保護裝置的選擇和配置應按《低壓電涌保護器(SPD)第12部分: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選擇和使用導則》GB/T18802.12以及《低壓電涌保護器(SPD)第22部分:電信和信號網絡的電涌保護器(SPD)選擇和使用導則》GB/T18802.22執行。4.6.8防雷與接地應符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設計規范》GB50343、《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的相關規定。4.6.9桿體各部件之間、桿體與基礎之間應連接穩固形成良好的電氣通路,智慧桿系統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弱電接地應共用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在燈桿及綜合機箱處做重復接地并形成聯網,其重復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4.6.10綜合變配電箱和綜合機箱內應設置等電位聯結排,并實現等電位聯結。4.6.11金屬燈桿、電力電纜的金屬鎧裝和保護管、I類燈具的金屬外殼、配電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因絕緣破壞可能使其帶電的外露金屬構件等均應進行保護接地。4.6.12桿高15米及以上的智慧桿,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的規定配置避雷裝置。
4.7通訊4.7.1通訊傳輸方式分為有線傳輸和無線傳輸,傳輸方式如圖4.7.1如圖4.7.1通訊傳輸方式4.7.2采用光纖傳輸時,應符合以下要求:1宜采用光纖環網,提高系統可靠性,保密需求高時采用獨立光纖;2光纖規格和線纜管道數量應滿足近、遠期使用需求,并與強電管道分開鋪設。4.7.3根據傳輸數據流量及可靠性要求,視頻采集設備、交通監測、信息發布、微基站等掛載設備與平臺通訊方式宜采用有線傳輸;照明、環境監測、充電樁等掛載設備與平臺通訊方式可采用有線或無線傳輸。4.7.4智能網關應根據管理模式、傳輸數據需求確定布置方式。兩個及以上掛載設備需要進行信息交互時,宜配置智能網關。4.7.5智能網關應同時具備以太網WAN口或NB-IoT/4G/5G無線模塊,通過有線光纖、無線NB-IoT/4G/5G上聯至管理平臺。智能網關組網示意圖如圖4.7.5。圖4.7.5智能網關組網示意圖4.7.6為方便與不同接口類型的掛載設備接入,智能網關應同時具備多路以千兆以太網光口、RS-485/232、USB串口、RJ45網口,可支持LoRa、Zigbee、AI/AO接口、DI/DO接口、PWM、USB接口、CAN總線接口等,通過有線傳輸方式與掛載設備進行網絡或串行通信。主要掛載設備的通信傳輸接口類型及傳輸方式可參考表4.7.6。設備名稱接口類型傳輸方式移動通信基站光口有線智能照明網口或串口無線或有線傳感器網口或串口無線或有線電動充電樁網口或串口無線或有線視頻采集設備網口或串口有線道路交通信號燈網口或串口有線信息屏網口或VGA/HDMI視頻接口、USB有線公共廣播網口或串口有線一鍵報警網口或串口有線表4.7.6主要掛載設備的接口類型及傳輸方式4.7.7智能網關應支持對接入設備進行在線配置、編程、調試、升級等能力,應具備監控掛載設備的業務數據、桿體狀態等信息。4.7.8智能網關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應滿足工業級溫濕度環境要求,鹽霧防護等級應滿足《人造氣氛腐蝕試驗鹽霧試驗》GB/T10125的規定。4.7.9智能網關電磁兼容性應符合《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GB/T17626.2、《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GB/T17626.5、《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GB/T17626.6中3級指標的規定。4.7.10智能網關是智慧桿的核心數據交換設備,集路由、交換及協議棧等功能于一體,具有良好的協議兼容性,北向接口支持TCP/UDP、HTTP、MQTT、SOAP等主流協議,南向接口支持Modbus、PLC、HTTP、MQTT等主流協議。4.7.11智能網關應滿足二級網絡安全等級的要求。4.8管線4.8.1電力、通信線纜宜采用保護管埋地敷設,敷設要求應符合《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50289、《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GB50217、《通信管道和通道工程設計標準》GB5037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的相關規定。4.8.2管道設計應符合以下規定:1強、弱電管線應分別設置管道;2照明、交通、其他電力電纜應分別設置管道。3應預留備用管道。4.8.3穿越機動車通行的地段時應采用滿足承壓強度的保護管。4.8.4智慧桿旁宜設置手孔井,電纜和光纖的分支接線在設備倉或手孔井內實施,設于手孔井內的分支接頭防護等級不低于IP68。4.8.5手孔井井蓋應設置需使用專用工具開啟的閉鎖防盜裝置,宜設置防盜防開啟報警裝置。4.9平臺4.9.1管理平臺至少包含智慧照明管理管理功能和、桿體、箱體及掛載設備運維服務管理功能。4.9.2管理平臺應具備手機端、PC端,支持云服務的平臺架構,支持云端和本地兩種方式部署。4.9.3數據信息提供方在共享數據信息的全過程中應對數據需求方進行身份鑒別和授權管理,數據提供方應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數據流轉過程的安全性,數據需求方應依法依規使用共享數據信息,并配合做好共享數據信息使用全過程監管。政府各相關部門需要共享公安監控設備視頻圖像信息的,不得從采集源頭直接獲取。4.9.4管理平臺通信協議和接口應符合《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GB/T28181的相關規定。4.9.5平臺搭建可采用分級模式,總平臺統一數據的南向、北向接口和數據庫結構,以便向外提供數據及下級平臺接口上報。子平臺可根據管理要求各系統自行搭建,所有非保密數據可匯合到一個平臺;4.9.6智能照明管理平臺功能:1管理平臺應對照明進行集中管理和控制;2應具備基礎數據采集和處理能力,能支持多種通信協議和接入方式,如NB-IoT、LoRa、WLAN、Zigbee、PLC等,可實現單控、組控、群控、地圖區域控制或條件控制等多種控制方式;3應具備平臺擴展和升級功能,提供可開放共享的接口,支持與其他管理平臺和應用子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數據匯聚;4具備配電保護的數據采集、管理、控制功能,及電能采集功能;5智慧照明管理應基于統一的地理信息系統展現,展現內容包括城市照明設施(綜合變配電箱、綜合機箱、配電線路、燈具等)、業務數據。4.9.7桿體及掛載設備管理服務功能:1具有桿體和掛載設備安裝狀態的監測、查詢、定位等功能;2實時顯示桿件和設備的關鍵數據信息,數據圖表及實時故障信息;3應根據設備荷載和掛載位置,判斷桿體結構荷載安全性,對桿上設備掛載進行統一的管理和分配;4宜具備電子地圖管理功能,結合GIS(地理信息系統)將所有桿件位置信息載入管理平臺,形成站點地圖,實現對智慧桿的資產統計、精準定位及追溯。4.9.8箱體管理服務功能:1具有箱體環境參數及運行狀態的監測及記錄功能;2具有門鎖狀態監測、遠程開關門、開關門記錄追蹤等功能;4.9.9平臺管理功能:1可通過調用運維服務管理平臺對相關設備進行控制及運行維護監管。2支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資產管理、故障定界、工單管理、日常巡檢任務、預測性維護、在線客服等;3應具備事件記錄保存和管理功能,記錄所有事件并保存事件相關聯的視音頻信息。4.9.10管理平臺的信息安全應符合《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基礎安全技術要求》GB/T20270的相關要求。是否和6.4.2統一是否和6.4.2統一4.9.11管理平臺的設計應滿足信息傳輸的安全性和使用的保密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要求不應低于二級。4.9.12管理平臺應作為CIM基礎平臺的應用子系統。5施工與驗收5.1一般規定5.1.1智慧桿的施工與驗收應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及《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JGJ81的相關規定。5.1.2施工單位應按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變更時應按照相應程序報審,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5.1.3應做好智慧桿設備的安裝調試及系統軟件功能測試,調試后的功能應滿足設計要求。5.1.4施工中應做好施工、檢驗、調試、試運行和變更設計等相關記錄。5.2施工5.2.1施工前應做好材料報驗和設備復驗。5.2.2桿體應有型式試驗報告。報告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外觀檢測、材質及性能檢測、桿件的規格檢測、焊縫檢測、熱浸鍍鋅層檢測、噴塑檢測等。5.2.3產品出廠前應進行預拼裝,運輸過程中產品包裝應牢固、避免涂層損壞、外觀形變。產品到場后,外觀目測檢查、尺寸規格和壁厚等抽樣檢查。5.2.4基礎施工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規范》GB51004的有關規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土方開挖時,應做好防水、排水措施,并確保支護結構安全;施工完畢后,應進行土方回填,控制回填土的含水量,分層夯實;2基礎施工應做好隱蔽工程施工記錄、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基礎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土建基礎復測記錄。5.2.5桿體及掛載設備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桿體安裝必須保證結構穩定,在當地基本風壓作用下,桿體最高點的位移擾度值不應大于桿體總高度的1/40;21掛載設備必須安裝穩固,并具有防止設備墜落的防護措施;32露出基礎頂面的地腳錨栓在桿體安裝前應做防腐處理,并妥善保護,防止螺栓銹蝕與損傷。5.2.6保護管及線纜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根保護管宜穿1根電力電纜,保護管內不得有接頭;2電纜保護管不應有孔洞、裂縫和明顯的凹凸不平,內壁應光滑無毛刺,管口應無毛刺和尖銳棱角,應滿足機械強度和耐久性要求;3電纜敷設前應測試絕緣電阻,測試結果應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50150的有關規定;4電纜分支、接頭、過街、管路方向改變、保護管材變化、直線段超過50米時,應設置手孔井;5手孔井進出管孔應進行密封處理,封堵材料宜采用阻燃材料;6桿體內強、弱電線纜應避免互相干擾;7線纜在手孔井、燈桿內應設置標志牌,區分不同用途電纜;標志牌應注明電纜編號、型號規格、起止地點。5.3驗收5.3.1智慧桿系統竣工后,施工單位應進行設備自檢和系統試運行,并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工程技術文件規定的項目進行檢測。5.3.2檢測及試運行合格后,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進行竣工預驗收。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整改完畢后,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應組織監理、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共同進行工程驗收。5.3.3驗收應符合標準如下:1供配電系統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的施工與驗收應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1的規定。2供配電系統接地的施工與驗收應符合設計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福建省城市道路LED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DBJ/T13-266的規定。3桿體的材料、規格、防腐、焊接等應符合設計及《道路照明燈桿技術條件》CJ/T527的規定。4所有掛載設備應具備廠家檢驗合格證和相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器件的電氣和控制性能指標符合技術要求。桿體掛載設備的施工及驗收應符合設計和相應的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并應按要求進行分部分項驗收。5照明系統施工與驗收時應符合《城市道路照明施工與驗收規程》CJJ89、《福建省城市道路LED照明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程》DBJ/T13-266的規定。6運營管理平臺功能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驗收時應對運營管理平臺的各項功能及安全性予以驗證。5.3.4驗收檢查內容:1檢查桿桿體的材質、規格、焊縫、防腐涂層厚度等質量檢測報告;2檢查掛載設備和附屬設施的型號、數量、生產廠家;3檢查線纜型號、規格、數量;4檢查桿體安裝、基礎施工、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的工程質量;5檢查系統接地電阻、重復接地電阻檢測報告;6檢查照明質量檢測報告;7檢查智能照明、交通管理、公共廣播、環境監測等系統平臺運行情況。5.3.5驗收資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竣工報告2施工圖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文件、竣工圖紙;3主要設備材料、材料合格證和檢測報告等; 4隱蔽工程施工及驗收記錄;5現場安裝調試記錄、平臺試運行記錄;6系統檢測報告;7用戶平臺操作手冊。;5.3.6工程驗收時應進行驗收資料檢查、現場施工質量和觀感檢查、檢測項目抽檢。5.3.7驗收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的項目,應由責任單位限期整改至合格;整改后仍無法滿足使用要求的,不得通過工程驗收。6養護與管理6.1一般規定6.1.1智慧桿的運維養護和管理分為公共設施部分和掛載設施部分。公共設施部分包括供配電、桿體、管道、設施管理平臺等,宜統一運維管養。掛載設施部分包括掛載設備及其配套的綜合機箱,宜由各設備權屬部門負責運維或委托專業運維團隊統一管養。6.1.2應組建專業的運營管理團隊,維護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并經過考核持證上崗。6.1.3應建立運行維護管理制度,明確運行維護組織架構、管理職責、故障處理流程、應急處置預案、安全管理制度等。6.1.4應制定維護計劃,按計劃周期巡視、檢查設備、設施、系統的完好性和功能狀態,并形成巡視報表和檢查報告。6.1.5應建立運維管理平臺和關聯系統聯動機制。具有定期檢測功能,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有效運行。6.1.6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制定應急響應預案,定期演練并重新評估,完善應急響應機制。對應急事件發現、響應、處置、恢復全過程根據預案進行快速處置并有詳細記錄歸檔。6.2設備的養護與管理6.2.1應定期檢查供配電及通訊系統、桿體及其掛載設備的運行狀態。6.2.2各權屬部門使用公共設施部分應有審批和報備制,并符合下列規定:1智慧桿上新增、變更掛載設備,需向智慧桿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批后方可實施。2在智慧桿上從事運維工作應向智慧桿管理單位報備。3禁止未經審批、報備,擅自新增、變更、拆除掛載設備。4因道路改擴建需拆除或遷移智慧桿,應由道路建設單位向智慧桿管理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批后方可實施。6.2.3定期進行抽驗和檢測,有檢測報告要求的項目應由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機構完成。1每月開展一次安全生產例行檢查,隨機抽取易孳生安全隱患的重點區域、部位。2定期對供配電線纜進行絕緣電阻測試。3定期進行桿體受力、抗風力及銹蝕程度檢測。6.2.4通過運營管理平臺實時監控智慧桿的運行狀況,對于收到的各類故障報警,應及時予以處置。6.3基礎設施的養護與管理6.3.1箱體、桿體及金屬管道應接地可靠,定期進行接地電阻測試。6.3.2臺風季應做好檢查和檢修工作,雷雨季節前必須檢查測試接地電阻。6.3.3地下管線應保持設計的管道、線徑和路由,各權屬管線不得破壞、占用、更改其它權屬部門的管線。6.4平臺的養護與管理6.4.1管理平臺的運行維護包括軟件平臺和硬件設備的運行維護。6.4.2平臺的管理應符合《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22239的相關規定。是否和4.9.10統一是否和4.9.10統一6.4.3管理平臺維護應符合以下要求:1管理平臺應定期更換系統密碼,定期核準用戶權限,防止系統出現越權訪問。定期進行IP地址測試,檢測非法用戶,防止非法用戶入侵;2管理平臺應定期對病毒庫進行升級,當有新病毒出現時,隨時升級。防止病毒侵入和傳播;3管理平臺應加強配置文件管理,包括服務器的系統配置和服務設定的配置文件的管理,定期對系統安全性進行有效性評估和檢查,及時發現系統的新增缺陷或漏洞;4管理平臺應制定安全事件報告和處置管理制度,明確安全事件類型,明確安全事件的現場處置、事件報告、后期恢復、事后教育和培訓等的管理職責;5管理平臺應建立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網絡安全配置、日志保存時間、安全策略、升級與打補丁、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的要求。6.4.4管理平臺應制定健全的文檔管理制度,對技術檔案和資料進行有效管理,技術資料和原始記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系統相關技術資料;2設備布置圖、IP地址分布圖;3網絡連接圖和相關配置資料;4各類軟硬件設備配置清單;5設備或系統使用手冊、維護手冊等資料;6變更資料;7軟件的介質、許可證、版本資料及補丁資料;8軟件的安裝手冊、操作使用手冊、應用開發手冊等技術資料。
附錄A福建省各地風壓表該表為福建省各市縣的50年—遇的基本風壓市縣名基本風壓(kN/㎡)市縣名基本風壓(kN/㎡)市縣名基本風壓(kN/㎡)福州0.70龍海0.70永安0.40平潭1.30漳浦0.75尤溪0.35福清0.80云霄0.70大田0.35長樂0.80詔安0.75南平0.35閩侯0.60東山1.25浦城0.30連江0.80華安0.40松溪0.30永泰0.50長泰0.55政和0.35羅源0.80南靖0.45武夷山0.35閩清0.45平和0.50光澤0.35廈門0.80龍巖0.35邵武0.30同安0.70長汀0.35建陽0.35泉州0.70連城0.35建甌0.35晉江0.75武平0.30順昌0.35石獅0.80上杭0.30七仙山0.70南安0.65漳平0.35寧德0.75惠安0.75永定0.35壽寧0.40德化0.40三明0.40周寧0.45永春0.45建寧0.30福鼎0.70安溪0.50泰寧0.30柘榮0.60崇武0.85將樂0.35福安0.60九仙山0.80寧化0.35霞浦0.80莆田0.70清流0.35屏南0.30仙游0.55明溪0.35古田0.40漳州0.60沙縣0.35臺山1.00附錄B掛載設備荷載及設備容量參考表掛載設備荷載用電負荷照明設備7kg20W-300W通信微基站15kg1kW-1.5kW視頻設備15kg20W-60W交通標志5.5-125kg無信息屏8.5kg900-1200W/m2充電樁35-45kg7kW(交流)30kW-120kW(直流)公共廣播10kg30-40W一鍵報警5kg15W公共WLAN5kg20W環境監測5kg15W氣象監測10kg30W本規程用詞說明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可”;反面詞采用“不可”。2本規程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要求)”或“應按……執行”。引用標準名錄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鋼結構設計標準》GB50017《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建筑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高聳結構設計規范》GB50135《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JGJ81《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GB/T1591《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GB14886《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50289《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GB50217《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低壓電涌保護器(SPD)第12部分:低莊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選擇和使用導則》GB/T18802.12《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GB5068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22239《通信線路工程設計規范》GB51158《通信管道與通道工程設計標準》GB5037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城市道路LED照明設計標準》DBJ/T13-169《福建省城市道路LED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DBJ/T13-266《道路照明燈桿技術條件》CJ/T527《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GB/T13955《移動通信工程鋼塔桅結構設計標準》YD/T5131《人造氣氛腐蝕試驗鹽霧試驗》GB/T10125《金屬基體上金屬和其他無機覆蓋層經腐蝕試驗后的試樣和試件的評級》GB/T6461《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GB/T17626.2《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GB/T17626.5《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GB/T17626.6
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福建省智慧桿建設技術規程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ConstructionofSmartPoleinFujian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DBJ/T13-***-2020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號:J*****-2020條文說明
制訂說明《福建省智慧桿系統建設技術規程》DBJ/T**-2020,經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年**月**日以省廳第*號文批準、發布,并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備案號為***。為便于廣大咨詢、設計、施工、管理與養護等有關單位人員在使用本規程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福建省智慧桿建設技術規程》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規程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要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規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規程的參考。
目次1總則 492術語 503基本規定 534設計 544.2系統 544.3桿體 554.4掛載設備 584.5變配電箱與綜合機箱 594.6供配電系統 604.7通訊 614.8管線 634.9平臺 645施工與驗收 665.1一般規定 665.2施工 665.3驗收 666養護與管理 686.1一般規定 68
1總則1.0.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央網信辦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銀保監會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建改發〔2020〕73號):為加快推進基于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簡稱“新城建”),以“新城建”對接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簡稱“新基建”),引領城市轉型升級,推進城市現代化,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勢在必行。其中,智慧桿建設為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重要舉措。《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5G網絡建設和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20〕21號):為加快新時代新福建建設,整合利用路燈桿、信號桿、監控桿、電力桿、通信桿等各類桿塔資源,統籌推進“一桿多用”智慧桿建設。新建、改擴建道路要統一規劃和建設智慧桿,支持相關單位按需將現有道路各類存量桿塔逐步改造為智慧桿。據此,為加快推進并規范福建省智慧桿建設,制定本規程。1.0.2慢行交通和行人通行的街區、人流密集的廣場,其區域建設智慧桿有利于提高城市景觀風貌和提供智慧城市環境。1.0.3智慧桿的建設應綜合考慮功能性、景觀性,桿體資源共享,掛載設備共建、共治、共享。2術語2.0.1從城市道路桿體現狀、技術發展、建設管理模式看,多功能桿建設有以下兩種類型:合桿:桿體上搭載設備,各個設備、管理平臺都是分立的,具有或不具有智能照明功能。智慧桿:桿體具有智能照明功能,搭載非照明功能設備。部分設備受管理模式、政策限制,管理平臺分立,其余設備接入統一管理平臺,聯動智能管理。各個系統管理平臺信息互聯互通,實現智能化管理與服務。二者相比,智慧桿系統更側重于數據應用和智能監控,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組成。管理平臺可以是統一管理平臺,也可是不同行業多個管理平臺。2.0.2目前各地對掛載設備桿件的稱呼包括:多桿合一、合桿、一桿多用、多功能桿、綜合桿、智慧桿、智慧燈桿。其中多桿合一、合桿、一桿多用、多功能桿、綜合桿是指多個掛載設備共享同一桿件,是物理層面的共桿,供配電系統和管理平臺各自獨立、不包含互聯互通,減少了燈桿林立,有助于提高城市景觀風貌,是多功能智慧桿的初級階段產品。智能桿、智慧燈桿、多功能智慧桿即指本規程所述的智慧桿。2.0.4道路照明主要通訊方式:電力載波PLC、ZigBee無線通信、NB-IoT、GPRS/4G/5G、LoRa等。2.0.5移動通訊基站是網絡的核心設備,提供無線覆蓋,實現有線通信網絡與無線終端之間的無線信號傳輸,基站分為宏基站與微基站。宏基站體積和功率較大,覆蓋區域較廣;微基站體積和功率較小,覆蓋區域較小,一般不超過200m。宏基站獨立設置,微基站設置于智慧桿。2.0.7交通監控設施包括交通信息采集和發布設施。信息采集設施主要由交通參數檢測器、攝像機等構成,實時檢測道路通行狀態、交通流量、車速、違法抓拍、交通視頻監控。信息發布設施主要由可變信息標志、可變限速標志、交通信號設施等構成。2.0.8包括交通視頻監控、安防視頻監控。2.0.17根據供配電系統的要求,以一個變壓器供電范圍內的所有智慧桿形成一個配電區塊,變壓器設于綜合變配電箱內,一個變壓器可能配電多個綜合機箱。2.0.19綜合機箱是集中存放為交通指示燈及視頻設備、微基站傳輸設備供電與供網的專用設備機箱。2.0.26CIM將物理城市映射到數據空間,構建城市級物理信息系統(CPS)。在空間的角度,CIM不僅按照GIS思路考慮大范圍的場景,還考慮周全各類場景,不只是宏觀、微觀的,還有室內、室外、地上、地下等等,都融合在一起。BIM是CIM的細胞,CIM概念是對BIM相似概念的延展,是將BIM的作用對象從建筑物(Building)擴大到了城市(City),即CIM就是將BIM的應用從建筑上擴展開,到達了市政、城市規劃和道橋等建筑業全領域,將模型的規模從單個建筑或者一個項目群放大到了整個城市。GIS作為數據融合的功能性平臺,提供二維和三維一體化的基礎底圖和統一坐標系統的能力、各個BIM單體之間連接網絡管理能力(如道路、地下管廊與管線等)、管理和空間分析能力、大規模建筑群的BIM數據管理能力。BIM和GIS在CIM技術中發揮著各自的功用,BIM是GIS的微觀補充,GIS是BIM的宏觀框架。IoT物聯網技術的應用,實現城市設施的感知。2.0.27CIM基礎平臺是智慧城市建設的數字化模型,支撐城市建設、城市管理、城市體檢、城市安全、交通等領域的應用,涵蓋“規建管”全過程,有效地避免了城市發展管理過程中的重復建設、數據孤島、缺乏頂層規劃等一系列問題。城市級CIM基礎平臺應利用城市現有政務信息化基礎設施資源,橫向應保證城市相關部門間的互聯,縱向與省部級CIM平臺的互聯互通,同時考慮數據更新、服務擴展和智慧城市應用延伸的要求,為將來發展提供良好的框架和拓展空間。2.0.28受部門管理限制和信息保密需求,目前我省道路智慧桿的交通系統管理平臺分立,智慧桿管理平臺至少應包含道路智能照明、桿體及掛載設備的運維管理。智慧桿管理平臺是CIM基礎平臺子系統。
3基本規定3.0.1智慧桿涉及規劃、住建、城管、交通、公安、通信、供電等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和使用單位,相關各方應進行充分的溝通與交流,確保智慧桿系統設計滿足智慧城市規劃的要求。3.0.2智慧桿系統管理平臺對掛載設備進行集中監控、管理和運維,因此桿掛載設備應可直接或通過集中控制器與管理平臺通訊。3.0.3智慧桿的建設應兼顧技術先進性、科學性、經濟性,依據規劃、需求,確定桿體掛載設備并具有可擴展性。3.0.4智慧桿掛載的交通設施包括交通監控及交通指示設施,桿體的布設應保障交通設施的可視性需求。3.0.5同一區域桿的風格、造型、色彩應統一協調。桿體設計應考慮桿體的美觀度及搭載設備的協調性。3.0.6包括掛載設備功能、安全性、電磁兼容等要求。
4設計4.2系統4.2.1綜合變配電箱具有變電、配電功能,可向多個綜合機箱配電。為了道路沿線箱體集約化,綜合機箱融合沿線交通、公安設施配電、交通、公安設施和微基站等掛載設備的配網功能。照明燈具采用無線通訊方式時,單燈控制器與平臺直接通訊,即采用兩層網絡架構;采用有線方式時,單燈控制器采用光纖(或電纜、控制線)與集中控制器連接,集中控制器可設于綜合變配電箱或綜合機箱,集中控制器與平臺采用有線或無線方式通訊,形成三層網絡架構。4.2.2智慧城市的架構體系分為四層:設備感知層、網絡傳輸層、平臺數據處理層和應用層,CIM平臺就是利用物聯網技術將CIM模型和城市連接起來形成一個可更新的數據庫,同時利用云計算和大數據等形成一個可實現信息共享與傳遞的工作平臺,以支持城市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應用。根據傳輸方式不同,采用兩層或三層網絡架構。交通、公安視頻傳輸信息量大、實時要求高、保密性強,應采用有線傳輸方式。4.3桿體4.3.1依據《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的規定確定桿布置方式,路口段應以交通設施點位為控制點適當調整桿位,最后于桿體上掛載其他設備。4.3.5智慧桿的材質主要采用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根據選用的不同桿體材質,綜合考慮桿體高度、掛載設備、桿體造型、型材斷面結構、整體荷載等因素,進行負載模擬測算,確定桿體厚度。為提高桿體整體協調性,主桿底徑(邊長)宜小于350mm。城市道路上的桿體考慮到桿體較高、掛載設備多,迎風面大,主桿、橫臂等主要受力部分應采用結構鋼,副桿等部分可根據造型需求采用鋁合金等材質。4.3.6應根據《鋼結構設計規范標準》GB50017進行受力及穩定性分析計算,核定橫臂、桿體根部及地腳螺栓等危險部位的安全性、可靠性;根據當地城市的最低風壓值計算桿體基本風壓,桿體及掛載設備的抗風能力不應低于12級臺風。4.3.7碳素結構鋼桿體優先考慮熱浸鋅工藝,在處理前應對桿體的焊縫進行修磨或補焊,補焊應與原焊縫間保持圓滑過渡。噴涂作業前應進行表面打磨處理,避免滴流現象出現。鋁合金結構鋼桿體陽極氧化表面處理工藝防腐性能要遠遠優于其他幾種噴涂工藝,推薦使用陽極氧化工藝,不但防腐性能強、金屬質感很好、表面光澤均勻。4.3.8桿體內應無積水積灰,為強弱電線纜、配電保護開關、網關等安裝在桿體內的設備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4.3.9根據《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163各級道路路面亮度及照度標準值、園路的照度標準值,綜合燈桿配光類型,確定標準段智慧桿布置方式、間距,桿高可參考表1。表1不同場景智慧桿高度道路場景桿高(m)快速路與主干路8-15次干路8-12支路6-8園路及居住區道路3~64.3.10各種掛載設備安裝方式說明如下:1固定式:將各種設備一次性安裝在桿體的指定位置,可通過桿體預留接口擴展安裝設備,建設完成后設備位置不能改變。桿體造型美觀簡潔、安裝便利,適用于建設智慧桿、景觀要求高的場所。2滑槽式:在桿體上設置一個或多個滑槽,設備通過連接件安裝在滑槽上,可靈活確定設備的具體安裝位置。3機架式:通過標準機架單元和背板在桿體上安裝掛載設備,易于安裝維護,但美觀度差,適用于工業區等對美觀要求低的場所。4抱箍式:通過抱箍將掛載設備固定在桿體上,適用于舊有桿體加裝掛載設備、對造型要求不高的場所。4.3.12為滿足桿體掛載設備的拓展性,桿體結構設計應冗余荷載計算,為后期功能擴展預留承載空間。桿體內部應預留穿線空間,滿足強、弱電線纜分離、固定和擴展要求,走線應無交叉、層次分明、整齊美觀。桿體內壁應光滑無尖刺,避免損傷線纜。4.3.13橫桿預留穿線孔應設置在桿件下方,利于防水。4.3.14強弱電分倉,建議設置兩個檢修門,倉體左右分設,高度錯開。功能分倉建議在同一位置上下分倉,并設置總倉門。倉門宜采用左翻方式合頁。倉體布置示意圖見圖1。《道路照明燈桿技術條件》CJ/T527規定:檢修門下緣應離地50cm以上。圖1倉體布置示意圖4.3.16智慧桿為單懸臂結構,對水平位移產生的二次效應反應比較敏感,部分桿體帶有挑臂,受力更加復雜。為便于精細管養維護,實時排除安全隱患,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采用。4.4掛載設備4.4.3掛載設備與平臺通訊應采用標準的主流通信協議,有保密要求的傳輸數據宜支持加密功能。4.4.7單燈控制指在燈桿照明設備上安裝單燈控制器,實現對應路燈的遠程開關、亮度調節、故障報警、狀態查詢等功能。4.4.8、4.4.9交通、公安監控對視頻采集設備性能、掛載高度、布設位置的要求不同,應按照要求結合桿位布置攝像機部署。交通視頻采集和交通指揮管理設備實時采集交通狀態和車輛違章信息、進行交通通行指示、違章數據和交通流量的采集。4.4.10結合電信企業需求設置宏基站或微基站,當宏基站不滿足無線網絡通訊信號覆蓋需求時,于智慧桿頂設置微基站。移動通信基站應選擇技術領先的主流產品,根據產品規格確定荷載及用電容量,作為桿體結構計算、供配電設計的依據。4.4.11充電樁功耗大,長距離配電時,為減少線路壓降,需配置多個電控箱,增加道路箱體設施,不利于景觀。且在道路場景下配置充電樁容易造成交通擁堵,因此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道路場景下暫不考慮配置充電樁,廣場、景區、園區、工業區等場景可結合其實際需求進行配置。4.5變配電箱與綜合機箱4.5.1一個配電區間設置一個綜合變配電箱、若干個綜合機箱。為提高道路景觀,減少箱體數量,綜合機箱兼具配電、控制、配網功能,內部配置示意圖見圖2。圖2內部配置示意圖4.5.3地埋式變配電箱為全密封防水結構,防護等級IP68;4.5.7根據設備管理需求,綜合機箱宜采用分倉設計,機箱內設置配電倉、信號機倉、交通視頻倉、安防視頻倉、通訊倉等。4.6供配電系統4.6.2《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45-2015)規定:城市道路照明電力負荷應為三級負荷,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樞紐及人流集中的廣場等區段的照明可為二級負荷。《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GB50688-2011)規定:交通監控的外場設備宜按三級負荷設計,對重要道路可采用高于三級負荷設計。《通信局(站)電源系統總技術要求》(YD/T1051—2010)規定:移動通信基站為三級用電負荷。據此規定綜合桿不同設備用電負荷等級。4.6.4供配電系統設計應按照路網分布情況,分區塊設置綜合變配電箱。低壓配電系統應設置過載、短路、間接接地故障保護。當采用TT系統時,必須采用剩余電流保護器作間接接觸防護;當采用TN-S系統時,若熔斷器或斷路器不能滿足間接接觸防護要求,應采用剩余電流保護器進行防護,且PE線不得接入剩余電流保護器。4.6.6應根據管理要求確定箱變至智慧桿各類掛載設備的配電形式:鑒于目前城市管理模式,變配電箱至道路沿線桿上同一功能掛載設備宜采用一個配電回路配電,不同部門使用設備的配電回路宜于變配電箱設置獨立電能計量表。各末端設備單獨設置保護裝置,避免故障波及面放大。4.6.9《公安交通管理外場設備基礎設施施工通用要求》GA/T652規定:桿件保護地線、設備機箱的專用接地銅排應與接地裝置有效連接,接地電阻應不小于4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CJJ89規定:道路照明配電系統中,采用TN或TT系統接零和接地保護,PE線與燈桿、配電箱等金屬設備連接成網,在任一地點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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