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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火鋪礦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值班管理辦法

礦發〔XX〕153號

1.強化礦井現場安全生產的領導:全礦干部職工必須始終如一安全生產工作一定能夠做好的決意和信心,秉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定不移的把《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全面落實在具體內容工作中。始終保持冷靜的頭腦,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繼續執行能力;始終認清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效率的關系,堅定不移的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秉持“三不”生產原則。不懈努力在消解事故隱患、阻塞安全漏洞、避免“三違”發生上下功夫。始終秉持“管理、裝備、培訓”三相結合的原則,經常深入細致井下工作現場,認真落實“四項”安全檢查制度,及時協同化解安全生產問題,汪把安全質量關,不懈努力締造安全生產新局面。

2.礦各級下井值班管理人員:生產副礦長、礦井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礦井副總工程師、生產準備工作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工程師、礦安全調度室主任。

2.1.下井值班班次和日期表見表中1-15-1、1-15-2。

3.采區、拓展區的區、隊管理人員下井值班制度:

3.1.各礦井工作面、盾構工作面、拓展工作面、巷修成工作面,每班必須存有一名副隊長值班,表示值班隊長,負責管理本工作面當值的安全工作。

3.2.生產副區長、準備工作副區長每月下井值班10次,其中:8點班4次,4點班3次,零點班3次。

技術副區長、經營副區長、機電副區長每月下井值班8次,其中:8點班2次,4點班3次,零點班3次。

3.3.區長、支部書記、工會主席每月下井值班6次,其中:8點班2次,4點班2次,零點班2次。

4.通風區、機電科、井運區區(科)隊(車間)管理人員下井值班制度

4.1.通風區、機電科、井運區每班必須存有一名副隊長(或車間副主任)下井值班,表示值班隊長,對當值的安全工作負責管理。

4.2.副區長、副科長每月下井值班8次,其中:8點班2次,4點班3次,零點班3次。

4.3.區長、科長、支部書記、工會主席每月下井值班3次,其中:8點班1次,4點班1次,零點班1次。

4.4.礦安全生產調度室、礦生產技術科管理人員下井值班制度:

4.5.礦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礦生產技術科科長每月下井值班3次,其中:8點班1次,4點班1次,零點班1次。

4.6.礦安全生產調度室副主任、礦生產技術科副科長每月下井值班3次,其中:8點班1次,4點班1次,零點班1次。

5.登機科管理人員下井老爹檢查制度:

5.1.副科長每月下井老爹檢查監督安全工作6次,其中:8點班2次,4點班2次,零點班2次。

5.2.科長、支部書記、技術副科長每月下井老爹檢查監督安全工作3次,其中:8點班1次,4點班1次,零點班1次。

6.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下井值班制度:

6.1.礦長、黨委書記每月下井值班2次,8點班下井值班。

6.2.生產副礦長、礦井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每月下井值班3次,其中:8點班1次,4點班1次,零點班1次。

6.3.生產副總工程師、生產準備工作副總工程師、機電副總工程師、通風安全副總工程師、地質測量副總工程師、經濟副總工程師每月下井值班4次,其中:8點班1次,4點班2次,零點班1次。

7.明晰下井值班人員的職責

7.1.下井值班人員必須把確保安全生產做為第一責任,二要掌控當值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強化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和確定事故隱患,及時阻止“三違”犯罪行為,不得違章統一指揮,認真落實“四項”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沒確保時,不得生產。

7.2.各區、科的值班隊長(車間主任)、值班區長必須秉持在現場交接班,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空班無人值班,正常值班人員例如因事無法值班時,科必須精心安排專人頂班。

8.下井值班人員職責范圍:

8.1.值班區長對本區本班的安全工作負責管理,由點到楊柳煤業放炮管理責任制楊柳煤業放炮管理責任制

楊煤通風〔2011〕183號

一、總工程師放炮及火工品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總工程師就是礦井放炮及火工品管理技術負責人,對放炮及火工品技術管理工作全面負責管理。嚴苛按照《集團公司放炮特別規定》建議保證放炮環境治理技術與技術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實。

(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暨放炮及火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全面落實上級下發的放炮及火工品管理方面有關技術政策、指令、同意、規定、細則等。

(三)負責管理非政府基本建設和審核井下冶煉工作面放炮工程設計、放炮安全技術措施。

(四)負責管理放炮環境治理專業人員的搭載和技術培訓。

(五)負責管理非政府礦井放炮及火工品環境治理例行檢查和隱患排查,經常深入細致現場,檢查放炮環境治理工作中存有的問題、隱患,明確提出化解的方案,及時非政府實行。

(六)負責管理井下放炮新技術的研發,推展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嶄新設備、新材料,創建和健全井下放炮環境治理技術保障體系。

(七)負責管理放炮環境治理工程資金的精心安排。

二、通風副總工程師放炮及火工品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管理礦井放炮及火工品管理技術工作。

(二)非政府審查井下放炮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檢查全面落實情況。

(三)負責管理定期非政府放炮安全檢查,對揭發的放炮及火工品環境治理隱患,負責管理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并負責管理非政府實行。

(四)負責管理非政府實行放炮及火工品管理方面的技術科研科技攻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

(五)經常深入基層,親臨現場,介紹放炮及火工品管理工作情況,化解處置現場存有的關鍵性問題。

(六)負責管理放炮專業人員的搭載和技術培訓。

三、通風區長放炮及火工品管理崗位責任制

(一)通風區長就是通風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者,對全區安全工作負責管理。

(二)認真貫徹繼續執行黨的安全方針、《規程》規定、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上級有關規定,非政府全面落實各項規章和安全措施,對職工展開安全教育,定期舉行區務會和安全討論會。

(三)定期對礦井通風系統、風量情況、通風能力、通風設施、瓦斯、煤塵、火工品管理等情況深入細致檢查,辨認出問題及時處理。

(四)狠抓火工品,放炮現場管理工作,狠抓通風、防塵、防雷、灌漿工程質量,及時化解薄弱環節和關鍵問題。

(五)認真XX公司員工崗位資格證管理制度XX公司員工崗位資格證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證件管理,努力做到全員上崗上崗,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調查取證培訓對象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煤礦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通常工種人員。

第三條調查取證康(為叢蘚科扭口蘚)訓為離崗或半脫產自學,康(為叢蘚科扭口蘚)訓期間不得耽誤、曠工、曠課、替學,否則列入員工培訓考核,并在安全辦公網通報。

第四條培訓期間有事寫下請假條,通常工種人員告假經班主任批準后交回安全培訓中心;煤礦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告假需經校領導批準后方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告假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后交鑫龍技校核準方可。不履行職責告假相關手續者按曠課處置,被學校通報者罰款200元。

第五條培訓期間嚴禁專門從事與自學毫無關系的活動、不許飲酒,凡被鑫龍技校通報影響公司聲譽者,甩學員所在單位5分后。

第六條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提早復訓,凡沒按安全培訓中心通告出席培訓導致證件補發的,不許專門從事本崗位工作。

第七條所有員工必須抱持有效證件上崗,并確保人、崗、證一致。服兵役人員必須展開轉崗培訓,獲得適當資格證后方可以上崗上崗,未獲得適當資格證前先簽定Auron師帶徒合約。無牌上崗及并無上崗上崗人員按照《XX公司安全培訓系統安全雙基考核辦法及標準》繼續執行行政處罰。

第八條在公司各類檢查中,揭發員工未獲得任何有效率操作方式資格證者,罰員工所在單位副職500元/人次,并甩所在單位10分后/人次;揭發員工存有證未拎,罰本人200元;揭發員工私作假證者,按照無牌上崗處置,并判罰本人500元;揭發人、崗、證不一致者,罰該員工所在單位的老爹副隊長及班組長各500元/人次,并甩單位10分后/人次。在鑫龍公司及以上單位檢查中,揭發以上問題加倍行政處罰,發生無牌上崗者一律全額計入單位培訓工資。

第九條各單位點名冊姓名必須與本人所抱持證件姓名吻合,否則甩單位1分后/處,罰培訓管理員100元/處。

第十條所有工作記錄本(例如:班前會記錄、值守記錄、交接班記錄、檢修記錄、火工品票、瓦斯檢查手冊、火工品消耗手冊、滅火圖表手冊、防突預測手冊、瓦斯抽放記錄、監測監控記錄、調度室值守記錄等)及各類臺帳上的親筆簽名必須由具有資質且抱持有關證件的人員蓋章,無法代簽、錯簽、漏簽,并且與證件上的姓名吻合;在礦級檢查中揭發一處錯誤,甩單位1分后/人次,并對當事人、老爹隊長、當值班長各罰款100元;在鑫龍公司及以上檢查中揭發一處錯誤,甩單位10分后/人次,并對當事人、老爹隊干、當值班長分別罰款500元,對責任單位副職罰款1000元,建議礦免去老爹隊干、當值班長職務。派發各類工作記錄本的主管科室負責管理日常檢查工作,發生問題與責任單位同責。

第十一條安全培訓中心創建不好“五職”礦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煤礦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通常工種人員證件臺帳。人力資源部隨時提供更多全系列公司人員調動通知單,安全培訓中心根據人員調動情況檢查員工調動后證件與否有效率,與否須要再次培訓,同時對證件臺賬展開調整,保證證件臺帳精確。各單位每月應當按照所播發上崗臺賬及時更新,人員變動及時至安全培訓中心展開證件臺賬比對,臺帳不一致甩單位3分后/處。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沃季亞國家建議的證件外,不容許抱持具體內容工種的操作方式資格證,否則甩單位5分后/人次。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班組長及通常工種換發嶄新證時,員工持有舊有證交還安全培訓中心,每少交一個證件甩單位2分后。由于工作調整,所抱持證件不須要再復訓或年審時,由所在單位向安全培訓中心明確提出書面提出申請,單位負責人蓋章,并蓋章單位公章,聯同員工不再康復訓的證件交還安全培訓中心。

第十四條嶄新員工分配至單位后須簽定“Auron師帶徒”合約,并及時呈報調查取證培訓計劃,安全培訓中心精心安排調查取證培訓,“Auron師帶徒”完結前獲得適當操作方式資格證。Auron師帶徒期間,嶄新員工必須與師傅同時上班,若師傅有事告假,徒弟嚴禁單一制上崗工作,就可以在地面專門從事直觀的輔助工作,否則按無牌上崗對責任人及所在單位考核。

第十五條機關科室管理人員和安監部安檢員將員工上崗上崗、員工其經王奶貴等內容做為安全隱患檢查工作中的一項必查內容。

第十六條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煤礦班組長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通常工種安全工作資格證原證由安全培訓中心統一管理,新證復印件播發本人上崗上崗用。例如證件模糊不清應當及時至安全培訓中心辦妥,否則按照《XX公司安全培訓系統安全雙基考核辦法及標準》展開考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培訓管理員除正常調動以外嚴禁隨意更改,輪崗大學生不容許出任培訓管理員。并無正當理由隨意更改培訓管理員,甩單位5分后,罰單位副職各100元。

第十八條安全培訓中心對員工崗位資格證管理推行考核檢查比檢內容,主要檢查各單位點名冊及各類記錄臺帳。

第十九條本辦法與上級規定二者相沖突的,按上級規定繼續執行。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繼續執行。擋車設施加工制作建議及加裝技術規定擋車設施加工制作建議及加裝技術規定

1、擋車欄:采用11#或9#礦用工字鋼做成,兩根短工字鋼中間用短礦工鋼沖壓做成,長工字鋼之間間距不大于500㎜,擋車欄長度不大于加裝高度的1.3~1.4倍,寬度為400㎜。

2、吊盤:用角鐵芳菱會,掛棍使用Φ30㎜圓鋼制成,掛棍嚴禁左右移動或踢略偏。脫繩鉤使用直徑不大于12㎜的鋼筋做成,脫繩鉤角度為85度,長度50㎜,鋼絲繩繩徑不大于Φ6.5㎜。

3、手動擋車欄:采用礦用11#或9#工字鋼做成,兩根短工字鋼中間用短工字鋼沖壓做成,長工字鋼之間間距不大于500㎜,擋車欄長度不大于加裝高度的1.3~1.4倍,寬度為400㎜。

4、各類擋車設施必須展開防腐刷漆,顏色紅白相間。

5、保險繩:繩徑與提高繩繩徑相同,兩端密著長度不少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一端用馬蹬或密著方式緊固在滑頭上,其長度與提高礦車數相適應。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為二要做好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明確責任,嚴苛全面落實各項目標,保證同時實現動態合格,推動礦井安全生產,現結合實際,制訂本制度。檢查環評的內容:班評估、班環評、旬檢查、月環評。各專業人員必須深入細致履行職責,順從專業負責人的精心安排,恪盡職守,根據上級建議和《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作標準》按時制訂年度、季度專業合格規劃和月度合格工作實行計劃,秉持動態檢查、旬檢查、月環評結合,踏踏實實的搞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合格工作。嚴苛按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評級細則》有關規定對安全工程質量及文明施工展開綜合評定,并展開考核獎懲。1、綜采隊隊長全面負責管理工程質量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2、綜采隊生產副隊長、礦井技術員具體內容負責管理綜采工作面礦井工程質量及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管理工作。3、綜采隊機電副隊長具體內容負責管理綜采工作面設備檢修質量及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管理工作。4、綜采隊安全副隊長具體內容負責管理綜采工作面電氣有關工作的質量及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管理工作。5、生產班長主要負責管理非政府生產,對當值礦井工程質量負責管理;副班長主要負責管理本班安全質量標準化及排洪工作;當值環評員負責管理對礦井工程質量、安全質量標準化、設備運轉情況、工作面排洪情況展開全過程監督環評,確保動態合格。6、保護班班長主要負責管理非政府設備檢修,對當值設備檢修質量負責管理;副班長主要負責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及排洪工作。7、發生輕微的工程質量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問題,班組長、環評員負連帶責任,同現場操作方式的工人共同行政處罰。礦井工作面瓦斯傳感器設置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巖巷和存有瓦斯噴出巖巷的盾構工作面甲烷傳感器必須按建議設置:在工作面混合風流處設置甲烷傳感器,其設置必須按照安全規程和設計必須展開設置。河南紅旗煤業股份有限公司井下工程隊管理暫行辦法河南紅旗煤業股份有限公司井下工程隊管理暫行辦法

各部、室、礦、隊:

為了不斷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有效率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經公司領導研究,同意制訂井下工程隊管理暫行辦法,盼各單位認真貫徹繼續執行。

一、井下工程隊的資質管理

1、公司所屬各礦由于實際情況自行精心安排工程隊下井作業的,必須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方可展開。

2、承攬工程的工程隊必須存有有關的資質和一定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3、工程隊必須與公司簽定有關的合約,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

二、工程隊人員的安全培訓

1、所有工程隊人員初次入井前,必須至各礦安全科拒絕接受不少于72學時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辦理上崗證后,方可入井。

2、工程隊必須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展開每季度一次的全員培訓,培訓時間嚴禁高于5個學時,各礦負責管理對所屬工程隊人員展開全員考試,創建有關的培訓檔案和記錄。凡是不按建議展開培訓,或者考試不及格人員,嚴禁再入井展開作業。

3、工程隊必須加強“每日一題”的自學,全面落實“準軍事化管理”措施。所屬人員每班必須由安全管理人員非政府上開不好井口可以,列隊規范誓詞,踢不好紅旗,排隊進出井,布置精心安排工作必須存有記錄、存有安全技術措施、存有零星工種派遣工單和動工安全證實制度,否則,每缺乏一項罰款200元。

4、工程隊必須按照上級建議,調集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上崗上崗,必須按照建議展開初訓和復訓。凡不上崗上崗或者證件復訓不及時的人員,一律按《紅旗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繼續執行,展開嚴肅處理。

三、工程隊的安全管理

1、與公司簽定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隊負責人,就是該工程隊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隊職工的安全科學知識教育、生產技能培訓、素質教育、勞動紀律等工作負責管理。

2、各個工程隊受到公司和各礦的雙重領導,各礦對所屬工程隊的安全生產正數輕易責任。

3、公司負責管理對各個工程隊的資質審查,合約簽定,工程驗收和審計結果工作。

4、各礦負責管理對所屬工程隊的安全生產管理,工程施工中礦方按照合約簽訂合同必須提供更多的生產資料的提高運輸工作。

5、各個工程隊必須順從所在礦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調礦方不懈努力做好安全生產,防治災害事故的出現,保證人員安全。

6、每個工程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禁多于三人,例如須要調整安全管理人員時,該工程隊負責管理進必須提早三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礦主要領導。

7、每個月動工前,工程隊必須印制不好本隊的職工勞動非政府,呈報各礦安全科。否則,各礦可以給與500元的罰款。

8、工程隊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出席公司和所在礦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當值下井的除外,以打卡冊為依據,例如無故曠會的,每人次罰款100無。

9、工程隊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全程滿點的老爹值班制度,必須在工作面交接班,每天更改煤作衣后至各礦安全科親筆簽名并申領“安全管理人員及隊以上干部下井檢查記錄表”,按建議展開核對,不得代簽,虛報、謊報,否則給與2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勒令暫停工作。

10、各礦負責管理監督所屬工程隊按照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展開作業,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展開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11、如果辨認出工程隊人員發生“三違”情形,由各礦負責管理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展開嚴肅處理,凡不拒絕接受處置的人員,由各礦負責管理轉回公司安監部,安監部在下月5日前轉回公司企管部,結賬時按每一起違章500元展開付款,情節特別輕微的,吊銷其上崗證,不得再次入井。

12、凡工程隊自身原因出現的各類事故,按照合約有關規定展開處置,情節嚴重的,按照大字【2009】18號《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責及行政處罰辦法>的通告》的文件精神繼續執行,直到追責法律責任。

四、工程隊的工程管理

1、各礦所屬工程隊的工程布置,小的方向性問題由公司安全生產統一指揮調度中心精心安排,按每月的作業計劃繼續執行;大的井下巷道保濕,節頭變動由各礦自行安排,同時報公司生技部備案。工程隊必須嚴苛按照公司、各礦的設計施工,嚴禁私自發生改變設計。否則,工程予以支付,并按有關規定展開行政處罰。

2、公司安全生產統一指揮調度中心的人員下井時,必須特別注意檢查工程隊的安全生產,所搞工程質量與否合格,與否按有關的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繼續執行,與否能努力做到安全生產。一旦辨認出問題,及時明確提出不予制止,必要時按照公司的工程管理辦法嚴肅處理9該出錯的出錯,該魚藤損失的必須魚藤損失。

3、各礦必須強化工程隊的工程質量和生產現場的管理,嚴格執行各工程隊按安全質量標準化作業.工程隊如果不順從管理,各礦可以挨請公司展開嚴苛的經濟行政處罰,或者對其給與暫停供料、停建的行政處罰。

4、公司每月必須把各礦對工程隊的監督管理情況和工建隊的安全生產情況列入五職礦長的績效工資考核范圍。

5、工程隊每月的.工程驗收由公司安全生產統一指揮調度中心非政府,企管部、各礦、各有關隊出席,按照公司印發的工程管理辦法展開,對標準,嚴苛環評.不合格的工程,極力予以環評。任何進嚴禁徇私舞弊,中飽私囊,也嚴禁因工程驗收,喝、拎、卡、必須,一旦辨認出將要嚴肅處理,直到追責法律責任。

未盡事宜,工作中逐步完善.

備注:本辦法印發至公司各位領導、指揮中心領導、各紙盒隊部室、各礦隊、工程隊。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健全我礦的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強化地面工程的質量監督,不懈努力減少工程成本,保護公司的經濟利益,特制訂本制度。

二、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二條為強化地面工程的質量管理,礦設立地面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生產副礦長任組長,綜合籌辦、機電科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管理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辦公室設于綜合籌辦。

第三條地面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管理地面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管理地面工程的質量環評工作。

(3)負責管理地面工程質量質保期內質量的追蹤處置。

(4)負責管理地面工程質保金的掌控與管理。

三、地面工程的質量掌控

第四條對每項工程必須存有一至兩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員對工程的全過程協同監督。

第五條汪把地面工程材料的質量關,礦提供更多的主材由綜合籌辦、監理人員共同嚴格把關,施工單位提供更多的輔材由公司經營部、監理人員共同嚴格把關,普遍認可后方可以采用。

第六條環評人員或監理人員辨認出問題必須下發質量問題自查通知單(見到附件1)。

第七條隱密工程必須經過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小組環評合格后方可以展開下一道工序(隱密工程驗收合格護照見到附件2)。

第八條質保期內由施工方導致的質量問題,由施工方負責管理更改或修理,直到合乎礦有關建議。

四、工程質量環評

第九條環評遵從“誰環評誰負責管理”的原則,推行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條地面工程質量環評分成中間環評、竣工驗收、質保期八十送檢三個階段。

第十一條每個工程須要環評時,由施工方明確提出環評申請報告(工程驗收申請表見到附件3)。繳公司企管部,由企管部根據工程情況非政府有關部門展開工程量和工程質量的環評。

第十二條地面工程質量環評由公司企管部負責管理非政府,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小組成員出席,按照國家標準和《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環評規范》及工程的技術建議展開環評(工程驗收單見到附件4)。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單必須經驗交人員蓋章后方可以做為支付的依據。

五、工程質量的考核

第十四條所有地面工程必須經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小組環評合格后方可以支付,否則對責任人行政處罰l00~500元/次。

第十五條地面工程質量管理小組成員必須按時出席環評,無故不參加者,對責任人行政處罰50元/次。

第十六條施工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礦各項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施工方必須努力做到文明施工,標準施工,每天必須及時清掃垃圾,否則行政處罰100~500元∕次,從工程款中計入。

第十八條監理人員必須嚴苛按施工標準展開監督管理,嚴禁與施工方串通,侵害公司利益,否則行政處罰責任人l00~500元∕次,情節嚴重,給公司導致重大損失和影響的,給與降級或辭退處分。

六、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管理表述

附件l:

工程質量自查通知單

年月日

工程名稱

下發單位(人員)

自查單位

下發時間

自查時間

自查內容:

自查意見反饋意見:

附件2:

隱倚工程檢交單

年月日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日期

交工日期

工程詳細內容:

隱密工程的內容:

環評意見及質量測評:

出席環評人員:

質量管理小組副組長意見:

附件3:

工程驗收申請表

提出申請單位

提出申請單位負責人蓋章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日期

交工日期

工程內容:

附件4:

工程竣工驗收單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施工日期

交工日期

工程詳細內容

施工工程量

環評意見及質量測評

出席環評人員

附件5:

工程質保期八十TGP50表中

合約名稱

(工程支付名稱)

竣工驗收日期

施工單位

質保期限

主要內容

質保期八十環評意見:

年月日

出席環評人員(親筆簽名):斜井人行車檢查制度1、斜井人行車檢查制度規定又機運隊專職檢查人員展開其檢查工作,必須在滑行人員前半小時內檢查完。

2、檢查升降器的防墜器操作系統與否有效率可信。

3、詳盡檢查各部聯結螺栓有沒有收緊開裂現象。

4、定期給防墜器操作系統助威。

5、每次檢查必須搞好詳盡記錄。

6、在檢查工作中,例如辨認出存有輕微問題,檢查人員有權停放提高,并立即向機運隊隊長和調度室主任匯報。

7、對滑行人員的提高容器,每月必須搞一次全面的檢查和修理。

8、斜井人車,每半年必須搞一次斷繩sculpture試驗,并詳盡核對試驗記錄。專用春早巷巡查及管理制度(三項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專用春早巷管理,并使專用春早巷日常檢查制度化、規范化、切實落實責任,提升礦通風系統穩定性,融合礦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專用春早巷管理制度

1、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管理,通風科協調,合理設計專用春早巷的斷面,保證斷面、風速合乎上級建議。

2、專用春早巷內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掘進,并理應避免產生靜電、摩擦和噴發產生火花的安全技術措施。

3、專用春早巷必須短果瓦斯傳感器,瓦斯傳感器應當裝設在距專用春早巷口10-15m處為,當瓦斯濃度達至0.75%時,能夠收到報警信號并阻斷電源,必須暫停井下一切工作,撤走人員展開處置。

4、專用春早巷道內嚴禁展開生產作業。

5、若專用春早巷內沖塵或巷道變形、冒頂等須要步入處置的,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礦總工程師審核后方可以繼續執行,并匯報礦調度備案。每次沖塵或巷修前必須報礦調度,經礦調度同意后,方可步入專用春早巷內沖塵或巷修成。

6、若專用春早巷內出現冒頂等不幸緊急情況,必須經礦調度同意,并暫停影響范圍內的冶煉作業,方可步入處置。

7、專用春早巷內嚴禁存有電纜及電器設備,否則,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核。

8、任何隊組和個人嚴禁擅自步入專用春早巷,否則,按《舊沙田煤礦“三違”管理辦法》展開處置。

二、專用春早巷巡查管理制度

1、融合礦生產實際,每旬由通風科展開專用春早巷巡查檢查,每次巡查檢查時間為8點班,并存有巡查檢查記錄表。

冶煉工作面日常的巡查,由各隊長及以上管理人員與瓦檢員、安全員負責管理。

巡查人員必須深入細致履行職責。否則,由通風副總負責管理,根據專用春早巷管理制度規定,對不能按時出席檢查、不負責任、不按規定巡查、記錄、謊報、虛報、漏報、不報者每次扣減薪酬200元,并對責任隊組每次扣減薪酬2000元。引發事故者,由安全科調查,按事故責任查案處置。

對所巡查巷道存有的隱患,各隊措美及時展開自查,凡是因自查不及時導致風速超載、負壓抽檢的,追責隊組責任,安全科負責管理嚴格執行、全面落實。

2、所有巡查人員步入專用春早系統,必須搭載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否則按《礦“三違”管理辦法》展開處置。

3、在專用春早巷巡查時,最少兩人一組,并且一前一后距離不大于5m,并時刻檢查頂板掘進情況。

4、每次巡查完結后,巡查人員必須做好密記錄,安全科制訂四定表中,由礦總工程師核發,隊組嚴格執行。

三、專用春早巷柵欄管理制度

1、通風科在通往各專用春早巷的入口處設置柵欄及闡明警標,嚴禁人員步入。

2、冶煉工作面春早巷口柵欄以內50m范圍的雜物,由隊組施工負責管理廢舊清掃,春早巷其他地點的雜物由巷修成隊組負責管理清掃廢舊,其他春早巷繼續執行誰的物料誰清掃,誰負責管理的區域誰清掃。

3、通往專用春早巷道口設置柵欄后,冶煉爆破作業原則上不再警衛警戒。

4、冶煉工作面回去風口柵欄的日常管理繼續執行屬地管理原則,并無清楚歸屬于隊組的地點歸屬于通風科管理。

四、制度如有與上級規定相沖突之處按上級規定繼續執行。(煤礦機電運輸戰線)電氣管理制度(煤礦機電運輸戰線)電氣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保證我礦供電系統安全、經濟、合理地運轉,強化礦井電氣管理,進一步提高礦井機電質量標準化水平,根據有關規程規定和實施細則,融合我礦目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于我礦所有供電線路、電氣設備(包含小型電器)以及各類設備的電氣部分。

第三條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入井環評、采用與修理

第四條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礦專職安全檢查檢查員展開安全檢查性能檢查,其技術指標必須合乎《安全檢查電氣設備生產檢驗規程》"隔爆型"中有關規定,否則,檢驗員有權阻止設備入井采用。

第五條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存有礦專職安全檢查檢查員檢查后核對的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入井檢查驗收單和防爆設備合格證,否則,掛勾工有權阻止入井。

第六條例如掛勾工和防爆設備采用單位將并無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入井檢查驗收單和防爆設備合格證的防爆設備打進井下,一旦辨認出,將對掛勾工判處500元以上的罰款,對防爆設備采用單位判處2000元以上的罰款。

第七條安全檢查電氣設備入井前檢查的內容包含:

1.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備,編號、銘牌、標示牌與否齊全、準確。

2.外殼、接線箱、底座等與否存有變形,防銹漆有沒有開裂。

3.各入、出線喇叭口的密封圈、擋板、擋圈與否合格,置放順序與否恰當,各套管螺栓與否套管妥當。

4.安全檢查融合面與否合乎安全檢查建議,有沒有破損或機械受損,安全檢查面不應涂防銹漆。

5.變壓、保護裝置與否齊全完備。

6.控制線接線絕無收緊,線號準確。

7.注油部位不理應滲油現象。

8.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與否收緊、斷裂或采用普通玻璃。

9.外木自爆設備外木爆腔之間與否輕易全線貫通。

10.電氣間隙或爬到電距離與否符合規定。

11.安全檢查電氣設備與否存有煤安標志、煤安標志號、安全檢查合格證號。

第八條電氣設備加裝采用前,檢查員應當明晰設備安全檢查類型及采用場所。在沼氣礦井的采區送風巷道、春早巷道、工作面及盾構工作面必須采用防爆型(KB)電氣設備;井底車場,總進風巷道可以采用礦用通常型(KY)電氣設備,同時防爆設備加裝時必須按照該機說明書的規定繼續執行。

第九條嶄新入庫的安全檢查電氣設備,由安全檢查檢查人員仔細檢查該設備的各部位,對于不合乎說明書中規定指標,安全檢查面發生輕微砂眼、裂痕及顯著機械受損的不得入庫。庫房電氣設備采用時,由采用單位提早對安全檢查面展開噴漆、磷化、涂抹防銹油(204-1)并測量安全檢查間隙,光潔度,經安全檢查檢查人員環評合格,方可入井采用。

4.3.3電氣設備管理、采用與修理

第十條電氣設備的領用、轉派、加裝、廢舊遵從“機電設備管理制度”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電氣設備運送過程中要輕裝鉗子,翹起融合面要予以防水,以免受損。

第十二條電氣設備在井下采用時,應當避免礦車掉下來道撞倒設備,設備周圍環境應當潮濕、并無雜物沉積,不得電氣設備遭遇淋水沖刷。

第十三條控制器等電氣設備應臺臺上架,控制器之間的間距為300mm,若須在控制器側面檢修,則控制器之間的間距為800mm,與地面橫向置放。

第十四條采用中的電氣設備理應編號、標志牌、較完整牌、責任牌,并核對恰當、準確。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的采用、保護、維修保養必須推行紙盒機制,努力做到責任明晰,包機至人。各區隊必須存有建有電氣設備包機臺帳。

第十六條采用中的電氣設備應當由專職電工定期展開巡回檢查,辨認出問題及時處理。恒泰煤業小型電器安全管理制度恒泰煤業小型電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型電器由小型電器組統一管理,登帳、建卡、統一編號,必須努力做到帳、卡、物、板四對照。

2、小型電器由小型電器組統一申領,統一派發,廢舊管理。任何單位不許至供應倉庫領有用。

3、小型電器的維修由小型電器組負責管理,維修質量必須達至檢修質量標準。

4,對井下所用小型電器,每月非政府一次全面檢查核實。

5、各采用單位會用不好管住小型電器,對無故損毀或遺失小型電器者,管理組視情節酌定給與行政處罰。機電定期上崗檢查制度機電干部定期上崗檢查制度

一、機電副總經理、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部長(副部長)及機電隊長,

必須定期對所負責管理范圍內的井上、井下主要機房(硐室)展開上崗檢查。

機電領導干部定期上崗檢查表

干部職務

檢查周期

主要機房(硐室)機電副總經理

機電副總機電部長

機電隊長技術員

主提高皮帶機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副井絞車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通風機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排水泵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空壓機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地面變電站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中央變電所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采區變電所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主運輸皮帶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鍋爐房每季一次每月一次

二、檢查內容包含:制度和操作規程繼續執行情況、設備較完整狀態、機房硐室質量合格情況、各種記錄與否真實完備、與否存有安全隱患等。

三、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應當記錄在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及雜記厚上。記錄必須核對檢查日期、檢查人、護送人、存有問題、責令自查人、自查達至的標準和建議、順利完成的時間等。對于關鍵性問題,根據職責范圍分割,由責任領導人親自負責管理化解。

四、存有自查任務的機電隊(班)必須及時按照建議自查處置,并核對自查記錄。若存有問題小,無法按時處置,應當向主管領導匯報。沒特定理由,存有的問題不容許甩至下次檢查中。

五、對機電領導干部上崗檢查制度繼續執行情況每半年發布一次,對空崗、漏崗者由礦級領導給與抨擊,對上崗瀆職者且引發機電事故時,由上級領導追究其責任。配件管理制度第1條全礦機電設備配件統一由物質供應中心負責管理辦理訂貨、環評,看管和派發,其它單位或個人無法私自訂貨、訂貨和對外處置。

第2條礦屬各單位按計劃核準訂貨的配件,由物質供應中心環評入庫。

第3條各用戶必須在每月20日前向綜考辦遞交下月配件消耗計劃,每月22日前由綜考辦向物質供應中心提交下月配件消耗計劃,物質供應中心按實際須要精心安排配件供應。

第4條各單位申領配件時必須以舊換新,并有區隊核準相關手續。申領大型配件時,必須經分管礦長或分管副總核準方可申領。

第5條任何人嚴禁以任何借口隨便申領或將配件遺失,例如辨認出此種情況,按情節酌定,給與嚴肅處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它建議帶入制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它建議帶入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將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它工作建議及時帶入XX礦業公司尾礦庫的安全管理制度,更好的指導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并使安全生產制度建設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不斷提升職工的法律法規意識,健全公司尾礦庫的標準化體系,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于XX礦業公司尾礦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以及員工的培訓。

第二章粗則

第三條安全管理科應當設立專人負責管理對辨識與以獲取后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展開整理,根據代萊法律法規及規程的建議,及時修正安全標準化體系和制度體系的有關內容,并使標準化體系和制度體系與代萊法律法規保持一致。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須要。根據國家、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印發的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公司安全生產制度,以確保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合法性。此市場需求信息由安全管理科精心安排專人定期通過各類信息源以獲取。

2.上級主管部門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須要。上級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和相同形勢下的安全生產工作須要,建議制訂的安全生產制度。此市場需求信息由安全管理科負責人依據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以獲取。

第四條安全管理科根據已辨識與企業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必須以多種形式展開宣傳,特別就是對輕易有關部門和人員,必須及時通告,確保法律法規的實行。

1.代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它建議須要制訂適當管理制度或補足健全尚無的管理制度的,安全管理科依據《安全管理制度》中建議的程序對制度展開補足、修改和更新。

2.代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它建議須要存有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做為確保的,安全管理科負責管理制訂適當的方案或措施,并宣貫繼續執行。

3.代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它建議須要各級領導自學領悟的,安全管理科負責管理通過文件、會議、自學、網絡等形式非政府自學,并定期考試自學情況。

4.代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其它建議須要所有從業人員或有關從業人員掌控介紹的,安全管理科負責管理嚴格執行各車間以多種形式非政府自學,按月檢查自學培訓情況。

第五條人力資源科成立職工自學培訓市場需求表中,對職工代萊法律法規的重新認識情況展開辨識調查,按照所辨識的市場需求和安全管理科共同制訂培訓計劃,為員工提供更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它建議的培訓。

第六條法律法規與其他建議的培訓應當特別針對以下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建議

1.培訓建議;培訓必須按照工作性質的相同制訂相同的培訓計劃,包含培訓目的、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等。充分發揮車間、班組的促進作用。

2.法律法規建議的員工測試。

3.危害辨識的建議。

4.個體防護用品建議。

5.記錄維持和報告建議。

6.許可建議。

7.監測建議。

第七條創建職工以獲取適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建議的有效途徑

安全管理科設立專人負責管理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建議等書刊、報紙、雜志、網頁展開整理和看管,并向全公司職工提供更多服務。及時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建議方面的板報、展板和宣傳櫥窗,多樣員工的安全科學知識。必要時將代萊法律法規編制成宣傳教材或傳單及時表達給廣大職工。

第三章附于則

第八條本制度由安全管理科負責管理表述。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繼續執行。庫存物資派發、儲備定額管理制度庫存物資派發、儲備定額管理制度

1、采用單位領料時,先按標準核對領有料單,保管員核對物資計劃單價,倉庫主任審核核對不好的領料單,根據庫存數量均衡調劑庫存物資,在領料單蓋章“一號庫批料專用章”、“二號庫批料專用章”、“三號庫批料專用章”字樣的方章及主任私章。

2、物資出庫保管員工作的內容包含:錄入領有料單,備料、AICC清掃和核對管理臺帳。

2、必須認真執行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發料按物資入庫時間精心安排發料順序,對于長期積壓或出局除役的物資,在質量未發生變化和不影響采用的情況下,向公司物資供應部遞交報告,由公司統一處置。

3、凡公司規定的交舊領代萊物資,必須秉持交舊領新制度廢舊舊品,例如其中存有可以F83E43Se的物資按先用舊后用代萊原則派發,凡攬未收或交舊嚴重不足的保管員在《交舊領嶄新記錄表》中記錄確切,每月月底呈報物資供應部,例如不繼續執行交舊領新制度,不并作詳盡記錄或謊報不報,一經辨認出,對當事人展開嚴肅處理。

4、派發具有須要廢舊包裝物的物資,彎果領料單外,還需要有包裝物借條,包裝物交還時,退還借條。基礎建設用物資建設完工后,多余物資及時辦理退料相關手續,代萊星毛,無法復原的脫廢品庫。

5、看管人員踐行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的態度,努力做到二十四小時發料。庫存物資就是公司的財富,看管人員只有看管不好物資的責任,沒隨意動用的權力,發料時,一定必須存有公司統一印制的正式宣布發料憑證,各種相關手續必須齊全、完備,有效率,保管員必須親自點交予領有用人。

6、管理臺帳書寫必須恰當,單據印簽齊全。

7、提出申請、實發核對確切,實發不許大于提出申請,超領時保管員無權派發。

8、不得借予庫內材料,采用后再交還的錯誤做法。杜絕白條或便條發料,如果搶險救災經單位主管或分管領導簽準方可先發可望,但在三日內辦妥相關手續。

9、夜間領料,必須寫下欠條,經礦調度室核準通告倉庫,保管員方可發給,搞好交接班記錄,天明下班后嚴格執行領料人及時辦妥領料相關手續。

10、秉持永續盤點制度。庫存材料、配件每出現一次交、支時,看管人員必須錄入一次材料的數量與物資管理臺帳與否吻合,不經常變動的材料,每月將物、帳錄入一次,確保帳、卡、物全然吻合。每年年末,公司將非政府人員對庫存物資展開一次年終盤點,全面展開清倉查庫。

11、推行定額儲備制度。為了既保證生產用料,又不積壓浪費,公司根據各單位的生產能力和實際工作須要,核定一定額度的儲備定額(具體內容定額指標,由財務部制訂),對絕對濕度單位公司將按絕對濕度擠占額10%罰款。龍礦集團堅實大力推進“三項制度”改革【本網訊】為進一步大力推進“三項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三項制度”改革的各項任務,日前,龍礦集團在基層單位全面積極開展“三項制度”改革工作。本項工作從2010年1月下旬已經開始,分成三個階段展開:1月下旬至2月初為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2月初至2月20日前為擬定方案與按程序審查階段;2月下旬至4月底前為非政府實行和服兵役分流階段。

一就是建議對基層各單位機關科室、科室下屬單位單位、地面旺德夫爾縣現有員工的人數、職務、年齡、文化程度、所專門從事崗位等情況展開一次全面調查、核實,為制定機關的繳庫定員方案提供更多可信依據。二是各單位必須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融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擬定機關科室設置、部門崗位設置和地面旺德夫爾縣的繳庫定崗定員DDX方案,優化資源整合職能相似的機構、關聯度比較弱的專業和人員,增加部門業務交叉,調整理清工作關系。資源整合以后的機關部門原則上為“小科室”,具備復合型管理職能,同時明晰各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三就是各單位必須按照“官方競爭、雙向選擇、動態切換、平衡一線、精干高效率”的原則,擬定機關各級管理人員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方案,嚴苛按工作程序,逐級逐層次地非政府實行。同時,必須妥善安置不好未上崗人員,并使離者平衡,留者放心,保證改革過程中員工隊伍平衡和各項工作的正常展開。

據介紹,09年,龍礦集團存有計劃、分后步驟、積極主動科學合理實行了五大物業社區主任選聘和四大物業社區員工競爭上崗,服兵役分流員工103人;對21個承包經營單位下派遣財務總監;研究制訂了總部機關三項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措施,實行了紀委書記、紀檢員、安監處短委派制度,頒布了有關委派管理考核辦法;總部機關由過去的28個部門和16個下屬單位單位,分拆精簡為現在的18個部門;先后非政府順利完成了紀委書記(紀檢員)、安監處短、總部機關中層副職和科級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標志總部機關三項制度改革已經收尾,在創建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方面獲得了重大突破。煤礦礦井主要災害防治制度編訂煤礦礦井主要災害防治制度編訂

一、總則

1.為嚴苛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防礦井主要災害的出現,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2.必須創建礦井主要災害防治非政府機構,對礦井災害防治展開全面監督、分組管理。

3.必須基本建設年度災害防治和處置計劃,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正,經礦設計、生產、機電、通風、地測、調度、安監等業務部門會審意見后,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核準,報煤業公司批準。災害防治和處置計劃由礦長負責管理非政府實行。

4.礦井災害防治和處置計劃所須要的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為企業財務、供應計劃。

二、礦井頂板事故防治

5.礦井改采、鑿工作面及井下所有工程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搞好頂板管理,改采、鑿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心須基本建設工作面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窘ㄔO的作業規程必須報礦有關科室和礦總工程師審核后方可以繼續執行。

6.礦井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填充,控頂距離少于作業規程規定時,工作面不得作業。用垮落法掌控頂板,回柱后頂板不垮落、懸頂少于作業規程規定時,必須暫停冶煉作業,實行人工強制性放頂或其它措施展開處置。

7.礦井工作面按作業規程的規定掘進,不得空頂作業。碰到頂上底板堅硬或碎裂、過斷層、過舊空、過煤柱或冒頂區以及托偽頂上采礦時,必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8.用垮落法掌控頂板時,回柱放頂方法和安全措施,擺頂上與滅火、落下煤等工序平行作業的安全距離,擺頂上區內支架、木柱、木垛的廢舊方法,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9.礦井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不得采用損毀的金屬頂梁、失靈的單體液壓支柱,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展開壓力試驗。

10.礦井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必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擺頂上人員必須東站在支架完備,無崩繩、崩柱、甩鉤、斷繩扣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刂鶖[頂前,必須對放頂的安全工作展開全面檢查,清掃不好后路?;刂鶖[頂上時,必須選定存有經驗人員觀測頂板。

11.冶煉工作面必須秉持存有非政府地展開頂板動態監測和頂板離層監測,并定期對頂板管理和監測情況展開分析和總結。

12.盾構工作面必須采用前尋梁,不得空頂作業,不得遜于作業循環作業,嚴格執行敲打幫忙問頂制度。突遇地質構造變化、盾構巷道全線貫通必須及時制訂措施。必須強化對巷道全線貫通、巷道交叉口、長距離紅小豆巷道等薄弱環節的頂板管理。

13.使用錨網、錨擦等掘進時,錨桿必須搞Chhatarpur試驗,必須對頂板離層展開監測,對噴體必須搞厚度和強度檢查,并存有檢查和試驗記錄。

14.礦井生產技術部門必須定期檢查、分析頂板活動規律,制訂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

三、礦井瓦斯事故防治

15.每年對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噴出量展開鑒別,鑒別結果報煤業公司核定后,呈報山西煤銷集團匯總審查,然后呈報省廳(局)批準。

16.每個礦井必須創建瓦斯檢測制度,定期展開檢測。在合乎《煤礦安全規程》的檢查地點,高瓦斯礦井每班至少檢測2次,高瓦斯礦井每班至少檢測3次,對本班沒展開作業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檢查1次,密封墻每周檢查1次。

17.瓦斯檢查人員必須繼續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深入細致核對瓦斯檢查報告。

18.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來礦長、總工程師校對,并展開蓋章。對關鍵性的通風、瓦斯問題必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展開處置。

19.礦井必須從生產管理上對冶煉工作面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瓦斯蓄積。突遇地質構造引致的瓦斯異常,必須使用專項措施。瓦斯排放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分級展開。

20.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及超載處置措施必須合乎《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1.冶煉工作面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至1.5%時必須暫停工作,撤走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核準,展開處置。

礦井必須制訂瓦斯超載后的應急處置措施。

22.井下所有的盲巷、除役巷道和采空區必須及時密封關打柵欄,擺上警示牌。柵欄和警示牌的邊線和質量必須合乎有關規定,并很嚴管理。

23.認真落實瓦斯環境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應當抽盡扣,應保天下保與,努力做到礦井及回采工作面煤層氣合格。

(一)冶煉扣貫通正常,高瓦斯礦井基本建設冶煉貫通計劃至少3年,充分考慮瓦斯煤層氣因素,努力做到“四量”均衡。

(二)瓦斯扣采量、利用量和進尺必須做為年度安全目標考核指標;

(三)積極開展保護層采礦和區域預扣,在預扣鉆機炮火下盾構,不掘注重頭,不改采注重面。

四、礦井水災事故防治

24.預防水工作必須深入細致貫徹落實“預測預報、系統可信、有掘必尋、設施合格、管理妥當”的方針。

25.每年必須修改預防水規劃和年度預防水計劃,并呈報煤業公司審核。

26.每年雨季必須對井上下各預防水工程展開全面檢查,并展開安全程度評估。評估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自查。

27.礦井必須存有水文地質和礦區范圍內老窖積水資料,對地下水存有“尋、擺、堵塞、封蓋、排在”的綜合措施。

28.帶壓采礦必須順利完成水文地質補勘工作,使用物探勘探方法,對結構失陷柱的導水性展開探查,并實行預防水措施。下組煤采礦前,必須對上部采空區積水展開疏放。

29.使用有效率的物探手段,強化對蹊蹺區、結構區和采動影響區的物探工作,例如存有異常須勘探檢驗。

30.調集專門的預防水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必要的施工隊伍。

31.帶壓采礦礦井必須創建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實時對地下水展開動態監測。

32.地面預防水:

(一)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須修建堤壩、溝渠、堵塞水路;

(二)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將入侵井下時,必須修建排水工程;

(三)受到滑坡威脅的地段,必須采取措施展開環境治理;

(四)地面除役的鉆孔必須及時半封閉;

(五)排在至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解決,防止再滲透到井下;

(六)每次再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有沒有裂縫、舊窯失陷和巖溶坍塌等現象。辨認出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33.井下嚴防排洪

(一)井下主要水倉必須存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掃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采用。新建、改擴建礦井或生產礦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時,主要水倉的有效率容積應當能容納8h的正常水量。主要水倉的總有效率容積嚴禁大于4h的礦井正常涌水量。采區水倉的有效率容積應當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涌水量。

(二)水泵必須確保工作、水泵和檢修數量,能力必須合乎設計建議;

(三)排水管必須確保工作和水泵數量、能力;

(四)主要泵房至少存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在至井筒,應當低于水泵房地面7M以上,另一出口通在井底車場,且應設防塵密封門、防火門。

(五)泵房和水倉相連接地下通道應當設置防塵閘門;

(六)水倉沉淀池每年至少清兩次淤泥;

(七)基礎建設和改擴建礦井在永久排水系統構成的,各施工區必須設置臨時排水系統,并確保存有足夠多的排洪能力。帶壓采礦礦井必須考量正常排水系統,并確保存有足夠多的排洪能力。帶壓采礦礦井必須考量非正常涌水量的排放量。

34.井下尋抽水

(一)井下尋抽水工作必須存有專人負責管理;

(二)必須秉持有掘必尋、先尋后鑿;

(三)尋抽水工作必須基本建設操作規程;

(四)用鉆孔尋抽水時必須設立專人監測。

五、礦井火災防治

35.嚴防救火工作必須秉持“預防為主,預防融合、科學有效率”的原則。采礦難爆胎和爆胎煤層的礦井,必須創建火災監測系統和嚴防救火系統,嚴格執行煤層爆胎預報制度,杜絕煤層爆胎發怒和外因火災出現。

36.礦井外因火災事故的防治:

(一)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嚴禁煙火,嚴禁用火爐生火。不得隨身攜帶煙草、火藥物品下井,井下嚴禁吸煙。井下和井口房內嚴禁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作業。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入風巷和井口房展開電焊、氣焊和噴燈沖壓等工作,必須制訂安全措施,經核準并存有專人到場檢查和監督,努力做到人走場明。井下硐室內不許存有汽油、煤油或變壓器油。井下采用的潤滑油、棉紗和布頭等必須分散放置,定期送至地面處置;

(二)煤礦井下不得放糊炮,不得用煤塊、煤粉、炮藥紙等易燃物品替代炮泥,同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變壓擺炮制”;

(三)井下電氣設備必須合乎較完整標準,盾構工作面必須按規定加裝“三專兩槍機”。局扇必須由瓦檢員開停。不許磁鐵檢修、遷址電氣設備。井下必須采用工程塑料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工程塑料輸送帶;

(四)井筒井底車場、主要巷道及硐室與大巷相連的地點,井風井筒和平硐由地面內延展不大于20M的深度以及暖風機房、暖風道、主扇房、風硐以及井下各種硐室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掘進;

(五)地面和井下都必須創建消防材料庫,儲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庫儲存的消防材料必須定期檢查和更改;

(六)送風井口和送風元顯恭硐都必須裝防雷鐵門,鐵門必須能夠嚴格的遮擋井口,并不易伸縮;

(七)井下應當創建消防供水系統及其有關的設施;

(八)在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點設置聲、光兼具的火災信號。

37.礦井內因火災的防治:

(一)對采礦難爆胎和爆胎的單一厚煤層或煤層群的礦井,分散運輸巷設于難爆胎和爆胎的煤層內,必須磚碹或錨擦,碹后的空隙和冒落處為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填充;

(二)合理挑選礦井方法,及時從工作面去除煤粉,并做好頂板管理工作;

(三)礦井通風系統必須合理,風路通暢,增加礦井的漏風量;

(四)半封閉可能將發怒的地區,杜絕空氣泥面、避免煤層水解;

(五)根據礦井自然發怒等級應當創建以氮氣、黃泥灌漿、力阻化劑、凝膠力阻化劑等綜合防雷系統,以減少礦井災抗災能力;

(六)礦井必須存有嚴防救火設計和嚴防救火專項措施,積極開展自然發怒預測預報工作。

六、礦井粉塵防治

38.生產礦井必須建立健全綜合防塵和煤塵管理責任制。

清潔能源基地內部員工借款及繳費管理辦法清潔能源基地內部員工借款及繳費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內部員工借款業務,嚴格執行員工及時退庫,提升資金采用效率,特制訂本辦法。

一、內部員工因公借款及繳費

(一)內部員工因公借款指員工因履行職責公務而須要的借款。

(二)員工因公借款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審查同意,業務流程參見《內部員工公務借款流程》,借給款項的催收由第一審查人負責管理。

(三)員工因公借款必須在辦理回去公務后的七個工作日內退庫,業務流程見到《預算內費用繳費流程》,例如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退庫的人員,應當在三日內通告財務部門給與備案,退庫時根據其借款額多退少補。

(四)員工在辦理回去公務后十日內并無特定原因(未在財務部門備案)不履行職責退庫相關手續或不償還借款的,財務部門將在公司OA上發布借款人姓名、借款時間及借款金額并嚴格執行其及時交還。同一借款人一年之內出現兩次以上急還記錄的,將被視作信用不當,以后將不再派發借款,由此影響工作的由借款人自己負責管理;借款期遠遠超過三個月無故不還者,各部門負責人責令其免職清還。

(五)財務部門必須每月負責管理向各部門負責人提供更多該部門的個人借款清收單,部門負責人根據清收單及時嚴格執行借款人退庫或借款人,若因審核不當或未及時催收而構成睡死去帳,所導致的損失由第一審查人全額分擔,財務部門未及時提供更多清收單構成睡死賬的,與第一責任人分擔相同額度的索賠責任。

(六)財務部門必須在每月派發工資、補貼及股息等各種款項時,應當首先計入借款人未交還的借款后派發。

(七)借款人舊有借款未清掃完的,嚴禁重蹈覆轍代萊借款出現,因此對工作導致的影響由借款人自己負責管理。

(八)申領財務賬內應付款的人員,必須先由往來財務會計核實其往來并蓋章,分管領導方可報請申領。

二、員工因私借款及催收

(一)內部員工因私借款指員工因生活困難、公傷借款或一些不幸情況自行各企業協助而在財務部門的借款。

(二)內部員工因私借款的借給和催收由第一蓋章人和財務部門負責管理。

(三)員工因私借款所需由各部門負責人蓋章,由借款人和第一蓋章人以工資借款,并簽訂合同借款人時間,未在簽訂合同借款人時間內借款人的,借款員工和擔保人分擔連帶清償責任。

三、無論是因公因私借款,各借款人只要就是計入借款人往來中,無論何用途、無論何理由沒能退庫、借款人,都必須由借款人、第一審查人正數全部責任。按此辦法繼續執行沒能清償的部分由借款人、第一審查人分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財務部制訂并表述。

五、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繼續執行。運輸二隊事故查案分析制度運輸二隊事故查案分析制度

為了強化我隊生產事故管理,及時消解生產中發生的各類問題,全面掌控事故情況,深刻拒絕接受事故教訓,查明事故原因,明確責任,制訂措施,研究出現事故規律,防止相似事故再次發生,努力做到分析符合實際,嚴格執法人員不鑿,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規范職工操作方式犯罪行為,保證職工人身安全,增加企業財產損失,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根據我礦有關規章制度,融合我隊實際,特制訂本制度,具體內容和考核如下:

一、具體內容

1、事故出現后,必須設立事故查案分析領導小組,并無特定情況外,副組長由隊長擔任,副組長由副隊長擔任。

2、由副組長或副組長非政府有關人員,對事故展開查案、分析、處置。

3、事故導致的經濟損失由公司有關單位出示目錄,做為事故查案處置依據。

4、事故查案后,由查案小組寫下事故查案報告,并經責任人蓋章證實。

5、事故報告內容包含:事故班組、事故經過、事故性質、直接原因、間接原因、責任分割、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

6、事故查案確切后,必須舉行事故分析可以,凡發生事故的班組全體人員,一律出席事故分析可以,且嚴禁告假。

7、出席事故分析可以的人員,必須認真聽講,用心記憶,嚴禁交頭接耳,不得臺下滋事。

二、注意事項

1、事故查案分析必須秉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為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接到處置不放過;群眾沒接到教育不放過;沒全面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

2、對事故展開分析、處置,必須秉持對事不對人原則,以達至拒絕接受事故教訓,杜絕此類事故再出現的目的。

3、因忽略安全經營、違章統一指揮、違章作業、違背勞動紀律或辨認出事故隱患、危險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積極主動處置以致導致事故的,隊內按照有關規定展開處置。

4、每次事故查案,必須存有事故查案詳盡記錄,事故查案完結后,主要負責人必須寫下事故分析報告。

二、考核制度

1、不出席事故分析可以的崗位人員,對其處100元經濟行政處罰。

2、不出席事故分析可以的班組長,對其處200元經濟罰款。

3、在會議期間,對大聲嬉笑,破壞會議秩序的人員處為100元經濟行政處罰。

4、與會人員必須搞好筆記,對未搞筆記的人員處為50元經濟行政處罰。煤礦核爆物品遺失處置辦法(2022)(一)為嚴苛全面落實《民用核爆物品管理條例》,強化核爆物品管理,避免核爆物品遺失、被盜現象出現,根據《煤礦安全規程》(2016)第337條“煤礦企業必須創建核爆物品領退制度和核爆物品遺失處置辦法”的規定,制訂本制度。

(二)核爆物品管理人員必須當值檢查、核實核爆物品的發放量與貯存量,辨認出數量相符時,應立即向礦長(或主要負責人)報告。礦長(或主要負責人)收到報告后,應當非政府人員快速查明原因,展開處理。

(三)在儲藏、領退過程中辨認出核爆物品遺失的,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維護現場,積極主動協調公安機關調查、處置。同時,應向當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四)核爆物品在采用過程中遺失的,應當搞如下處理:

1.在載運過程中導致核爆物品遺失的,押運員立即向煤礦礦長(或主要負責人)報告遺失情況,由礦長(或主要負責人)非政府人員立即查案遺失的核爆物品,直到尋回年才。

2.在井下作業場所導致核爆物品遺失的,負責管理采用核爆物品的滅火工立即向班(組)短和值班礦領導報告,同時電話通告調度室,由調度室匯報至礦長(或主要負責人);井下作業場所必須立即暫停生產,撤走人員,由值班礦領導非政府當班人員找尋、查案遺失的核爆物品;調度室收到報告后,應立即通告井口檢身房,嚴打授御人員和運輸設備。

3.在采取措施仍未找到或情況比較復雜的,煤礦礦長(或主要負責人)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主動協調公安機關調查、處置。

4.對出現被盜、遺失的,煤礦企業必須徹查原因,追責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明確提出有效率的防范措施。

(五)強化對核爆物品的看管和采用過程中的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核爆物品遺失或被盜事件出現。

(六)建立健全核爆物品看管、采用責任制,嚴苛獎懲、考核。

(七)創建核爆物品遺失處理應急預案,出現遺失事件后,及時啟動預案,防止核爆物品流向社會。

(八)強化宣傳教育,任何人撿到核爆物品應當及時上交至核爆物品專門管理部門,嚴禁擅自留存、轉交他人、私用或賣掉。趙家梁煤礦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制度趙家梁煤礦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制度

第一條安全計量器具的測驗必須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測驗的工作計量器具測驗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條安全計量儀表必須送來具備計量計量器具測驗資格證書的測驗機構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許可的測驗機構。

第二條每年年初必須制訂,計量器具年度下架計劃,并呈報企管科。年度下架計劃的制訂必須切實可行,不容因計量器具的下架而引致使用量嚴重不足。

第四條每次儀器測驗后必須及時做好記錄,并建立相應的臺帳,以供后查。

第五條每季度必須將測驗順利完成情況,及時呈報企管科。

第六條將測驗不合格的計量器具廢舊嚴禁穩步采用,并搞好適當的儀器除役工作。

第七條須要下架的計量器具必須按測驗周期展開下架。

第八條計量器具采用單位必須在儀器下架前一周將儀器送來至下架單位。

第九條通風儀器儀表專人負責管理,儀器儀表應當設置專用放置時展開看管及維修保養。

第十條通風儀器儀表的領用應當備案確切,努力做到誰領有用誰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采用儀器儀表前要檢查一次,查閱與否較完整,辨認出問題應當及時更改,嚴禁隨意修改一起儀表各項參數。

第十二條所有儀器儀表應當創建采用管理臺賬和設備管理卡,努力做到賬、卡、物吻合。

第十三條損毀的一起應當及時維修校正,對到期下架的儀器應當及時下架,不得通風儀器儀表的外界或外流。

第十四條無辜損毀或外流儀器儀表者,應當照價賠償,并以情節酌定展開行政處罰。泰山隆安煤業尋抽水作業質量環評制度泰山隆安煤業尋抽水作業質量環評制度

(不含單孔和循環孔)

為深入細致貫徹落實“有掘必尋、存有采必探、先尋后鑿、先尋后改采”的尋抽水方針,保證我礦尋抽水工作的有效率積極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13.1尋抽水工作必須嚴苛按照《尋抽水設計》、《探水作業規程》實行。

13.2尋抽水孔由地測科、安全科、勘探隊、分管尋抽水礦領導、老爹礦長、駐礦安監員、安全指揮中心主任、冶煉隊隊長等單位共同展開環評。環評時按照《尋抽水設計》和質量標準嚴苛展開,環評合格后驗收人必須簽訂環評意見并蓋章同意。未按規定環評,或在環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核責任人1000元。

13.3對不能合乎設計標準的尋抽水孔應再次勘探直至合格年才。

13.4尋抽水鉆孔必須嚴苛按設計建議施工,施工中嚴禁隨意修改設計。施工中,若突遇地質條件變化或發生其它特定情況,須要對鉆孔設計邊線、數量、深度或角度展開調整時,勘探隊技術負責人必須與地測科聯系。經地測科現場證實,的確須要調整和發生改變鉆孔參數時,由地測科對設計參數展開更改,勘探隊按設計變更后的參數展開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調整鉆孔參數或不按設計建議施工的,此鉆孔予以環評,并對當值負責人罰款500元。

13.5尋抽水鉆孔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建議核對現場交接班記錄,并將當值詳細情況向上班匯報。當值負責人必須搞好每個鉆孔的施工詳細情況、鉆孔進尺情況,并按建議核對《尋抽水安全證實轉交蓋章表中》、《尋抽水管理牌板》、《鉆孔標識牌》,未完成鉆孔施工記錄和未填寫各類牌板的,考核現場勘探負責人200元。

13.6尋抽水鉆孔施工中,如果發生抱著扣、垮塌孔等現象,無法穩步躲進,勘探隊現場負責人必須通告地測科,由地測科現場證實。證實后如果的確無法穩步躲進的,環評時對鉆孔進尺大于70m,不扣除環評考核進尺,并建議再次眉區,眉區完后按建議展開環評。

13.7尋抽水鉆孔環評時,必須對其鉆孔長度展開環評。環評時鉆孔孔長度應當不大于《尋抽水安全證實轉交蓋章表中》中核對的鉆孔長度。環評時如果辨認出沒按設計建議展開鉆孔,且鉆孔長度大于《尋抽水安全證實轉交蓋章表中》中鉆孔長度,考核勘探隊現場負責人罰款1000元,考核勘探隊長1000元。

3.8尋抽水鉆孔環評,其鉆孔傾角充許范圍為±1,鉆孔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不予環評。

為了杜絕水災事故,確保職工人身安全,搞好礦井水害的預防工作;嚴苛全面落實“物探先行勘探介入探掘拆分不探不掘”的尋抽水原則,保證尋抽水工作到位,根據我礦的實際情況,為易于確保井下尋抽水現場管理規范,提升尋抽水工作的可靠性和連續性,進一步全面落實井下尋抽水責任制。特對井下尋抽水工作環評規定如下:

一、尋抽水設計必須合理、規范,在《尋抽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各部門領導審核之前,不得擅自展開尋抽水作業。

二、在《尋抽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各部門領導審核后,嚴苛按照設計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勘探后必須由礦主管領導非政府精心安排尋抽水的環評工作,出席部門應當由礦地測、安監、調度、基礎建設、機電、通風六部共同組成。

三、尋抽水質量檢查環評領導組必須嚴苛根據探放孔設計深入細致檢查錄入并在尋抽水環評單上蓋章,明確提出合理化意見,辨認出問題及時自查,當場無法化解的問題限期自查,并負責管理復查,誰蓋章、誰全面落實、誰負責管理。

四、礦有關業務部門、室、地測、安監、調度、基礎建設、機電、通風對尋抽水地點將展開不定期抽檢,辨認出未按尋抽水設計及措施探水減輕行政處罰。

五、環評內容以所批準的作業地點《尋抽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未盡事宜可以參考有關《煤礦安全規程》中第六章預防水的通常規定和第三節井下預防水第259條—277條的有關規定繼續執行。工程設計管理制度工程設計管理制度

1.工程設計包含改采、鑿工作面施工圖設計、供電系統設計、運輸系統設計、通風系統設計、嚴防救火系統設計、安全監測系統設計、供排水系統設計、尋抽水設計等。

2.改采、鑿工作面施工圖設計由生產技術科在收到地測科提供更多的地質資料后30日內負責管理提供更多。

3.供電系統、運輸系統設計由動力科負責管理在收到生產技術科提供更多的設計圖后5日內提供更多。

4.嚴防救火系統、安全監測系統、供排水系統由通風科在收到生產技術科提供更多的設計圖后5日內提供更多。

5.尋抽水設計由地測科負責管理在工程施工之前5日內提供更多。

6.即行臨時性工作可以由礦總工程師選定在規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

7.地測科提供更多的地質資料由地測科在收到生產技術科收到業務委托書后15日內提供更多,突遇緊急情況時可以在業務委托書中規定提供更多日期,并由地測科繼續執行。

8.無法按期提供更多有關內業資料及設計方案的部門,由總工考核,每延后一天罰款50元。抽放隊工作職責抽放隊工作職責

抽放隊就是礦的直屬單位,在分管總工程師和通風科的領導下,負責管理礦井“一通三嚴防”瓦斯環境治理、抽放及礦井防塵工作,對礦井技改技改,冶煉高產高效率以及避免輕特大事故的出現有著舉足輕重的促進作用。其職責如下:

負責管理狠抓我礦的瓦斯抽放鉆尺、扣沖高、抽放率為、抽放濃度、質量標準化、工效、成本、員工出勤率九大指標的順利完成。

負責管理基本建設、健全抽放隊各項管理制度。

踐行“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執行“三小規程”,認真落實礦的各項規章制度,指令,提升辦事效率和執行力。

定期舉行隊委會、民管會。研究隊在生產任務、安全、工程質量、材料成本等方面存有的問題,及時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和鞭策政策。

隊管理人員必須力往下壓生產現場,掌控各地點的鉆孔施工動態,辨認出問題及隱患及時處理,無法化解的及時呈報有關部門和分管領導。

深入細致狠抓抽放隊質量標準化工作,保證各級部門檢查評選均能夠達至

部一級。

規范員工操作方式犯罪行為,杜絕瓦斯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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