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實施與研究_第1頁
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實施與研究_第2頁
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實施與研究_第3頁
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實施與研究_第4頁
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實施與研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2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實施與研究124頂層設計全域全類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分區分類國土空間用途管制3統一行使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5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建設何謂管制?管制什么?誰來實施?怎么實施?發展方向?目錄CONCENT頂層設計1——何謂管制實施回顧2011年神舟八號與天宮一號空間交會對接2012年京廣高鐵全線正式運行糧食產量連年提升城鎮化水平明顯提高十年前實施的成就實施回顧城鄉規劃法法律基礎:土地管理法法律基礎:無效果原有各級各類空間規劃在支撐城鎮化快速發展、促進國土空間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弊端無序開發、過度開發、分散開發導致的優質耕地和生態空間占用過多、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等。審批流程復雜、周期過長等。十年前實施面臨的形勢01為什么管

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人的命脈在田,田的命脈在水,水的命脈在山,山的命脈在土,土的命脈在樹。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必須遵循自然規律,如果種樹的只管種樹、治水的只管治水、護田的單純護田,很容易顧此失彼,最終造成生態的系統性破壞,由一個部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對山水林田湖進行統一保護、統一修復是十分必要的。

——習近平總書記2013年11月9日《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理論基礎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摘錄)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理論基礎設計過程《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和用途管制制度,明確各類國土空間開發利用、保護邊界。加強土地用途轉用許可管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資源監管體制,將分散在各部門的有關用途管制職責,逐步統一到一個部門,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的用途管制職責。黨的十九大報告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設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負責組織擬定并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擬定開展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監督實施。《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為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組建自然資源部。2013年11月2015年4月2015年9月2017年10月

2018年3月2018年9月5年醞釀01為什么管頂層設計總體目標到2025年,健全國土空間規劃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全面實施國土空間監測預警和績效考核機制;形成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統一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安全和諧、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國土空間格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中發18號文確立用途管制地位頂層設計規劃審批國家: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后由省政府報國務院審批。長沙市及國務院指定城市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經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后,由省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級:其他市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經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后,由市州政府報省政府審批。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經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報市州政府審查同意后,由市州政府報省政府審批。市級: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由縣市區政府報市州政府審批。設區市轄區的詳細規劃報設區市政府審批。設區市轄區的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詳細規劃報設區市政府審批。設區市轄區的村莊規劃報設區市政府審批。縣級:縣市轄區的詳細規劃報縣市政府審批。縣市轄區的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詳細規劃報縣市政府審批。縣市轄區的村莊規劃報縣市政府審批。規劃審批權限國務院省政府權限市州政府縣市政府湖南省長沙市及國務院制定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市州縣市鄉鎮設區的市轄區詳細規劃、村莊規劃設區市轄區的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詳細規劃縣市轄區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縣市轄區的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湘發〔2020〕9號)我省國土空間規劃審批層級頂層設計總體設計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對所有國土空間分區分類實施用途管制。邊界內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建設,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的管制方式;邊界外在城鎮開發邊界外的建設,按照主導用途分區,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或“約束指標+分區準入”的管制方式。特殊區域對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重要海域和海島、重要水源地、文物等實行特殊保護制度。彈性安排因地制宜制定用途管制制度,為地方管理和創新活動留有空間。法定依據詳細規劃是對具體地塊用途和開發建設強度等作出的實施性安排,是開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活動、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核發城鄉建設項目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等的法定依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湘發〔2020〕9號)我省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架構規劃許可約束指標特殊保護頂層設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湘發〔2020〕9號)實施與監管強化規劃權威性健全用途管制制度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化規劃實施監管法規政策與技術保障完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完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實行“誰審批、誰監管”原則內涵理解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是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對自然資源載體進行可持續利用管制,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空間用途及開發利用限制條件的基礎上,通過利用許可、用途變更審批和開發利用監管等環節,對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海域等所有國土空間統一進行分區分類用途管制,對所有國土空間利用或功能提升開展的管制活動。新《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用途管制是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核心工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尚未在法律層面確立,目前仍然處于探索實施階段。……規劃落實計劃管理考核監督行政許可處置變更經濟調節監測監管法律基礎規劃依據運行機制(張洪武,2021)土地用途管制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內涵轉變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核心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演進階段探索階段形成階段成熟階段轉型階段時間1986-1997(第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8-2006(第一輪至第二輪土地利用規劃期間)2006-2020(第三輪土地利用規劃期間)2013-2020(“多規合一”改革期間)背景房地產開發熱潮、建設用地激増、耕地銳減亂占耕地、違法批地、土地浪費等現象普遍社會經濟發展轉型、市場化程度提高,建設用地指標短缺空間規劃存在多頭管理、各自為政,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規劃內容矛盾、邊界模糊法律政策文件1986年《土地管理法》《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工作報告的通知》1998年修訂《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關于建立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國土資源部關于加訣推進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建設的通知》《關于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等《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生態文明改革總體方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等用途管制概念尚未提出土地用途管制明確提出土地用途管制強化土地用途管制概念土地用途管制向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轉變我國用途管制發展歷經四個階段全域全類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2——管制什么管制對象(岳文澤等,2019)新《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可持續發展,科學有序統籌安排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優化國土空間結構和布局,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質量和效率。

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已經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不再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空間—屬性—行為“三位一體”管控01為什么管全域空間陸域空間一級分區二級分區三級分區農業空間農田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鄉村發展區村莊建設區一般農業區林業發展區牧業發展區生態空間生態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核心區其他區域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外)城鎮空間城鎮發展區(城鎮開發邊界)居住生活區城鎮集中建設區居住生活區綜合服務區商業商務區工業發展區物流倉儲區綠地休閑區交通樞紐區戰略預留區城鎮彈性發展區特別用途區礦產能源發展區國土空間分區(試行)全類型土地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局部)一級類(陸域)二級類(部分)三級類(部分)代碼名稱代碼名稱代碼名稱1耕地…

2園地…

3林地…

4草地…

5濕地…

6農業設施建設用地601鄉村道路用地60101村道用地7居住用地…

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9商業服務業用地…

10工礦用地1001工業用地100101一類工業用地11倉儲用地…

12交通運輸用地…

13公用設施用地…

14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15特殊用地…

16留白用地…

17陸地水域…

23其他土地…

全類型土地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86號,2022年10月18日)“4+3”規劃主要管控指標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新增城鎮建設用地

——新增村莊建設用地

——新增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及其他建設用地保護開發建設國土空間的行為保護開發建設屬性變化用途轉換提升功能權屬調整強度控制轉換用途統一行使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3——誰來實施01為什么管中央主導組建自然資源部。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中央確定自然資源部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01為什么管中央主導01為什么管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2018年9月11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2018年9月11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國家標準。負責國家公園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自然資源部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中央明確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能配置01為什么管中央主導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負責組織擬定并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擬定開展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監督實施。自然資源部下設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司,負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工作01為什么管地方政府主責實施主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落實政府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的主體責任。合力: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對本行業本領域涉及空間布局相關規劃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制定有利于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的政策,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形成合力。統籌:自然資源部要強化統籌協調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地方各級政府負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具體實施01為什么管地方政府主責實施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工作地方政府主責實施市縣“三定方案”確定地方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能配置全社會參與暢通公眾意見表達和權利訴求途徑,引導全社會參與管制聽證公告分區分類國土空間用途管制4——怎么實施基礎制度

三條控制線城鎮開發邊界外01為什么管行動指南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了新時期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的根本遵循基礎制度三項主要制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基本國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兩類基礎制度土地產權與登記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制度違反土地管理法律責任制度土地管理法選址意見書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劃核實監督檢查制度(報告人大)違反規劃管理法律責任制度城鄉規劃法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土地用途管制三項主要舉措措施一:規劃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在根據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前,經依法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繼續執行。措施二:計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當對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作出合理安排。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列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內容,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措施三:農用地轉用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部2022年土地利用計劃管理項目。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直接保障。對納入重點保障的項目用地,在批準用地時直接配置計劃指標。增存掛鉤。對未納入重點保障的項目用地,計劃指標的配置與處置存量土地掛鉤。接續扶貧。繼續安排每個脫貧縣計劃指標600畝。重點保證。單列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獎勵。國務院大督查獎勵計劃(湖南宜章、江永1000畝/縣)。規劃。明確過渡期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基礎制度耕地保護八項制度

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制度。

耕地占補平衡制度。

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度。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土地整治)制度。進出平衡制度。土地稅費制度(“兩費一稅”)。耕地保護法律責任制度。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農轉用制度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嚴格限制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農轉用審批規定城鎮村批次用地(“圈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分批次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獨立選址項目用地(“圈外”)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用地預審與選址。可以分期辦理手續原則上應當一次申請辦理。確需分期建設的項目,可分期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涉及征收土地的,還應當依法辦理征收土地手續。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土地征收制度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一)軍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土地征收——權限與程序國務院(一)永久基本農田;(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省級政府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程序(1)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2)土地現狀調查;(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4)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5)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6)組織聽證;(7)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8)報批土地征收;(9)實施土地征收。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國有土地租賃。(3)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科教文衛體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01為什么管基礎制度綜合監管機制國家建立全國土地管理信息系統,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天上看。重要地區全天候監測。地上查。土地衛片執法監察。網上管。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動態監測和綜合監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國家工作人員違法——行政處分——移送。用地主體違法——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違法用地的土地執法國務院授權的機構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調查了解。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日常督察等。整改糾正。約談。追責建議。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制度探索實踐2017年3月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試點2018年12月長江經濟帶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糾錯機制試點2019年2月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2021年7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數據規范(試行)》2020年12月《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2020年11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試點(未統一部署)運行框架政府或其自然資源部門國土空間規劃法律法規政策規范數據管理土地政策管理規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計劃國土空間保護利用業務分區(三條控制線)技術方法信息數據生態保護紅線實施主體實施依據實施客體實施基礎業務制度實施行為農用地建設用地臨時建設臨時用地實施手段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分類(用地)管理機制業務流程實施要求堅決落實“多規合一”改革要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設置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低效用地再開發、落實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實施城市更新等應嚴格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應嚴格依據村莊規劃或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或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應依據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不得以專項規劃、片區策劃、實施方案、城市設計等名義替代詳細規劃設置規劃條件、核發規劃許可。防止為單一地塊財務平衡擅自修改規劃或變更規劃條件。加強規劃與用地政策的融合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86號,2022年10月18日)嚴格規劃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嚴肅規劃許可管理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不得擅自設置、分割或下放規劃管理權限。更加注重資源資產關系,將國土調查、地籍調查、不動產登記等作為規劃編制和實施的工作基礎。規劃方案要與土地利用、產權置換、強度調節、價格機制等用地政策有機融合,有效推動存量資源資產的盤活利用。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和監測網絡,實現各級規劃編制、審批、修改、實施全過程在線管理。建立定期體檢、五年評估的常態化規劃實施監督機制。嚴格規劃實施監督檢查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得辦理用地用海審批和土地供應等手續,不予確權登記。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問題。開展督察。分區分類國土空間用途管制4——怎么實施永久基本農田(耕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基礎制度三條控制線

城鎮開發邊界外中央要求三條控制線是不可逾越的紅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廳字〔2019〕48號)三條控制線:永久基本農田(耕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地位: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夯實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基礎。管理:可考核、可審計、可追責將三條控制線劃定和管控情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績效考核、獎懲任免、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示范案例市域國土空間控制線規劃圖市域國土空間控制線規劃圖中心城區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圖當前政策國土空間規劃批復前,經依法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繼續執行,作為建設項目用地用海審查的規劃依據。超出規劃的建設項目,納入在編的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近期申報用地時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附圖承諾),可采用預支規劃規模的方式保障用地;報國務院批準用海的,由項目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附圖承諾納入在編的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以“三條控制線”劃定成果作為報批建設項目用地用海依據耕地保護

耕地保護要求要非常明確,18億畝耕地必須實至名歸,農田就是農田,而且必須是良田。習近平在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三農”工作時的講話(2021年12月)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確保18億畝耕地實至名歸要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全面壓實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中央要和各地簽訂耕地保護“軍令狀”,嚴格考核、終身追責,確保18億畝耕地實至名歸。在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的農業界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委員時的講話(2022年3月6日)耕地保護三項基本制度新《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農田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基本農田變永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年修訂)權限——國務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占用。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須經國務院批準。比例——80%。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新《土地管理法》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嚴禁通過擅自調整國土空間規劃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審批。永久基本農田把握權限、比例、用途三個關鍵永久基本農田推進“放管服”委托: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試點: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期限:1年。國務院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國發〔2020〕4號)永久基本農田細化延續一般項目,不行!“六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重大建設項目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支持的重大建設項目;按《關于梳理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加大建設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發改投資〔2020〕688號)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單的項目;中央軍委及其有關部門批準的軍事國防類項目;納入國家級規劃的機場、鐵路、公路、水運、能源、水利項目;省級公路網規劃的省級高速公路和連接原深度貧困地區直接為該地區服務的省級公路項目;原深度貧困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以下基礎設施、民生發展等項目。自然資源部關于積極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29號)嚴格用永久基本農田制度依據:《條例》第十六條經國務院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補充劃入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補劃要求:“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修改規劃,必須是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原則上與現有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年修訂)要補劃永久基本農田《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94號)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調整的,應編制調整方案并按已有規定辦理,確保新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少于調整面積的5%,調整方案應納入村莊規劃。整治區域完成整治任務并通過驗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號)礦山生態修復對已有因采礦塌陷確實無法恢復原用途的農用地,涉及耕地的據實統籌進行核減,其中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的按規定進行調整補劃,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可以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年修訂)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有難度耕地用途管制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耕地用途管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能種什么:優先序永久基本農田——種糧一般耕地——糧食、棉、油、糖、蔬菜、飼草。適度用于非食用農產品生產。不能種什么嚴禁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稻漁、稻蝦、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應當以不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為前提。禁止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有效防止耕地“非糧化”現狀種植糧食作物的,繼續保持不變;現狀種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糧食作物的,可以維持不變;可以結合國家和地方種糧補貼有關政策引導向種植糧食作物調整。三允許不得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五禁止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耕地用途管制實行清單管理耕地用途管制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的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先補后占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二調”不是耕地的,新增耕地可以用于占補平衡實行占補平衡耕地用途管制轉出5種情形不得轉出不得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未經批準不得將可長期穩定利用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種植草皮;不得在國家批準的生態退耕規劃和計劃外擅自擴大退耕還林還草還濕還湖規模;不得違規超標準在鐵路、公路等用地紅線外以及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一般耕地種樹建設綠化帶。要求進出平衡耕地用途管制6種情形不得轉進不得在25度以上陡坡地上整治耕地;不得在河道、湖區、林區、牧區、沙荒、石漠化土地上整治耕地;不得將整治修復不達標的嚴格管控類土地作為進出平衡轉進耕地來源;不得在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整治耕地;不得將城鎮村莊范圍內整治耕地作為進出平衡轉進耕地來源;不得違規毀林整治耕地,不得將已實施退耕還林形成的林地整治恢復為耕地。轉進要求進出平衡耕地用途管制責任主體:“進出平衡”由縣級人民政府對耕地進出平衡負主體責任,按照年度在縣域范圍內落實,縣域內無法落實的且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在在市域內落實,市域內仍無法落實的,上報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在省域內統籌落實。明確進出平衡責任主體耕地用途管制省級設立總田長、副總田長和田長,總田長由省委書記和省長擔任,副總田長由省委副書記擔任,省級田長由其他省級領導按聯系指導市(州)分片負責;市、縣級田長負總責,黨委、政府領導分區域負責田長制工作落實;鄉級田長負責指導、協調、督促相關工作落實,開展巡查、制止、檢查,協調處理疑難問題;村級田長負責巡查、發現、報告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組級田長負責日常管護巡查,及時上報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具體情況信息等。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行田長制嚴格耕地保護的意見(2022年8月30日)我省全面推行田長制耕地用途管制兩個指標。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足額帶位置逐級分解下達,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剛性指標。實行黨政同責、嚴格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行田長制嚴格耕地保護的意見(2022年8月30日)強化指標剛性管理耕地用途管制一是未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未依法落實“田長制”,在耕地保護中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情形導致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二是年度耕地保有量低于省級下達的耕地保護底線目標3‰的(計算時統籌考慮因建設批準占用、災毀、生態退耕等合理減少的耕地);三是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不力,占用5畝以上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非糧化”問題且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復耕到位的;四是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不力,補充耕地不符合要求,年度內省級復核核減面積達10%以上的,或補充耕地后期管護不力,累計5年補充耕地轉為非耕地占比達到30%的;五是年度內違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設占用耕地面積比例達15%以上,且市州超過500畝或縣市區超過100畝的;六是年度內市州違法用地面積超過2000畝以上、縣市區違法用地面積超過500畝以上的;七是違規批準征用、占用耕地超過10畝或者行政審批存在明顯不當的;八是發生其他違法占用耕地的重大典型問題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九是對違反耕地保護管理規定行為監管不力,不糾正、不制止、不組織查處,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或者對抗上級組織調查的;十是其他違反耕地保護規定,依法依規依紀應當進行責任追究的。。《湖南省耕地保護責任追究移送辦法》耕保履職不力,10類情形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耕地用途管制采取“鐵塔”監控耕地用途管制問題:有人管,誰來種?地方行動分區分類國土空間用途管制4——怎么實施永久基本農田(耕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基礎制度三條控制線

城鎮開發邊界外生態保護紅線不能踩三不: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嚴禁任意改變用途。杜絕不合理開發建設活動對生態保護紅線的破壞。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追責。對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造成生態破壞的部門、地方、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實行責任追究。對推動生態保護紅線工作不力的,區分情節輕重,予以誡勉、責令公開道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要實行終身追責,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中央要求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2017年2月7日)生態保護紅線“十項”有限人為活動日常活動原住民考古林業旅游科普合規合法線性基礎設施地礦生態修復

國界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生態保護紅線標志實行正面清單管理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六項”國家重大項目可占黨中央、國務院明確的項目;中央軍委的軍事國防項目;國家級規劃的交通、水利項目;國家級規劃電網項目,能源礦產勘查開采、油氣管線、水電、核電項目;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確認的國家重大項目。原則:禁止開發性、生產性活動生態保護紅線涉及新增建設用地,需省政府(+林草主管部門)出意見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用海用島審批的在報批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權、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時,附省級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態保護紅線內允許有限人為活動的認定意見。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用海用島審批的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無明確規定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具體監管辦法。自然保護地上述活動涉及自然保護地的,應征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或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意見。自然保護地體系核心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核心保護區國家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國家構建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2019年6月26日)國家公園:我國自然生態系統中最重要、自然景觀最獨特、自然遺產最精華、生物多樣性最富集的部分,保護范圍大,生態過程完整,具有全球價值、國家象征,國民認同度高。自然保護區:是指保護典型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的區域。自然公園:包括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海洋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公園。自然保護地體系2021年10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12日下午以視頻方式出席《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領導人峰會宣布,中國正式設立三江源、大熊貓、東北虎豹、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國家公園。我國設立首批五個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地體系我國設立首批五個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地用途管制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快速推進法制建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廳字〔2019〕48號)分區分類國土空間用途管制4——怎么實施永久基本農田(耕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基礎制度三條控制線

城鎮開發邊界外城鎮開發邊界內——成片開發第四十五

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五)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新《土地管理法》可征收城鎮開發邊界內——成片開發實施要求比例: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一個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范圍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程序:應當充分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意見征集:應當充分征求成片開發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并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負面清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市縣區域內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閑置土地的;各類開發區、城市新區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已批準實施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連續兩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實施計劃的。頒布標準,明確實施要求及負面清單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自然資規〔2020〕5號)城鎮開發邊界內——集體土地使用湖南省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

2020年3月31日經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自創區科技成果研發和產業化項目可以通過出讓、出租、入股等方式依法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不征收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在國家高新區推行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用地政策,依法依規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創新創業等產業載體。城里的產業用地,必須征收嗎?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的通知(國土資發〔2017〕100號)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城鎮開發邊界內——管理方式

城市結構性綠地、水體等開敞空間的控制范圍和均衡分布要求,各類歷史文化遺存的保護范圍和要求,通風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城鎮開發強度分區及容積率、密度等控制指標,高度、風貌等空間形態控制要求。詳細規劃+規劃許可實行“管什么,批什么”關于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87號)城鎮開發邊界內——管理短板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19〕11號)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可以通過建設農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等方式,滿足農民居住需要。《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送審稿)》城市、縣城建成區內不得新建自建房,建成區外新建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長沙市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長政辦發〔2022〕26號)城市、縣城建成區內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建自建房。村民建房安全!成本?保障?臨時建設安全!底數?秩序?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一條??臨時建設應當辦理規劃審批手續,但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因施工需要的臨時建設除外。臨時用地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城鎮開發邊界內——管理短板分區分類國土空間用途管制4——怎么實施基礎制度三條控制線城鎮開發邊界外城鎮開發邊界外用途管制類型多樣,分類實施用途管制鄉村產業用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兩公”用地臨時用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宅基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新《土地管理法》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鄉鎮政府各司其職農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黨和國家賦予農業農村部門的重要職責。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全流程用途管制示意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統計調查編制規劃標準使用違法查處流轉計劃規模布局一到場農轉用許可盤活分配批準登記信息系統鄉鎮二到場三到場改革和管理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19〕11號)宅基地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8號)用地兜底保障計劃指標單列: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專項保障,年底實報實銷。農轉用審批:委托到縣級。審批許可:未編制村莊規劃的,可以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湖南)占用耕地:不得收取耕地開墾費。三“不”原則:不提倡、不鼓勵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宅基地國家、省級層面分別明確村民建房準入負面清單第九條?禁止在下列區域建房永久基本農田區域;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建房區域。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一、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19〕11號)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9號)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宅基地。宅基地我省要求規范用途轉變行為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住房質量安全監管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78號)規范用途轉變行為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用作生產經營或出租的農村住房組織開展核查,經核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及時制止生產經營或出租活動,并報告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依規處理。鄉村產業用地農村三產融合發展用地點狀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設施農業用地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農業生產經營用地農產品加工用地生產性服務用地生活性服務用地其他新產業新業態用地有哪些?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湘自資發〔2021〕53號)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圈內入園區單個項目建設用地規模超過20畝、工業化程度高、配套設施成本高的大型產業項目;入城鎮開發邊界單個項目建設用地規模10畝以上、不超過20畝。入村莊建設邊界單個項目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10畝的直接服務種植養殖業的農產品加工、電子商務、倉儲保鮮冷鏈、產地低溫直銷配送等產業項目。圈外可在村莊建設邊界外安排少量建設用地怎么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湘自資發〔2021〕53號)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原則上內部解決“以舊換新”。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增減掛鉤。“對外交易”。節余經村民代表大會決議同意,納入縣級指標交易庫后,可調劑使用或流轉。存量盤活。符合條件的,不需要辦理不動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的,可以暫不進行規劃修改、不辦理土地使用用途變更手續。地哪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湘自資發〔2021〕53號)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怎么批?用地預審與選址農用地轉用用地批準和規劃許可圈外不調規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湘自資發〔2021〕53號)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因素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使用用途等情況。途徑

劃撥、出讓、出租、流轉等靈活方式。自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入市怎么供?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湘自資發〔2021〕53號)不破壞農業生產條件和不影響規劃的,免辦用地許可手續不占耕地,不需登記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免辦用地手續的情形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十不準”(負面清單)不準以改擴建名義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盡量少占或者不占耕地,確需占用耕地的應作方案比選論證,并以村為單位履行耕地占補平衡義務,不得造成耕地污染;不準利用地質災害、山洪溝道、洪澇災害危險區的存量建設用地;不準利用未達到安全使用條件的污染地塊用于工業、商業、居住、公共服務等用途;不準利用交通設施、電力設施、易燃易爆物品輸送存放地等安全控制區范圍內的存量建設用地;不準利用權屬不清晰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不準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城鎮居民住宅、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變相買賣宅基地;不準違規用于商品住宅、別墅、酒店、公寓等房地產開發;不準擅自將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存量建設用地用于工業和商業等生產經營用途;不準未經相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單位檢測評估,將村民住宅等改作為飯店、農家樂、民宿等人員密集的商業經營性用途;不準以整理修繕名義擅自挖山填湖,破壞生態環境和鄉村風貌。怎么管?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退出機制合同在簽訂供地合同時,應在合同中設置退出條件,出現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從事與農業無關的工業商業項目、擅自分割轉讓轉租、破壞生態環境等情況的應按照合同約定依法依規收回土地使用權。變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因生產經營范圍或內容發生變化需改變土地用途的,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前提下,應依法補辦手續并補繳價款,涉及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應征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相關權利人的同意。怎么管?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監管責任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通過湖南省市縣用地批準備案系統,及時報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批準情況,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進行動態監管。結合國土變更調查進行年度評估,對違法用地、違法批地、耕地“非農化”、耕地“非糧化”等行為,要依照土地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怎么管?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用地新方式——點狀用地特殊管控單元約束指標+分區準入比例和面積雙控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實施細則(湘自資發〔2021〕53號)農產品初加工項目S建≤10畝,S建/S總≤20%休閑觀光旅游項目S建≤30畝,S建/S總≤20%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我省在張家界開展點狀用地改革試點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我省在張家界開展點狀用地改革試點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流轉集體土地整體開發的總面積原則上不少于500畝,單個建設地塊用地面積不超過30畝,建設地塊間距不少于12米,以項目區為單元使用零星、分散建設用地,按照建(構)筑物垂直投影占地面積靈活規劃布局建設用地,遵循“建多少、轉多少、供多少”的原則。我省在張家界開展點狀用地改革試點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省廳推介點狀用地做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入市窗戶徐徐開修法33個試點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必須審慎穩妥推進。”試點縣(市、區)數量要穩妥可控。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2015-20182019年8月修訂《條例》2020年2021年2月2021年7月2022年2月2022年9月2022年1月全國自然資源工作會議“暫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2020年1月2日)制定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2020年3月30日)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2020年4月3日)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2020年5月11日)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第六十三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土地管理法規定了規劃、計劃、程序、權能等方面要求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當對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作出合理安排。法律地位已明確新《土地管理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入市規則已建立入市條件必須是規劃確定的必須是經營性用途的必須要登記主要來源存量新增土地用途工業商業保障性租賃住房入市方式出讓出租使用年限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二級市場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程序規定使用權收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難點問題。一些土地補償不到位不及時、部分城市或存在隨意占用耕地的做法、一些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存在不公平交易、配套不及時跟進。紅線問題。《耕地保護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公布,需要注意紅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