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人人文庫專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燒結磚瓦工廠設計規范
Codefordesignoffiredbrickandtileplant
GB50701-2011
主編部門:國家建筑材料工業標準定額總站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2年6月1日
人人文庫專用
中國計劃出版社
2012北京
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燒結磚瓦工廠設計規范
GB50701-2011
☆
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C座4層)
(郵政編碼:100038電話:6390643363906381)
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
人人文庫專用北京世知印務有限公司印刷
850×1168毫米1/325.25印張130千字2插頁
2012年2月第1版2012年2月第1次印刷
印數1—4000冊
☆
統一書號:1580177·759
定價:3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1088號
關于發布國家標準
《燒結磚瓦工廠設計規范》的公告
現批準《燒結磚瓦工廠設計規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701—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5、
6.1.5、7.3.2(6)、10.5.2(1)、14.3.1、15.2.2條(款)為強制性條
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
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人人文庫專用
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09年工程建
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9〕88號)的要求,
由西安墻體材料研究設計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編制完成的。
本規范共分16章和9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產
品方案、設計規模及設計依據,廠址選擇與總體規劃,總圖運輸,原
料,燃料,生產工藝,電氣及自動化,建筑結構,給水與排水,采暖、
通風與除塵,其他生產設施,節能,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等。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
釋,國家建筑材料工業標準定額總站負責日常管理,西安墻體材料
研究設計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范在執行過程中如發
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西安墻體材料
研究設計院(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南路6號,郵政編碼:
710061),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西安墻體材料研究設計院
人人文庫專用中國建筑材料工業規劃研究院
參編單位:山東礦機邁科建材機械有限公司
濟南金牛磚瓦機械有限公司
陜西寶深建材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南京雙陽建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肖慧路關生李惠嫻焦雨華趙世武
李壽德施敬林施梅茹李青蘭楊璞
·1·
劉蓉雷永敏鄭文衡孟永利王寶忠
王立群
主要審查人:同繼鋒陳福廣陶有生屈宏樂郭永亮
趙鎮魁王輝陳恩清許彥明寧衍林
趙裕文王雪平桑勇王益民
人人文庫專用
·2·
目次
1總則…………………(1)
2術語…………………(2)
3產品方案、設計規模及設計依據…………(3)
4廠址選擇與總體規劃……(5)
4.1廠址選擇………………(5)
4.2總體規劃………………(6)
5總圖運輸…………………(7)
5.1一般規定………………(7)
5.2總平面布置……………(8)
5.3交通運輸………………(10)
5.4豎向設計………………(12)
5.5土方(或石方)工程………(14)
5.6雨水排除………………(14)
5.7防洪工程………………(15)
5.8管線綜合布置……………(16)
5.9綠化設計………………(19)
6原料…………………(21)
6.1一般規定人人文庫專用………………(21)
6.2原料的質量要求…………(21)
6.3廢棄物的利用……………(21)
6.4原料配比的確定及物料平衡……………(22)
7燃料…………………(24)
7.1一般規定………………(24)
7.2固體燃料………………(24)
·1·
書
7.3液體燃料………………(24)
7.4氣體燃料………………(25)
8生產工藝…………………(26)
8.1一般規定………………(26)
8.2工藝方案確定……………(29)
8.3原料處理及陳化…………(30)
8.4成型……………………(31)
8.5干燥……………………(32)
8.6焙燒……………………(32)
8.7檢驗、包裝、產品堆放……(34)
9電氣及自動化……………(35)
9.1一般規定………………(35)
9.2供配電系統……………(35)
9.3廠區配電線路……………(37)
9.4車間配電………………(37)
9.5照明……………………(40)
9.6電氣系統接地……………(42)
9.7生產過程自動化…………(43)
9.8通信系統………………(44)
10建筑結構…………………(45)
10.1一般規定………………(45)
10.2生產車間與輔助車間……(46)
10.3輔助人人文庫專用用室、生產管理及生活建筑…………(46)
10.4構筑物…………………(47)
10.5建筑構造設計…………(47)
10.6主要結構選型…………(49)
10.7結構布置………………(49)
10.8設計荷載………………(50)
10.9結構計算………………(51)
·2·
11給水與排水………………(52)
11.1一般規定………………(52)
11.2給水……………………(52)
11.3排水……………………(54)
11.4消防及其用水…………(55)
12采暖、通風與除塵………(57)
12.1一般規定………………(57)
12.2采暖……………………(57)
12.3通風……………………(60)
12.4除塵……………………(62)
13其他生產設施……………(64)
13.1一般規定………………(64)
13.2實驗室…………………(64)
13.3機電設備維修…………(64)
13.4地磅……………………(65)
13.5壓縮空氣站……………(65)
13.6工藝計量………………(65)
14節能…………………(66)
14.1一般規定………………(66)
14.2技術、工藝、裝備節能……(66)
14.3余熱利用………………(66)
14.4節電……………………(67)
15環境保護人人文庫專用…………………(68)
15.1氣體排放污染防治……(68)
15.2廢水污染防治…………(68)
15.3噪聲污染防治…………(68)
15.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69)
15.5環境保護設施…………(69)
16職業安全衛生……………(70)
·3·
16.1一般規定………………(70)
16.2防火防爆………………(70)
16.3防機械傷害……………(70)
16.4防雷保護………………(71)
16.5防塵……………………(71)
16.6防暑降溫及采暖防寒……(72)
16.7噪聲控制………………(72)
附錄A燒結磚瓦工廠建筑物(或構筑物)生產的火災
危險性類別、最低耐火等級及防火間距…………(插頁)
附錄B燒結磚瓦工廠各類地點噪聲標準…(74)
附錄C生產車間及輔助建筑最低照度標準………………(75)
附錄D地下管線與建筑物(或構筑物)之間的最小水平
凈距…………………(76)
附錄E地下管線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插頁)
附錄F地下管線之間的最小垂直凈距……(79)
附錄G燒結磚瓦工廠建筑物通風換氣次數………………(80)
附錄H除塵風管內的最小風速……………(81)
附錄J各種能源折標準煤系數……………(82)
本規范用詞說明………………(83)
引用標準名錄…………………(84)
附:條文說明…………………(87)
人人文庫專用
·4·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Productplan,designscaleandbasis……(3)
4Selectionofplantlocationandgeneralplanning………(5)
4.1Selectionofplantlocation……………(5)
4.2Generalplanning………(6)
5Generalplantransportation…………(7)
5.1Generalrequirement……(7)
5.2Generallayout…………(8)
5.3Transportation……………(10)
5.4Verticaldesign…………(12)
5.5Earth-rockworks………(14)
5.6Rainwaterdrainage…………(14)
5.7Floodcontrolengineering………………(15)
5.8Generallayoutofpipeline………………(16)
5.9Greendesign……………(19)
6Rawmaterials……………(21)
6.1General人人文庫專用requirement……(21)
6.2Qualityrequirementofrawmaterials………(21)
6.3Useofwaste……………(21)
6.4Determinationoftheratioofrawmaterialsand
materialbalance…………(22)
7Fuel………(24)
7.1Generalrequirement………(24)
·5·
7.2Solidfuel………………(24)
7.3Liquidfuel………………(24)
7.4Gaseousfuel……………(25)
8Productionprocess………(26)
8.1Generalrequirement……(26)
8.2Determinationoftheprocessprogram……(29)
8.3Handlingandageingofrawmaterials……(30)
8.4Shaping…………………(31)
8.5Drying…………………(32)
8.6Firing…………………(32)
8.7Inspection,packingandstockpilingoffinishedproduct……(34)
9Powersupply,distributionandautomation……………(35)
9.1Generalrequirement……(35)
9.2Powerdistribution………(35)
9.3Distributionlinesofplantarea…………(37)
9.4Workshopdistribution…………………(37)
9.5Illumination……………(40)
9.6Theearthingprotectionofelectricalsystem………………(42)
9.7Processautomation………(43)
9.8Communicationssystem…………………(44)
10Architecturalstructure…………………(45)
10.1Generalrequirement…………………(45)
10.2Workshop人人文庫專用andauxiliaryworkshop………(46)
10.3Auxiliaryroom,productionmanagementand
livingbuilding…………(46)
10.4Structures……………(47)
10.5Designofbuildingconstruction…………(47)
10.6Structureselection…………………(49)
10.7Structurearrangement………………(49)
·6·
10.8Designload……………(50)
10.9Structuralcalculation…………………(51)
11Watersupplyanddrainage……………(52)
11.1Generalrequirement……(52)
11.2Watersupply…………(52)
11.3Waterdrainage…………(54)
11.4Firefightingandwaterconsumption……(55)
12Heating,ventilationanddedusting………(57)
12.1Generalrequirement……(57)
12.2Heating………………(57)
12.3Ventilation……………(60)
12.4Dedusting………………(62)
13Otherproductionfacilities……………(64)
13.1Generalrequirement……(64)
13.2Laboratory……………(64)
13.3Electromechanicalequipmentmaintenance………………(64)
13.4Weighbridge……………(65)
13.5Aircompressionstation…………………(65)
13.6Measurementmonitorofprocess………(65)
14Energyconservation……(66)
14.1Generalrequirement……(66)
14.2Energyconservationoftechnology,production
process人人文庫專用andequipment…………………(66)
14.3Heatrecoveringandutilization…………(66)
14.4Electricity-savingutilization……………(67)
15Environmentalprotection………………(68)
15.1Preventionandcontrolofexhaustgaspollution…………(68)
15.2Preventionandcontrolofwastewater……(68)
15.3Preventionandcontrolofnoisepollution………………(68)
·7·
15.4Preventionandcontrolofsolidwaste…(69)
15.5Environmentprotectionequipment………(69)
16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70)
16.1Generalrequirement……(70)
16.2Proventionoffireandexplosion…………(70)
16.3Precautionforaccidentsofmachine……(70)
16.4Lightningprotection……(71)
16.5Dustprevention…………(71)
16.6Heatstrokepreventionandcold-proofandheating………(72)
16.7Noisecontrol…………(72)
AppendixABuildingstructures'sfirehazardrank,
minimumfireresistanceratingand
fireproofingdistanceoffiredbrickand
tileplant………………(Foldout)
AppendixBNoisestandardoffiredbrickand
tileplant………(73)
AppendixCIlluminationstandardofworkshop
andauxiliaryworkshop……(74)
AppendixDTheminimumhorizontaldistance
betweenundergroundpipelineand
buildingstructures…………(75)
AppendixETheminimumhorizontaldistance
人人文庫專用betweenundergroundpipelines………(Foldout)
AppendixFTheminimumverticaldistancebetween
undergroundpipelines………(77)
AppendixGFrequencyofventilationandairexchange
offiredbrickandtileplant'sbuilding……(78)
AppendixHThelowestwindspeedindusting
removalwindpipe…………(79)
·8·
AppendixJThecoefficientofvariousenergetic
materialsequaltostandardcoal……………(80)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81)
Listofquotedstandards……(82)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85)
人人文庫專用
·9·
1總則
1.0.1為在燒結磚瓦工廠設計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方針
政策,規范燒結磚瓦工廠設計原則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促進清潔
生產,實現節能減排,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保護環
境,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采用燒結工藝生產墻
體、屋面、道路材料生產線的工程設計。
1.0.3燒結磚瓦工廠設計應進行綜合效益和市場需求的分析研
究,選用可靠、先進、適用、經濟的生產工藝和裝備,并合理降低工
程投資、提高勞動生產率、縮短建設周期。
1.0.4燒結磚瓦工廠設計應符合工廠所在地區規劃的要求。對
于改建、擴建項目應進行多方案的綜合比較,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
和可利用的生產及輔助設施、資源。
1.0.5燒結磚瓦工廠嚴禁采用國家政策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技
術和裝備,嚴禁生產國家政策明令淘汰的產品。
1.0.6燒結磚瓦工廠應生產國家政策鼓勵的產品。
1.0.7燒結磚瓦工廠設計應有效利用資源和綜合利用廢棄物。
1.0.8燒結磚瓦工廠設計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燒結磚瓦工廠節
能設計規范人人文庫專用》GB50528的有關規定,節約和合理利用能源,并配備
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計量管理制度。
1.0.9燒結磚瓦工廠的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
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
2術語
2.0.1一次碼燒工藝oncesettingindryingfiring
將成型后的坯體直接碼放在窯車上,依次進行干燥、預熱、焙
燒、冷卻的一種生產工藝。
2.0.2二次碼燒工藝twicesettingindryingfiring
將成型后的坯體先碼放在干燥裝置中完成干燥工序后,再次
碼放到窯車上,依次進行預熱、焙燒、冷卻的一種生產工藝。
2.0.3內燃燒磚技術thefiringtechnologywithintenalfuel
通過坯體內原有或摻加的固態含能物質的燃燒而完成坯體焙
燒工序的一種燒成技術。
2.0.4原料配比theratioofrawmaterial
為制備合格產品而確定的所用各種原料的用量比例,又稱配
方,常用百分比表示。
2.0.5陳化ageing
通過把泥料放置在一定溫度、濕度條件下,使其發生均化、濕化等
物理、化學變化,從而改善泥料的成型等工藝性能的一種處理工序。
2.0.6擠出成型extrusion
使用擠出機將原料泥團擠成一定截面的連續泥條并切割成所
需尺寸坯體的一人人文庫專用種成型方法。
2.0.7壓制成型pressing
使用壓制設備將泥料在模腔內加壓成所需尺寸坯體的一種成
型方法。
2.0.8人工干燥artificialdrying
使用干燥設備對成型坯體進行可控式干燥的一種干燥方法。
是相對于自然干燥而言的一種干燥方法。
·2·
3產品方案、設計規模及設計依據
3.0.1燒結磚瓦工廠設計的產品應包括燒結磚、燒結瓦、燒結空
心砌塊等。
3.0.2燒結磚瓦工廠的產品方案和設計規模應根據原料性能、市
場需求、建設情況等以及政府的相關政策確定。
3.0.3燒結磚瓦工廠設計的產品質量應執行相應的現行國家標
準的規定,沒有相應標準的產品,宜與用戶協商確定。
3.0.4新建、改建燒結磚生產線單線設計規模不應小于6000萬
塊/a。新建、改建燒結瓦生產線單線設計規模不應小于400萬片/a。
3.0.5燒結磚工廠的設計規模應符合表3.0.5的規定。
表3.0.5燒結磚工廠設計規模表
規模類別年產量(萬塊/a)
大型≥12000
中型6000~12000
小型≤6000
3.0.6燒結瓦工廠的設計規模應符合表3.0.6的規定。
表3.0.6燒結瓦工廠設計規模表
人人文庫專用規模類別年產量(萬片/a)
大型≥1000
中型400~1000
小型≤400
3.0.7設計基礎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實行審批制的建設項目,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應有
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在進行初步設計時,
·3·
應有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廠址選擇報告);在進行施工
圖設計時,應有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
2實行核準制的建設項目,在進行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時,應有批準的項目申請報告(含廠址選擇報告)。
3資源儲量及勘探報告。
4原料、燃料工藝性能試驗報告。
5廠區工程地質勘探報告。
6供水、供電意向書、協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7外購原料、燃料供應意向書或協議書。
8主管部門同意征用建設用地的書面文件。
9廠區地形圖圖紙比例:初步設計階段1∶2000或
1∶1000,施工圖設計階段1∶1000或1∶500。
10建廠地區氣象和水文資料。
11地震設防烈度。
12建廠地區的城建規劃要求。
13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境保護部門對建廠的要求。
14安全要求。
15地方建筑材料價格及工程概、預算和技術經濟資料。
人人文庫專用
·4·
4廠址選擇與總體規劃
4.1廠址選擇
4.1.1燒結磚瓦工廠廠址應靠近原料礦山或主要原料儲藏、堆存
或排放地,宜靠近交通線路、水源和電源。廠址選擇應對建設規
模、原料和燃料來源、產品流向、交通運輸、供電、供水、企業協作條
件、場地現有設施、環境保護、文物古跡保護、人文、社會、施工條件
等因素進行綜合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
4.1.2廠址選擇應滿足工業布局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
4.1.3廠址選擇應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
4.1.4廠址應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并
應避開有用礦藏。
4.1.5廠址應位于城鎮和居住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不
應選在窩風地段。
4.1.6燒結磚瓦工廠防洪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洪標準》
GB50201的有關規定。場地標高不宜低于防洪標準的洪水位加
0.5m。若低于上述標高時,廠區應有可靠的防洪設施,并在初期
工程中一次建成。當廠址位于山區時,應設計防洪、排洪的設施。
燒結磚瓦工廠設計防洪標準應符合表4.1.6的規定。
人人文庫專用表4.1.6燒結磚瓦工廠設計防洪標準
規模類別防洪標準重現期(a)
大型50~100
中型20~50
小型10~20
4.1.7廠址選擇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
GB50187的有關規定執行。
·5·
4.2總體規劃
4.2.1燒結磚瓦工廠的總體規劃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總
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的有關規定執行。
4.2.2燒結磚瓦工廠的總體規劃應滿足所在地區的區域規劃、城
鎮規劃的要求。
4.2.3燒結磚瓦工廠的總體規劃應結合當地的技術經濟、自然條
件等進行。
4.2.4燒結磚瓦工廠的總體規劃應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優先利
用荒地、劣地及非耕地。
4.2.5燒結磚瓦工廠總體規劃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廠
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及國家現行有關工業企業設計衛
生標準的規定。
4.2.6廠外道路應滿足城鄉規劃或當地交通運輸規劃的要求,并
應合理利用現有的國家公路及城鎮道路。外部運輸方式的選擇應
符合下列規定:
1廠外運輸方式宜根據當地運輸條件確定。
2廠外道路與城鎮及居住區公路的連接應平順、短捷。
4.2.7廠內動力設施宜靠近負荷中心或主要用戶。
人人文庫專用
·6·
5總圖運輸
5.1一般規定
5.1.1總圖運輸設計應根據生產規模、工藝流程、建設內容、交通
運輸、環保節能、安全衛生和廠區發展等要求,結合場地自然條件
進行多方案技術經濟比較,優選出布置協調、生產可靠、技術先進
的總體設計。
5.1.2總平面設計應嚴格遵守國家土地政策、有關法規和工業建
設用地的規定。
5.1.3建筑物(或構筑物)等設施應采用聯合、集中布置,廠區功
能分區及各項設施的布置應緊湊、合理。
5.1.4改建、擴建的燒結磚瓦工廠總平面設計應充分利用現有的
場地和設施,減少新征土地面積,減少建筑物拆遷面積。
5.1.5總平面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地勢、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
條件,合理布置建筑物(或構筑物)等有關設施。
5.1.6總平面布置應合理地組織人流和物流。
5.1.7總平面設計應進行多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并應列出以下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1廠區用地面積(m2)。
2建筑人人文庫專用物(或構筑物)用地面積及露天設備用地面積(m2)。
3露天堆場及露天操作場用地面積(m2)。
4建筑系數(%)。
5道路及廣場用地面積(m2)。
6綠化占地面積(m2)。
7綠地率(%)。
·7·
5.2總平面布置
5.2.1燒結磚瓦工廠的總平面布置應合理劃分功能分區,各項設
施的布置應緊湊協調、外形規整,單個小建筑物宜合并或并入大型
廠房內部,并不應突破建筑紅線。公用設施、生產輔助設施、廠前
區及生活設施應嚴格限制用地。
5.2.2大型建筑物(或構筑物)、窯爐和生產裝備等應布置在土質
均勻、地基承載能力大的地段,對較大、較深的地下建筑物(或構筑
物),宜布置在地下水位較低的填方區。
5.2.3產生高溫、氣體、煙塵的生產設施應布置在廠區全年最小
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且地形開闊、通風良好的地段。
5.2.4原料處理設施應靠近原料儲存區域布置,并應位于廠區全
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且地形開闊、通風良好的地段。
5.2.5變電所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變電所應便于高壓線的進線和出線。
2變電所應避免設在有強烈振動的設施附近。
3變電所應避免布置在多塵、有腐蝕性氣體和有水霧的場
所,并應位于多塵、有腐蝕性氣體場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
和有水霧場所冬季盛行風向的上風側。
5.2.6壓縮空氣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壓縮空氣站應位于空氣潔凈的地段,應避免靠近散發爆炸
性、腐蝕性和有害氣體及粉塵等的場所,并應位于上述場所全年最
小頻率風向人人文庫專用的下風側。
2壓縮空氣站的朝向應結合地形、氣象條件,使站內有良好
的通風和采光。儲氣罐宜布置在站房的北側。
5.2.7煤氣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煤氣站宜位于廠區主要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全年最小頻率
風向的上風側。
2煤氣站應位于有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全年最小頻率風
·8·
向的下風側。
3煤氣站應布置在運輸條件方便的地段,應避免其灰塵和有
害氣體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儲煤場和灰渣場宜布置在煤氣站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
風側。
5煤氣站的布置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煤氣安全
規程》GB6222的有關規定。
5.2.8鍋爐房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鍋爐房應靠近熱負荷中心,并宜設在廠前區附近或主要用
熱建筑與廠前區之間地勢較低的地方。
2鍋爐房應設在廠前區、生活區全年或冬季最小頻率風向的
上風側,并應有利于自然通風和采光。
3鍋爐房附近應有能存放5d~10d用煤的煤堆場和3d~5d
的灰渣堆場。堆場的位置應方便運輸、有利防塵,符合防火要求。
當鍋爐房采用聯合上煤、聯合除渣時,還應有運煤、除渣設施用地。
儲煤場和灰渣場宜布置在鍋爐房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鍋爐房與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之間的距離應符合現行
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及本規范附錄A的
規定。
5.2.9機修倉庫區宜布置在生產區與廠前區之間,并應符合下列
規定:
1機械修理和電氣修理設施宜布置在環境潔凈,朝向、采光
及通風條件人人文庫專用較好的地段,并應有較方便的交通運輸條件。
2建筑維修設施的布置宜位于廠區邊緣或廠外獨立的地段,
并應有必要的露天操作場、堆場和方便的交通運輸條件。
3材料庫宜靠近主要生產區和機修區布置,并應有室外
堆場。
4備品備件庫宜靠近機修區布置。
5中、小型燒結磚瓦工廠可設置綜合維修車間。
·9·
5.2.10汽車衡的布置應位于有較多稱量車輛行駛方向道路的右
側,并不應影響道路的正常行車。
5.2.11成品倉庫與堆場應根據成品出入方向、儲存面積、運輸方
式等因素,按不同類別集中布置。
5.2.12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布置應位于廠區全年最小頻
率風向的下風側,并應布置在便于生產管理、環境潔凈、靠近主要
人流出入口、與城鎮和居住區聯系方便的地點。
5.2.13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不得超過項目總用
地面積的7%。
5.2.14廠區出入口的數量不宜少于2個,并應根據企業的生產
規模、總體規劃、廠區用地面積及總平面布置等因素綜合確定出入
口的位置。
5.2.15圍墻至建筑物、道路和排水明溝的最小間距應符合表
5.2.15的規定。
表5.2.15圍墻至建筑物、道路和排水明溝的最小間距表
名稱至圍墻最小間距(m)
建筑物5.00
道路1.00
排水明溝邊緣1.50
注:1表中間距除注明者外,圍墻自中心線算起;建筑物自最外邊軸線算起;道路
為城市型時,自路面邊緣算起;為公路型時,自路肩邊緣算起;
2圍墻至建筑物的間距,當條件困難時可適當減少;當設有消防通道時,其間
距不人人文庫專用應小于6m;
3傳達室、警衛室與圍墻的間距不限。
5.3交通運輸
5.3.1廠內道路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廠內道路應滿足生產、運輸、安裝、檢修、消防及環境衛生
的要求。
·10·
2廠內道路應與廠區內主要建筑物軸線平行或垂直,且呈環
形布置;個別邊緣地段做盡頭式布置時,應設回車場或回車道。
3廠內道路路面標高應與豎向設計相協調,并應與雨水排除
相適應。同時路面標高應低于附近車間室外散水坡腳標高,以滿
足室外場地排水的要求。
4廠內道路應與廠外道路連接方便、短捷。
5廠房周圍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當有困難時,可沿廠房的
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6建設工程施工道路應與永久性道路相結合。
5.3.2廠內道路路面結構設計除根據交通量、路基因素外,還應
結合道路性質、當地材料、施工及養護維修條件,優選出經濟合理
的路面結構組合類型。
5.3.3廠內道路路面寬度應根據車輛通行和人行需要確定,并應
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廠礦道路設計規范》GBJ22的有關規定。
5.3.4廠內道路交叉口路面內緣轉彎半徑應根據其行駛車輛的
類別確定,并應符合表5.3.4的規定。
表5.3.4廠內道路交叉口路面內邊緣轉彎半徑表
路面內邊緣轉彎半徑(m)
道路類別
主干道次干道支道
主干道12~159~126~9
次干道9~129~126~9
支道及車間引道6~96~96~9
注:1當場人人文庫專用地受限制時,表中數值(6m半徑除外)可適當減少。
2供消防車通行單車道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得小于9m。
5.3.5廠內道路設計應考慮基建、檢修期間大件設備運輸與吊裝
的要求。
5.3.6生產裝置和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應根據需要設置與出入
口或大門寬度相適應的引道或人行道,并就近與廠內道路連接。
5.3.7地磅房進車端的道路應為平坡直線段,其長度不宜小于2
·11·
輛車長,在困難條件下不應小于1輛車長;出車端的道路應有不小
于1輛車長的平坡直線段。
5.3.8消防車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消防車道應與廠區道路連通,且距離短捷。
2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3.5m。
5.3.9廠區內人行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人行道的寬度不宜小于0.75m,沿主干道布置時可設為
1.5m。當人行道寬度超過1.5m時,宜按0.5m的倍數遞增。
2人行道邊緣至建筑物外墻的凈距,當屋面為無組織排水時
可設為1.5m,當屋面為有組織排水時,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5.3.10廠區內道路的互相交叉宜采用平面交叉。平面交叉應設
置在直線路段,并宜正交。當需要斜交時交叉角不宜小于45°。
5.3.11廠內主、次干道平面交叉處的縱坡宜按現行國家標準《廠
礦道路設計規范》GBJ22的有關規定執行。
5.3.12廠內道路邊緣至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最小距離應符合現
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的有關規定。
5.4豎向設計
5.4.1豎向設計應與總平面布置同時進行,且與廠區外現有和規
劃的運輸線路、排水系統、周圍場地標高等相協調。豎向設計方案
應根據生產、運輸、防洪、排水、管線敷設及土方(或石方)工程等要
求,結合地形和地質條件進行綜合比較后確定。
5.4.2豎向人人文庫專用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豎向設計應滿足生產、運輸要求。
2豎向設計應有利于土地節約利用。
3豎向設計應使廠區不被洪水、潮水及內澇水淹沒。
4豎向設計應合理利用自然地形,減少土方(或石方)、建筑
物(或構筑物)基礎、護坡和擋土墻等工程量。
5填方、挖方工程應防止產生滑坡、塌方,山區建廠時應保護
·12·
山坡植被。
6豎向設計應充分利用和保護現有排水系統。當需要改變
現有排水系統時,應保證新的排水系統水流順暢。
7豎向設計應適應廠區景觀的要求。
8分期建設的工程,在場地標高、運輸線路坡度、排水系統等
方面,應使近期與遠期工程相協調。
9改建、擴建工程應與現有場地豎向相協調。
5.4.3豎向設計應根據場地的地形和地質條件、廠區面積、建筑
物大小、生產工藝、運輸方式、建筑密度、管線敷設、施工方法等因
素合理選擇。
5.4.4場地設計標高的確定,除應保證場地不被洪水、潮水和內
澇水淹沒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場地設計標高應與城鎮、相鄰企業和居住區的標高相
適應。
2場地設計標高應具備方便生產聯系、滿足運輸及排水設施
的技術條件。
3場地設計標高應在滿足本條第1款及第2款要求的前提
下,減少土方(或石方)工程量。
5.4.5場地的平整坡度應有利于排水,最大坡度應根據土質、植
被、鋪砌、運輸等條件確定。
5.4.6工業建筑的室內地坪標高應高出室外場地地面設計標高
0.15m~0.20m,民用建筑的室內地坪標高應高出室外場地地面
設計標高0.人人文庫專用30m~0.60m。
5.4.7廠區出入口的路面標高宜高出廠外路面標高。
5.4.8工業企業場地自然坡度大于5%時,廠區豎向宜采用階梯
式布置,階梯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階梯劃分應與地形及總平面布置相適應。
2生產聯系密切的建筑物(或構筑物)應布置在同一臺階或
相鄰臺階上。
·13·
3臺階的長邊宜平行等高線布置。
4臺階的寬度應滿足建筑物(或構筑物)、運輸線路、管線和
綠化等布置要求,以及操作、檢修、消防和施工等需要。
5臺階的高度應按生產要求及地形和地質條件,結合臺階間
運輸聯系等因素綜合確定,并宜取1m~4m。
5.5土方(或石方)工程
5.5.1場地平整中的表土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填方地段基底較好的表土,應碾壓密實后再進行填土。
2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和管線的填方地段,當表層為有
機質含量大于8%的耕土或表土、淤泥和腐殖土等時,應先挖除或
處理后方能填土。
3場地平整時,宜先將表層耕土挖出0.15m~0.3m,并集中
堆放。
5.5.2場地平整時,填方地段應分層壓實。黏性土的填方壓實系
數為:建筑地段不應小于0.9,近期預留地段不應小于0.85。
5.5.3土方(或石方)量的平衡,除場地平整的土方(或石方)外,
尚應包括建筑物(或構筑物)基礎及室內回填土、地下構筑物、管線
溝槽、排水溝、道路等工程的土方量,并應考慮表土(含腐殖土、淤
泥等)的清除和回填量以及土方(或石方)松散量。
5.5.4場地平整土方(或石方)的施工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建筑地基基
礎設計規范人人文庫專用》GB50007、《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的有關
規定。
5.6雨水排除
5.6.1廠區宜設置雨水收集、利用系統,綜合利用雨水。
5.6.2廠區應有完整、有效的雨水排除系統。排除雨水可選擇暗
管、明溝或地面自然排滲等方式。
·14·
5.6.3計算廠區雨水排水流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外排水設
計規范》GB50014的有關規定。
5.6.4排水明溝宜沿道路布置。
5.6.5排水明溝的鋪砌方式應根據所處地段的土質和流速等情
況確定。其最小寬度不宜小于0.4m,溝起點最小深度不應小于
0.2m。溝底縱坡宜為0.5%~2%,最小可采用0.3%,個別地形
平坦的困難地段可采用0.2%。
5.6.6廠區的排水明溝宜采用矩形或梯形斷面。明溝起點的深
度不宜小于0.2m,矩形明溝的溝底寬度不應小于0.4m,梯形明溝
的溝底寬度不應小于0.3m。明溝的縱坡不應小于0.3%;在地形
平坦的困難地段不應小于0.2%。
5.6.7雨水口應位于集水方便、與雨水管道有良好連接條件的地
段。雨水口的間距宜為25m~50m。當道路縱坡大于2%時,雨水
口的間距可大于50m。雨水口形式、數量和布置應根據具體情況
和計算確定。當道路的坡段較短時,可在最低點處集中收水,其雨
水口的數量應適當增加。
5.6.8排出廠外的雨水應避免對其他工程設施或農田造成危害。
5.6.9在山坡地帶建廠時,應在廠區上方設置山坡截水溝。截水
溝至廠區挖方坡頂的距離不宜小于5m。當挖方邊坡不高或截水
溝鋪砌加固時,此距離不應小于2.5m。
5.6.10截水溝不應穿過廠區。必須穿過時,穿過廠區地段的截
水溝應從建筑人人文庫專用密度較小地段穿過,并應加蓋鋪砌。
5.7防洪工程
5.7.1當廠區臨近江、河、湖水系,有被洪水淹沒的可能時,或靠
近山坡,有被山洪沖襲的可能時,應設置防洪工程。
5.7.2防洪堤頂的設計標高應高出設計防洪標準水位0.5m以
上,如有波浪侵襲和壅水影響,尚應增加波浪侵襲高度和壅水
高度。
·15·
5.7.3當防洪堤內的積水形成內澇時,可向湖、塘、溝谷等低地自
流排除;如內澇水位較高而不能自流排除時,應采用機械排澇措
施。
5.7.4山區建廠時應在靠山坡一側設置防洪溝,防止山洪沖襲廠
區。防洪溝可利用順山坡,由高向低將山洪引入自然水系或低洼
溝谷排走;防洪溝跨越溝谷地段,可局部筑堤溝或設渡槽通過;防
洪溝排出口應鋪砌加固;防洪溝不得直接接至農田耕地,如能與農
田水利結合,則應與當地主管部門協商并取得書面協議文件。
5.7.5防洪溝宜分段向廠區兩端沿短捷路線分散布置,利用地形
減少挖方及鋪砌加固工程量;防洪溝不宜穿過廠區,必須穿越時,
應從建筑密度較小的地段穿過,并應鋪砌加固,或做成暗溝、涵洞,
但涵洞上方不得布置永久性建筑物。
5.7.6當防洪溝設置在廠區挖方坡頂時,防洪溝與坡頂距離不宜
小于5m;當挖方邊坡不高或防洪溝鋪砌加固時,此距離不應小于
2.5m。
5.7.7防洪溝緊靠廠區圍墻以外布置時,溝墻及溝底應做漿砌或
混凝土鋪砌。鋪砌段至坡頂的邊坡應按土質情況采用不同的防護
方式。防洪溝轉角處應采用平曲線連接,曲線最小半徑為水面寬
度的5倍~10倍。
5.7.8防洪溝的斷面尺寸應按設計洪水流量及防洪縱坡等條件
計算后,經過多方案比較確定。設計溝深應滿足設計水深加0.2m
的要求。當人人文庫專用溝底寬度有變化時,中間應設置6m~10m的過渡段。
5.8管線綜合布置
5.8.1管線綜合布置應與燒結磚瓦工廠總平面布置、豎向設計和
綠化布置相結合,統一規劃。管線之間、管線與建筑物(或構筑
物)、道路等之間在平面及豎向上應相互協調,緊湊合理。
5.8.2管線的敷設方式應根據管線內介質的性質、工藝和材質要
求、生產安全、交通運輸、施工檢修和廠區條件等因素,結合工程的
·16·
具體情況,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綜合確定。
5.8.3管線綜合布置在滿足生產、安全、檢修的條件下宜采用共
架、共溝布置。
5.8.4管線綜合布置宜將管線布置在規劃的管線通道內,管線通
道應與道路、界區控制線平行布置。
5.8.5管線綜合布置應減少管線與道路交叉。當管線與道路交
叉時應力求正交,在困難條件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5.8.6山區建廠時應充分利用地形敷設管線,避免山洪、泥石流
及其他不良地質對管線的危害。
5.8.7分期建設的企業,管線布置應全面規劃,近期集中,遠、近
結合。近期管線穿越遠期用地時,不得影響遠期土地的使用。
5.8.8管線綜合布置時,干管應布置在用戶較多或支管較多的一
側;或將管線分類布置在管線通道內。管線綜合布置宜按下列順
序,自界區控制線向道路方向布置:
1電信電纜。
2電力電纜。
3熱力管道。
4各種工藝管道及壓縮空氣、煤氣等管道和管架。
5生產及生活給水管道。
6工業廢水(含生產廢水及生產污水)管道。
7生活污水管道。
8消防水管道。
9雨水排水人人文庫專用管道。
10照明及電信桿柱。
5.8.9改建、擴建工程中的管線綜合布置不應妨礙現有管線的正
常使用。當管線凈距不能滿足本規范附錄D~附錄F的規定時,
可采取有效措施后適當縮小凈距。
5.8.10地下管線的布置應按管線類別相同和埋深相近的原則,
合理地集中布置相互平行的地下管線、管溝,不應平行重疊敷設。
·17·
5.8.11地下管線和管溝不應布置在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基礎壓
力影響范圍內,并應考慮管線、管溝在施工和檢修開挖時,對建筑
物(或構筑物)基礎的影響。
5.8.12地下管線和管溝不宜平行敷設在道路下面,當條件不允
許時,可將檢修少或檢修時對路面損壞小的管線敷設在路面下,并
應符合本規范附錄D~附錄F的規定。
5.8.13管線共溝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熱力管道不應與電力、電信電纜和物料壓力管道共溝。
2排水管道應布置在溝底。
3可燃液體、可燃氣體管道不應共溝敷設,并應與消防水管
共溝敷設。
5.8.14地下管線與建筑物(或構筑物)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不應
小于本規范附錄D的規定,其中濕陷性黃土地區尚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GB50025的有關規定。
5.8.15地下管線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不宜小于本規范附錄E
的規定。
5.8.16地下管線之間的最小垂直凈距不宜小于本規范附錄F
的規定。
5.8.17地上管線的敷設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或構
筑物)支撐方式。
5.8.18管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架的凈空高度及基礎位置不應影響交通運輸、消防及
檢修。人人文庫專用
2管架不宜妨礙建筑物的自然采光與通風。
3敷設有可燃性、爆炸危險性介質管道的管架與下列設施的
安全距離應符合相應規范的規定:
1)生產、儲存和裝卸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料的設施。
2)明火作業的設施。
5.8.19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介質的管道除使用該管線的建筑
·18·
物(或構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撐式敷設。
5.8.20架空電力線路的敷設、架空通信線路的布置、管架與建筑
物(或構筑物)的最小水平凈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總
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的有關規定。
5.9綠化設計
5.9.1燒結磚瓦工廠綠化設計應根據環境保護及廠容、景觀的要
求,結合當地自然條件、植物生態習性、抗污性能和苗木來源,合理
確定各類植物的比例及配置方式。
5.9.2綠化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綠化布置應在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進行。
2綠化布置應利用管架、棧橋、架空線路等設施的下面及地
下管線帶上面的場地。
3綠化布置應滿足生產、檢修、運輸、安全、衛生及防火要求,
不應與建筑物(或構筑物)及地下設施相互影響。
5.9.3綠化布置宜以下列地段為重點:
1進廠主干道及主要出入口。
2生產管理區。
3生產車間、裝置及輔助建筑物。
4散發有害氣體、粉塵及產生高噪聲的生產車間、裝置及
堆場。
5受雨水沖刷的地段。
6廠區人人文庫專用生活服務設施周圍。
7廠區圍墻內周邊地帶。
5.9.4受風沙侵襲的企業應在廠區受風沙侵襲季節盛行風向的
上風側設置半通透結構的防風林帶。對環境構成污染的灰渣場、
原料和燃料堆場,應視全年盛行風向和對環境的污染情況設置緊
密結構的防護林帶。
5.9.5高噪聲源車間周圍的綠化宜采用減噪力強的喬木和灌木,
·19·
并形成復層混交林地。
5.9.6粉塵大的車間周圍的綠化應選擇滯塵效果好的喬木與灌
木,并形成綠化帶。在區域盛行風向的上風側應布置透風綠化帶,
在區域盛行風向的下風側應布置不透風綠化帶。
5.9.7生產管理區和主要出入口的綠化布置應具有較好的觀賞
及美化效果。
5.9.8道路兩側宜布置行道樹。
5.9.9道路彎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綠化布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廠礦道路設計規范》GBJ22中行車視距的規定。
5.9.10在有條件的生產車間或建筑物墻面、擋土墻頂及護坡等
地段宜布置垂直綠化。
5.9.11樹木與建筑物(或構筑物)及地下管線的最小間距應符合
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的有關規定。
人人文庫專用
·20·
6原料
6.1一般規定
6.1.1原料的選擇應遵循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當地
資源情況合理優化配置。
6.1.2廠址附近應有質量適宜、儲量豐富的原料。
6.1.3燒結磚瓦工廠的設計應根據原料質量、儲量及原料工藝性
能等因素確定產品方案和工藝方案。
6.1.4燒結磚瓦的原料應由具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工藝性能試
驗,為工藝方案設計提供依據。
6.1.5燒結磚瓦工廠嚴禁占用和利用農用地取土生產燒結磚瓦。
6.2原料的質量要求
6.2.1燒結磚瓦原料混合料的放射性核素限量指標應符合現行
國家標準《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關規定。
6.2.2燒結磚瓦原料應測定礦物組成、物理性能和化學成分,綜
合分析判斷原料制磚瓦的可行性、原料對產品的適宜性以及適宜
的工藝。
6.2.3燒結磚瓦原料可以選用2種或2種以上可行原料進行配
比,也可采取人人文庫專用工藝措施對原料性能進行優化。
6.2.4含有料礓石、石灰石的原料以及可溶性鹽類含量高的原
料,應經實驗后確定其可行性。
6.3廢棄物的利用
6.3.1燒結磚瓦工廠設計宜利用或摻配廢棄物作為原料,應利用
含能工業廢渣作為原料兼燃料,綜合利用資源和能源。
·21·
6.3.2廢棄物的利用應滿足產品方案和產品質量要求。
6.3.3煤矸石工藝性能與產品要求相適宜時,宜以煤矸石為主要
原料生產燒結煤矸石磚。
6.3.4以煤矸石為原料生產燒結磚時,其排放煙氣中的硫含量應
符合環保要求。
6.3.5以粉煤灰為原料生產燒結磚時,應加入黏結劑。
6.3.6在有條件的地區,應利用建筑基坑土、污泥等作為原料。
6.4原料配比的確定及物料平衡
6.4.1原料配比設計應由具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原料試驗后確
定,必要時可做半工業性實驗。
6.4.2原料消耗量計算宜符合下列規定:
1原料消耗基準指標宜符合表6.4.2-1的規定。
表6.4.2-1原料消耗量基準指標
產品名稱普通磚模壓瓦擠出瓦
產品規格(mm)240×115×53400×240×15360×220×15
原料消耗(m3/萬塊)20~2228~3124~27
注:其他規格燒結磚產品按普通磚折算。
2原料體積密度宜按表6.4.2-2計算。
表6.4.2-2原料體積密度
原料名稱黏土頁巖煤矸石干粉煤灰
自然含水率(%)15107—
原料狀態實方松方實方松方塊料粉料
體積密度(t/m3人人文庫專用)1.6~1.81.0~1.21.8~2.41.2~1.41.4~1.60.5~0.7
3產品體積密度宜按表6.4.2-3計算。
表6.4.2-3產品體積密度
燒結普通磚240×115×53(mm)
產品名稱道路磚、裝飾磚
黏土磚頁巖磚煤矸石磚粉煤灰磚
體積密度(t/m3)1.6~1.81.7~1.91.7~2.01.5~1.71.8~3.0
注:其他規格產品應按普通磚折算。
·22·
6.4.3物料平衡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燒結磚瓦生產線的物料平衡計算應以焙燒窯的成品產量
為基準,各種原料的消耗量均以干基作為計算的基礎。
2各物料消耗量的計算中,宜將干基消耗量換算為濕基消耗
量,再計算出每小時、每天和每年的干、濕料需要量。
6.4.4生產線各生產工段物料平衡計算的損失率宜符合表
6.4.4的規定。
表6.4.4生產線各生產工段物料平衡計算的損失率
損失率(%)
產品名稱
燒成干燥施釉成型陳化破碎原料儲運
燒結磚類≤2≤3≤5≤1≤1
≤2≤2
燒結瓦類≤3≤5≤5≤2≤2
人人文庫專用
·23·
7燃料
7.1一般規定
7.1.1燃料應滿足生產工藝要求,并應合理利用、高效節能。
7.1.2有含能工業廢渣的地區應優先采用含能工業廢渣作為內
燃料。
7.1.3燒結磚瓦工廠應根據產品要求和能源條件分別選擇固體
燃料、液體燃料或氣體燃料。
7.1.4燃料供應應連續、穩定、可靠。
7.2固體燃料
7.2.1固體燃料應優先采用內摻的方式加入到原料中。
7.2.2當以含能工業廢渣為內燃料時,如熱值不足,可使用其他
燃料補充。
7.3液體燃料
7.3.1液體燃料的種類及發熱量指標應符合本規范附錄J的要
求。
7.3.2供卸油系統的工藝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鐵路人人文庫專用、公路運輸時宜采用油泵卸油。
2油泵房布置應符合下列條件:
1)油泵房宜為獨立的地上式建筑。
2)油泵房應設有控制間、油泵間、生活間、工具間等。控制
室與油泵間的隔墻上應設觀察窗,油泵房毗鄰燃油儲罐
區的墻上不應設活動窗。
3車間設中間油罐及油泵時宜采用廠區油站向中間油罐單
·24·
供單回系統,不設中間油罐時宜采用廠區油站直接向車間供油的
單供單回系統。
4中間油罐內的油溫不應超過90℃,油罐上應設有油溫指
示和油溫報警、液面指示和溢流口等裝置。
5車間油泵、油罐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設備基礎應高出地面。
2)室外應設污油池,油罐溢流管應接至污油池。
6嚴禁將污油排入下水道。
7.4氣體燃料
7.4.1氣體燃料的種類及發熱量指標應符合本規范附錄J的
要求。
7.4.2使用天然氣應符合下列規定:
1天然氣應有一用一備2個供氣源,或設有其他備用燃料。
2天然氣的硫化氫含量應小于20mg/m3(標準狀態下)。
3配氣站及調壓配氣室的工藝布置及設備選型應遵循天然
氣專業設計要求。
4調壓配氣室建筑最低耐火等級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建
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中的二級。用電要求應為防爆1區。
7.4.3使用煤氣應符合下列規定:
1發生爐煤氣的低發熱量不應低于5227kJ/m3。
2煤氣的硫化氫含量應小于20mg/m3(標準狀態下)。
3發生人人文庫專用爐煤氣站的設計及煤氣管道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
準《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的有關規定。
·25·
8生產工藝
8.1一般規定
8.1.1燒結磚瓦生產工藝設計和工藝設備的選型應符合下列
規定:
1工藝方案和主要工藝設備應根據產品方案、設計規模、原
料和燃料性能以及建廠條件等因素綜合比較后確定。
2應采用有利于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
新設備。
3在滿足成品與半成品的質量要求下,應減少工藝環節,縮
短物料運輸距離。
4應選擇生產可靠、環境污染小、能耗低、管理維修方便、節
省投資的工藝方案和設備。
5附屬設備的選型應有一定的儲備,同類附屬設備宜統一
型號。
8.1.2工藝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工藝平面布置應滿足工藝流程的要求,并應結合地形、地
質和運輸的要求。
2工藝布置應與相關專業的要求相協調,并宜留有合理的發
展空間。人人文庫專用
3車間工藝布置應根據工藝流程和設備選型綜合確定,并應
在平面和空間布置上滿足施工、安裝、操作、維修、監測和通行的
要求。
8.1.3主要工藝設備的設計年利用率應按設計規模、生產方法、
生產工藝的復雜程度、主要生產設備的類型、設備來源、使用條件
和配件供應條件等因素確定,并宜符合表8.1.3的規定。
·26·
表8.1.3主要工藝設備設計年利用率
工藝設備名稱設計年利用率(%)
原料制備70~90
陳化設備80~90
成型、切碼運設備60~80
干燥及焙燒≥90
制釉20~50
包裝≥20
8.1.4主要生產工段工作制度應根據各工段之間的相互關系、與
外部條件相聯系的情況確定,并宜符合表8.1.4的規定。
表8.1.4主要生產工段工作制度
工段名稱日工作班(班/d)班工作時(h/班)
原料制備1~27.5
成型27.5
干燥、焙燒38
成品堆放37.5
機電維修37.5
煤氣站(配氣站、液化氣站)38
變電所37.5
水泵房37.5
注:嚴寒及寒冷地區年工作日按265d計,其他地區按330d計。
8.1.5各種物料儲存期應根據設計規模、物料性能、物料來源、運
輸方式、儲存形人人文庫專用式、管理水平、市場因素等情況確定,并宜符合表
8.1.5的規定。
表8.1.5各種物料儲存期(d)
序號物料名稱原料風化露天堆存原料棚儲存
1黏土90~36530~903~10
2頁巖90~36530~905~30
3煤矸石90~36530~9010~30
·27·
續表8.1.5
序號物料名稱原料風化露天堆存原料棚儲存
4粉煤灰——5~20
5煤—30~90—
6其他—30~905~30
注:1原料儲存期需要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確定;
2黏土、頁巖等原料要根據原料采運條件來確定,煤矸石和粉煤灰等應根據物
料來源的遠近、供應的均衡性和運輸條件來決定;
3一般儲存時間為1個~3個月。
4對于蓄水性強、堆存脫水困難的原料,為防止受雨天影響,應設原料棚儲存
一定數量的原料。
8.1.6生產車間的檢修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要設備或需檢修的部件較大時,應設置機械化水平較高
的檢修設備。在大型風機、大型破碎機、輪碾機、擠出機等設備上
方應按照所需檢修部件的重量和廠房空間條件設置橋式起重機、
電動葫蘆、單軌小車或其他形式的起吊設備。
2起重設施的起重量應按檢修起吊最重件或需同時起吊的
組合件重量確定。
3起重機的軌頂標高及其他起吊設施的設置高度應滿足起
吊物件最大起吊高度的要求。
4廠房設計和設備布置應考慮檢修用起重設施的運行和物
件的起吊空間。
5根據不同設備的安裝檢修需要,應設置檢修平臺或留有安
裝檢修需要的人人文庫專用空間、門洞和設備外運檢修運輸通道。多層廠房,各
層同一位置應設吊裝孔,并在頂層加裝起吊設備。孔的周圍應設
活動欄桿。
6露天設備可不設置專用起吊設施,檢修時可根據設備情況
采用臨時起吊設施。
7未設置起吊裝置的小型設備上方應設有吊鉤、起吊孔等方
便檢修的構件。
·28·
8.1.7物料輸送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物料輸送設備的選型應根據輸送物料的性質、輸送能力、
輸送距離、輸送高度、工藝布置等因素確定。
2輸送設備的輸送能力應高于實際最大輸送量,其富余量宜
按不同輸送設備及來料波動情況確定。
3粉料輸送設備的轉運點宜設置除塵裝置,下料溜管應降低
落差。粒狀物料的下料溜管應增加耐磨內襯,并采取降噪措施。
8.1.8生產控制應按照工藝過程控制、質量控制及程序控制的要
求進行檢測、調節、監控。
8.1.9特殊地區的工藝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高海拔、超高海拔地區建廠時,空氣壓縮機、真空泵和風
機的風量、壓力應進行校正;干燥室、焙燒窯等設備及系統的計算
數據應根據海拔高度作出修正。
2在高海拔、超高海拔地區及濕熱地區建廠時,電動機及設
備軸承等設備訂貨時應滿足特殊要求。
3在寒冷地區、嚴寒地區建廠時,應對泥漿管路、氣路、油路、
水路采取防凍措施。
8.2工藝方案確定
8.2.1燒結磚生產工藝方案應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采用塑性擠出成型方式時,生產工藝宜采用二次碼燒方案。
2采用硬塑擠出和半硬塑擠出成型方式時,生產工藝宜采用
一次碼燒工人人文庫專用藝方案。
3原料中粉煤灰摻配量大于30%時,生產工藝宜采用二次
碼燒工藝方案。
8.2.2燒結瓦生產工藝方案應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平瓦可采用壓制成型或擠出成型工藝。
2形狀復雜的瓦宜采用先擠出后壓制成型工藝。
8.2.3工藝方案設計應流程簡潔、流暢,避免物流、人流交叉。
·29·
8.2.4生產線設計應按照經濟適用、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原則確定
機械化程度,提高自動化水平。
8.3原料處理及陳化
8.3.1原料處理系統的設置應根據工廠資源情況、礦山開采、外
部運輸條件、廠區地理位置以及工藝布置等因素確定。
8.3.2原料處理系統的生產能力應根據物料需求量、工作制度以
及運輸條件等因素確定。
8.3.3原料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含水率高的物料宜先堆積儲存后再進行處理。
2軟質原料宜采用輪碾機、對輥機等進行濕法處理。
3硬質原料應按照產品要求采用多級破碎,并應符合下列
規定:
1)破碎設備前的加料斗容量應根據破碎機規格、加料方式、
加料時間等確定。加料斗應裝設固定箅板。
2)破碎設備出料口宜設置受料皮帶輸送機,其寬度、帶速應
與出料口大小、出料量相適應。在破碎設備后宜設置篩
分設備。
4原料中加入的添加劑,必要時應進行預處理。
5原料中含有碎石、草根等雜物時,應進行除石、凈化處理。
6原料進破碎設備前應經除鐵裝置進行處理。
8.3.4各種物料破碎后按照制品的要求應達到以下粒度要求:
1燒結人人文庫專用普通制品粒度宜小于2mm,且具有合適的顆粒級配。
2燒結薄壁制品、燒結瓦粒度宜小于1mm,并應具有合適的
顆粒級配。
3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由實驗室試驗確定其粒度及顆粒級
配要求。
8.3.5燒結瓦的原料制備應根據成型方法確定采用干法或濕法
工藝。
·30·
8.3.6破碎設備選型應根據設計規模、產品方案、物料性能等因
素,按照本規范第8.3.3條~第8.3.5條的規定確定。
8.3.7生產燒結磚瓦采用2種以上的原料時,應按配比設計定量
配料裝置。
8.3.8采用對輥機破碎時應均勻布料。
8.3.9硬質原料破碎系統、攪拌系統的揚塵點必須設置密封和除
塵裝置。
8.3.10粉料倉頂、倉底及輸送設備轉運點和陳化前的攪拌機入
料口處均應設置除塵裝置。
8.3.11煤的破碎宜采用單級破碎。破碎形式應根據煤的種類、
破碎粒度和產量等確定。
8.3.12燒結磚瓦工廠設計應設置陳化庫。
8.3.13陳化庫設計的主要工藝參數應滿足下列規定:
1陳化時間不應低于3d。
2陳化庫的溫度不應低于15℃,相對濕度不應低于70%。
8.3.14經陳化的物料宜采用攪拌碾練設備進行加水攪拌,選型
應根據原料用量、工作制度等因素確定。
8.3.15燒結釉面瓦生產線制釉工段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釉用原料宜選用精選粉料。
2釉用原料處理應選用瓷襯球磨機。
3釉漿制備應設置過篩裝置。應根據產品品種、產量、陳腐
周期、過篩等工序確定釉漿池(或釉漿罐)的數量。
4釉漿人人文庫專用細度宜達到萬孔篩余0.02%~0.05%。
5釉漿陳腐期宜大于2d。
8.4成型
8.4.1工藝設計應保證成型工段供料均勻,原料在成型前應
除鐵。
8.4.2根據原料性能和產品要求,燒結磚成型可選擇塑性擠出成
·31·
型、半硬塑性擠出成型和硬塑擠出成型3種方式。
8.4.3成型方式的選擇應滿足產品質量和產品方案的要求。
8.4.4應根據產品方案、生產規模及成型方法確定切條、切坯機
的選型。
8.4.5磚坯碼放應采用機械碼坯方式。
8.4.6成型廢坯應回收利用。
8.5干燥
8.5.1燒結磚瓦坯體應采用人工干燥。
8.5.2應根據設計規模、場地、投資等因素綜合確定人工干燥裝
置,宜優先選用隧道干燥室。
8.5.3隧道干燥室應根據產品要求選擇單層碼放或多層碼放方
式。
8.5.4干燥制度、干燥室規格、結構和熱工參數應根據原料性能、
設計規模、產品方案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干燥室數量和規格應根據原料干燥性能、設計規模、干燥
運載裝置的裝載量等因素計算確定。
2干燥室墻和頂應采取保溫措施,使傳熱系數不大于
0.40W/(m2·K)。
3干燥室送風道(管)應采取保溫措施,使熱風溫度降不大于
0.5℃/m。
4干燥室應設置測溫孔、測壓孔、檢查口。
5干燥人人文庫專用室布置在露天時,室頂應做防水處理。
8.5.5干燥裝置、排潮風機宜做防腐處理。
8.5.6在嚴寒地區和寒冷地區,排潮設備應采取措施排除冷
凝水。
8.6焙燒
8.6.1燒結磚焙燒窯爐應采用節能型窯爐。窯爐焙燒系統的能
·32·
效設計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燒結磚瓦工廠節能設計規范》
GB50528的有關規定。
8.6.2磚瓦焙燒宜優先采用內燃燒磚技術。內燃燒磚的內燃料
應優先選用含能工業廢渣,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內燃料的摻配量應按下式計算確定:
B100
G=×(8.6.2)
Q內100-ω
式中:G———每塊磚坯內燃料摻量(kg/塊);
B———燒成每塊制品耗熱量(kJ/塊);
Q內———內燃料發熱量(kJ/kg);
ω———內燃料的相對含水率(%)。
2內燃料粉碎后的最大粒徑應小于2mm。
8.6.3磚瓦焙燒窯爐宜選用內寬不小于4.6m且符合模數的平
頂隧道窯。
8.6.4焙燒窯爐的燒成制度、工作系統以及規格、結構等參數應
根據原料性能、設計規模、產品方案和工藝技術等因素確定,并應
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設計規模和基本參數確定窯爐規格和數量。
2窯爐結構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磚瓦焙燒窯爐》
JC982的有關規定。
3焙燒窯爐應采取密封保溫措施,系統表面熱損失在熱平衡
支出項的比例應小于12%,窯頂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差不應大于
20℃,窯墻表人人文庫專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差不應大于15℃。
8.6.5熱風管路的保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設備及管
道絕熱工程設計規范》GB50264的有關規定,并應保證熱風溫度
降不大于0.5℃/m。
8.6.6窯車襯磚應選用耐熱、輕質、保溫隔熱和熱穩定性好的
材料。
8.6.7風機宜采用變頻控制。
·33·
8.6.8隧道窯應設置回車線,回車線應設計碼車位、存車位、卸車
位及檢修車位。
8.7檢驗、包裝、產品堆放
8.7.1磚瓦產品的檢驗應合理布置操作場地,產品應分等級
堆放。
8.7.2需包裝產品應有1班~2班未包裝產品的存放場地。
8.7.3磚瓦產品的包裝宜采用捆扎或塑封包裝。
8.7.4磚瓦產品的儲存與成品庫(或成品堆場)設計參數取值宜
符合下列規定:
1成品庫(或成品堆場)面積應按儲存期不低于60d計算,寒
冷地區應按不低于90d計算,嚴寒地區應按不低于120d計算。
2碼垛高度:人工碼垛不宜超過2m,機械碼垛不宜超過3m。
3碼垛密度:人工碼垛宜為800標塊/m2,機械碼垛宜為
1800標塊/m2。
4成品庫通道系數宜為1.25。
5成品堆場地面宜做硬化處理。
人人文庫專用
·34·
9電氣及自動化
9.1一般規定
9.1.1電氣及自動化設計應滿足生產工藝以及節能、降耗、保護
環境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
9.1.2電氣及自動化設計中應采用先進、實用及節能的成套設備
和定型產品,不應采用淘汰產品。
9.1.3電氣及儀表裝置應采取防塵、絕緣等措施。
9.2供配電系統
9.2.1供配電系統應根據負荷性質、用電容量、工程特點及地區
供電條件確定合理的供配電方案。
9.2.2電力負荷分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級負荷應包含煤氣站、干燥室、窯爐的運轉設備、送熱風
機、排煙風機和窯爐燃燒系統的相關設備等。
2二級負荷應包含主要生產流程用電設備、重要場所的照明
及通信設備等。
3三級負荷包含不屬于一級負荷和二級負荷的用電設備。
9.2.3供電電源應根據工廠規模、供電距離、工廠發展規劃和當地
電網現狀等條人人文庫專用件,經過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條件允許時,供電電源宜采用雙電源雙回路供電方案。
2受條件限制、不能取得雙電源供電時,可采用一路工作電
源和一路備用電源的供電方案。
3同時供電的兩個回路,每個回路應按用電負荷的100%設計。
4供電系統應簡單可靠,同一電壓供電系統的變配電級數不
宜多于兩級。
·35·
5高、低壓配電宜采用放射式為主。
9.2.4供電電壓宜采用10kV供電電壓或根據當地供電電網的
實際情況制定適宜的供電電壓。
9.2.5無功功率補償應符合下列規定:
1工廠功率因數應滿足供電部門的要求。
2無功功率補償宜采用高壓補償與低壓補償相結合、集中補
償與就地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3低壓無功功率補償宜采用自動補償。
4補償裝置載流部分的長期允許電流不應小于電容器額定
電流的1.5倍。
9.2.6電源進線為35kV及35kV以下的變電所,進線側應裝設
斷路器。高壓母線宜采用單母線或單母線分段接線方案。
9.2.7接在母線上的電壓互感器和避雷器宜合用一組隔離開關。
9.2.8變壓器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低壓供電采用0.4kV時,變電所中單臺變壓器的容量,大
型廠不宜大于2500kV·A,中、小型廠不宜大于1600kV·A。
2在TN及TT系統接地形式的低壓電網中,采用低壓配電
變壓器時,宜選用“D、yn11”接線組別的三相變壓器。
3裝有2臺以上變壓器時,當一臺變壓器斷開時,其余變壓
器容量應保證一級負荷及部分二級負荷的用電。
4在多塵或有腐蝕性氣體嚴重影響變壓器安全運行的場所,
應選用防塵型或防腐型變壓器。
5變壓器人人文庫專用低壓側的總開關和母線分段開關宜采用低壓斷
路器。
9.2.9小型變電所宜采用彈簧儲能操動機構合閘和去分流分閘
的全交流操作;當操動機構為直流操作時,宜采用小容量鎘鎳電池
裝置或電容儲能式硅整流裝置作為合、分閘操作電源。
9.2.10含可燃性油的變壓器應設置變壓器室,且做到一器一室。
9.2.11變電所位置的選擇應滿足下列規定:
·36·
1接近負荷中心。
2進出線方便。
3設備運輸方便。
4不應設在有劇烈振動或高溫的場所,不應設在有爆炸危險
環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不應設在地勢低洼和可能積水的場所。
9.2.12通道及圍欄與配電裝置的安全凈距及尺寸要求應符合現
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的有關規定。
9.3廠區配電線路
9.3.1工廠電源輸電線路及配電線路應根據現場條件,依據經濟
合理及減少土地資源占用的原則,采用架空線路、電纜線路或其他
敷設方式。
9.3.2廠區電纜可采用電纜溝、電纜隧道、電纜橋架或電纜通廊
等敷設方式。當沿同一路徑敷設的電力、控制纜線數量少于8根
時可采用直埋敷設或穿保護管埋地敷設方式。
9.3.3電纜敷設應選擇最短路徑,并應避開規劃中擬發展的地
方,同時應減少與鐵路、道路、排水溝、給水管、排水管、熱力管溝和
其他管溝的交叉。
9.3.4敷設電纜和計算電纜長度時,應留有一定的余量。
9.3.5電纜敷設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054、《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GB50217及本規范附錄D~
附錄F的規定人人文庫專用。
9.4車間配電
9.4.1工廠用電設備的低壓配電宜采用380V/220V的TN系統。
9.4.2同一生產流程的電動機或其他用電設備宜由同一段母線
供電。
9.4.3工廠的單相負荷宜均勻分布在三相線路中。
9.4.4電動機的啟動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37·
122kW以下的鼠籠型電機應采用全電壓啟動。
222kW以上的鼠籠型電機應采用軟啟動裝置,或采用其他
降壓啟動方式。
3有調速要求時,電動機的啟動方式應與調速方式相配合。
4繞線型電動機宜采用轉子回路接入液體變阻器或頻敏變
阻器啟動,其啟動轉矩應符合生產機械的要求。
9.4.5電動機的調速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電動機調速方案的選擇應滿足工藝設備對調速范圍、調速
精度和平滑性的要求,并應對調速方案的技術先進性、安全可靠
性、節能效果、功率因數、諧波干擾、使用維護、投資等進行綜合技
術經濟比較。
2需調速的風機、水泵、攪拌機、擠出機及擺渡車等宜采用變
頻調速。
3使用調速設備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能質量公用
電網諧波》GB/T14549的有關規定。
9.4.6電動機的保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低壓交流電動機應設置短路保護和接地故障保護,并應根
據具體情況分別裝設過負荷保護、斷相保護和低電壓保護,同時應
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范》GB50055的有
關規定。
2低壓交流電動機的短路保護裝置宜采用低壓斷路器的瞬
動過電流脫扣器,并應滿足電動機啟動及靈敏度要求。
3低壓人人文庫專用交流電動機的接地故障保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低
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的有關規定。
4低壓交流電動機的斷相保護裝置宜采用帶斷相保護的三
相熱繼電器,也可采用溫度保護或專用斷相保護裝置。
5低壓交流電動機的過負荷保護宜采用熱繼電器或低壓斷
路器的延時脫扣器作保護裝置。
9.4.7電動機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38·
1生產上有關聯的控制點、操作崗位之間應設置聯絡信號。
2電動機集中控制時,啟動前應先發啟動預報信號;控制點
應設置電動機運行信號和故障報警信號。
3集中控制的電動機應采用“集中機旁”的控制方式,選擇
在機旁控制時,電動機可通過機旁控制按鈕進行單機試車。電動
機應設置機旁停車按鈕和緊急停車按鈕。
4斗式提升機應在尾輪部位設置緊急停車按鈕。帶式輸送
機應在巡視通道一側或兩側設置拉繩開關,拉繩開關宜每隔25m
設置1個。移動機械有行程限制時,行程兩端應設置限位保護。
5檢修設備的電源回路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并設置就地安
裝的保護開關。
9.4.8電氣測量儀表的配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力裝置的電
測量儀表裝置設計規范》GB50063的有關規定,并符合下列規定:
1容量為55kW及以上的電動機、調速電動機、容易過載的
電動機及工藝要求監視負荷的電動機宜設置電流監視。
2車間內的配電箱或控制箱應設置指示電源電壓的電壓表。
9.4.9車間配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1車間配電設計宜采用銅鋁材質導體。
2配電線路的保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
范》GB50054的有關規定。
3生產車間的配電線路敷設宜采用電纜溝或電纜橋架敷設,
采用橋架敷設時,應加蓋板。
4導線人人文庫專用穿鋼管敷設在高溫區時,應采取隔熱措施,選用阻燃
電纜,不應敷設在燒嘴附近。
5交流回路中采用單芯電纜時,應采用無鋼帶鎧裝或非磁性
材料護套的電纜,不得采用導線磁材料保護管。
6用于配線的鋼管敷設在地坪內時,鋼管直徑不得小于
15mm,穿基礎時不得小于20mm,敷設在樓板內時鋼管直徑應與
樓板厚度相適應,且不得小于15mm。用于配線的鋼管最大直徑
·39·
不宜大于80mm。
7穿管絕緣導線或電纜的總截面積不宜超過管內截面積的
40%。
8穿鋼管的交流導線應三相回路共管敷設。
9下列情況以外的不同回路的線路,不應穿同一根金屬管:
1)一臺電動機的所有回路。
2)同一設備多臺電動機的所有回路。
3)同一生產系統無干擾要求的信號、測量和控制回路。
106芯以上的控制電纜應預留不小于15%的備用芯數。
11導線穿過不均勻沉降的地區或伸縮縫時,應采取保護措施。
9.5照明
9.5.1照明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工廠照明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50034的有關規定。
2工作面上照度值應根據設備、管道、梁柱、灰塵等影響條件
確定,且應滿足規定值。
3生產線的照明方式應分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
明。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應只裝設局部照明。裝設局部照明的
工作場所,其裝設地點應符合表9.5.1的規定。
表9.5.1工作場所裝設局部照明的地點
工作場所名稱裝設局部照明的地點
人人文庫專用提升機底部檢修門
成型工段擠出機機口
施釉工段甩釉機
檢驗工段檢驗臺
泵房控制屏、儀表屏
控制室、配電室盤后
·40·
4照明供電線路應安全、可靠,在隧道窯及熱風管道附近布
線時應遠離熱源。
5燒結磚瓦工廠宜采用混光照明。
9.5.2照度標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1車間內和車間外照明的最低照度標準應符合本規范附錄
C的規定。本規范附錄C未包括的,可根據相似場所的照度值確
定。計算照度值時,應計入補償系數。
2工廠的中央控制室、高低壓電氣室、化驗室、辦公室及需要
有較高照度環境的車間的照明設計,在滿足照度要求的同時,還宜
符合統一眩光值及一般顯色指數的要求。
3照明燈的供電電壓宜為其額定電壓的95%~105%。
9.5.3照明光源應選擇節能燈具。成品堆場、陳化庫、聯合車間
等大面積照明場所宜采用冷光源投光燈、高壓鈉燈或金屬鹵化物
燈等。各種儲庫和輸送皮帶廊宜采用熒光燈。
9.5.4燈具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1燈具形式宜根據環境條件、被照面配光要求及燈具效率等
選擇。
2原料庫、破碎機房、地坑、水泵房、浴室等場所宜選用防水
防塵燈具。層高超過7m時應采用深罩型工廠燈。
3照明燈具安裝高度小于2.2m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9.5.5照明供電回路的分組及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小功率光源的室內照明線路,每一單相回路的電流不
宜超過16A人人文庫專用;照明燈具不宜超過25個;高強氣體放電的照明,每一
單相分支回路的電流不宜超過30A。
2照明插座、樓梯間及門廊的照明燈,宜由單獨回路供電。
3三相線路的各相負荷宜分配均衡。最大相負荷不宜大于
三相負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負荷不宜小于三相負荷平均值
的85%;同時供電給多個照明配電箱的線路,各相電流差不應超
過10%。氣體放電燈為主的照明線路的負荷計算應計入功率因
·41·
數影響,且中線截面不應小于相線截面。
4車間內的照明宜在照明配電箱上集中分區控制,生活區、
控制室、門燈等宜分散控制,道路照明宜自動控制。
9.5.6露天堆場、露天皮帶廊、道路等處應設置室外照明,室外照
明宜采用分散控制或自動控制,并應采用節能燈具。
9.5.7廠區內主要采用TN-C的低壓配電系統,其照明配電系統
應局部采用TN-S系統,并應設置專用PE線。
9.5.8照明配電箱的插座回路應裝設漏電保護器,其PE線的截
面應與相線截面相等。PE線一端應與插座的接地孔相接,另一端
應與照明配電箱接地PE母線相接。插座回路的N線不得與其他
回路的N線共用。
9.5.9廠區道路照明線路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廠區道路照明線路宜采用電纜直埋方式敷設。
2廠區道路照明各回路應設保護,每個照明器宜單獨設置熔
斷器保護。
3照明線路三相負荷應分配均衡,最大與最小相負荷電流不
宜超過30%。
9.6電氣系統接地
9.6.1工廠電氣系統接地應包括工作接地、保護接地、防雷接地、
電子設備接地和防靜電接地等。
9.6.23kV~10kV電壓級宜采用中性點不接地的小電流接地
系統。人人文庫專用
9.6.3廠區低壓配電系統接地宜采用TN系統。TN系統的形
式應根據工程情況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由同一臺發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母線向1個建筑物
供電的低壓配電系統,應采用同一種系統接地形式。建筑物以外
的電氣設備應單獨接地。
2在TN-C或TN-S系統接地形式中,不得斷開PEN線,不
·42·
得裝設斷開PEN線的任何電器。
3在TN-C-S系統接地形式中,應在由TN-C轉為TN-S系統
的用戶進線配電箱處,將PEN線分為PE線和N線,分開后兩者不
得再合并。
4在TN-S接地形式中,N線上不應裝設只將N線斷開的
電氣器件;當需要斷開N線時,應裝設相線和N線一起斷開的保
護電器。
9.6.4變電所內不同用途、不同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定者外,
應使用一個總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9.6.5全廠的共同接地裝置應通過電纜隧道、電纜溝、電纜橋架
中的接地干線、鎧裝電纜的金屬外皮、低壓電纜中的PE線連成電
氣通路,并形成全廠接地網。
9.6.6共同接地裝置宜利用自然接地體,但不得利用輸送易燃易
爆物資的管道。自然接地體能夠滿足要求時,除變電所外,可不設
人工接地體,但應校驗自然接地體的熱穩定值。
9.6.7接地導體的選擇及其對接地電阻的要求等應符合現行國家
標準《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的有關規定。
9.7生產過程自動化
9.7.1燒結磚瓦工廠的生產自動化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條件許可時應設置集散型計算機控制系統(DCS),對生
產過程進行監督、控制和管理。
2熱工人人文庫專用測控點宜采用智能儀表,并以通信方式接入集散型計
算機控制系統。
3對生產過程中的關鍵區域可設置閉路工業電視裝置。
4原料車間宜設置可編程控制器為主的控制系統、原料自動
配料裝置和自動加水裝置,其控制系統應具備手動、自動控制等
功能。
5干燥室、隧道窯運轉系統宜設置可編程控制器為主的控制
·43·
系統,并應通過標準開放網絡與集散型計算機控制系統進行通信。
6工廠可設置產品、生產管理信息系統。
9.7.2控制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控制室設計應根據工藝控制要求和自動化程度要求,設置
中央控制室或車間控制室,控制室不宜過于分散。
2控制室應位于被控區域的適中位置,應滿足生產控制的要
求,方便電纜管線進出,避開電磁干擾源、塵源和振源等。
3控制室應有防塵、防火、隔聲、隔熱和通風等設施,并應鋪
設防靜電活動地板,設置空氣調節系統。
4控制室應設置雙回路供電電源;其電源應從母線引出,不
應與照明、動力線路混用。
5不間斷電源(UPS)裝置應有足夠容量,供電的延續時間不
宜小于20min。
6控制室消防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火
設計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
9.8通信系統
9.8.1燒結磚瓦工廠通信系統應包括廠區電話系統和廠區無線
對講系統。
9.8.2廠區電話系統宜采用由市話局直配方式,并同時設置傳真
及計算機網絡。在邊遠地區及市話配線受限時,廠區電話設計應
符合下列規定:
1宜在人人文庫專用廠區內設置電話站,其電話用戶的數量應以工廠規模
和用戶要求為依據,不宜超過100門。
2廠區電話設計應選用程控交換機。
3廠區內有通信需要的工作崗位應設直通電話。
9.8.3通信系統應設置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并應符
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通信設計規范》GBJ42和《工業企業通
信接地設計規范》GBJ79的有關規定。
·44·
10建筑結構
10.1一般規定
10.1.1在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結構設計宜采用多
層或聯合廠房,并應根據環境保護、地區氣候特點,滿足采光、通
風、防寒、隔熱、防水、防雨、隔聲等要求,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工
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10.1.2建筑結構設計應采用成熟的新結構、新材料、新技術。
10.1.3建筑物(或構筑物)安全等級應根據其破壞后果的嚴重
性,按表10.1.3的規定采用。
表10.1.3建筑物(或構筑物)安全等級
安全等級破壞后果建筑物(或構筑物)名稱
二級嚴重三級以外的建筑物(或構筑物)
露天堆場、原料棚、原料庫、材料庫、地泵房、自行車
三級不嚴重
棚、廁所、門衛、開水房、圍墻
10.1.4建筑物(或構筑物)抗震設防的分類應按其使用功能的重
要性、工廠的生產規模、停產后經濟損失的大小和修復的難易等因
素來劃分,并應符合表10.1.4的規定。
人人文庫專用表10.1.4建筑物(或構筑物)抗震設防分類表
抗震設防類別建筑物(或構筑物)名稱
重點設防類大、中型燒結磚瓦工廠的變電站
特殊設防類除重點設防、適度設防類以外的建筑物(或構筑物)
露天堆場、原料棚、原料庫、材料庫、地磅房、自行車棚、廁所、門
適度設防類
衛、開水房、圍墻
·45·
10.1.5建筑物(或構筑物)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
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主要生產車間及建筑物
(或構筑物)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建筑最低耐火等級應符合本規范
附錄A的規定。
10.1.6功能相近的輔助車間、生產管理及生活建筑宜合并建設。
10.2生產車間與輔助車間
10.2.1生產廠房的全部工作地帶應利用直接天然采光,當天然
采光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以人工照明為輔的混合采光。
10.2.2廠房內工作平臺上部的凈高及樓梯至上部構件底面的高
度不宜低于2.0m。
10.2.3廠房內通道寬度應按人行、配件的搬運及車輛運行等要
求確定。單人行走,在固定設備(或有封閉罩的運行設備)旁的通
道凈寬不應小于0.7m;在運轉機械旁的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m。
10.2.4輔助車間的設計應滿足各主體專業的要求。房間凈高不
應低于2.7m,并應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
10.3輔助用室、生產管理及生活建筑
10.3.1輔助用室、生產管理及生活建筑外圍護結構(包括門、窗)
的熱工性能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
設計標準》JGJ26的有關規定。
10.3.2車間辦公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車間辦人人文庫專用公室可設在生產聯合車間內,也可與其他輔助建筑
聯建。
2車間辦公室內噪聲級不應超過60dB(A)。
10.3.3工具間(包括材料間)應有圍護結構與車間相隔,面積不
宜小于6m2。
10.3.4實驗室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第13.2節的規定外,建筑設
計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46·
1實驗室的地面、墻面及頂棚應光潔,便于清掃。
2室內允許噪聲級為60dB(A)。
10.4構筑物
10.4.1煙囪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煙囪設計規范》GB
50051的有關規定。
10.4.2泥漿池、水池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工程
構筑物結構設計規范》GB50069的有關規定。
10.4.3構筑物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構筑物抗震設計
規范》GB50191的有關規定。
10.5建筑構造設計
10.5.1屋面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廠前區及輔助建筑的屋面可采取有組織排水,生產廠房的
屋面可采取自由排水。屋面的排水坡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
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的相關規定。
2廠房高度超過6m時應設置可直接到達屋面的垂直爬梯,垂
直爬梯的高度超過6m時應有護籠。從其他部位能到達時可不設。
3當生產排放的煙氣中含有腐蝕性氣體時,建筑構造設計應
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規范》GB50046的有關
規定執行。
10.5.2墻體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框架填充人人文庫專用墻嚴禁使用實心黏土磚。
2鋼結構墻面宜采用金屬壓型板等輕質板材。鋼筋混凝土
框架廠房的外墻也可采用金屬壓型板或其他大型板材。
3寒冷及風沙大的地區,建筑圍護結構應以封閉式為主。散
熱量較大的車間可采用開敞式或半開敞式廠房,并應有防雨措施。
4原料破碎車間、煤氣站、加壓機房等噪聲較大的車間應減
少外墻上的門、窗面積,外圍護結構應具有足夠的隔聲能力。原料
·47·
破碎等粉塵較大的車間應有封閉的外圍護結構。
10.5.3有設備出入的車間門尺寸應按設備尺寸確定。大門應比
通過的設備的高度、寬度至少各大出0.6m。人行門寬度不應小于
0.9m。
10.5.4生產車間在人工開窗有困難的高處宜采用中旋窗或固定
的采光、通風口。
10.5.5有隔聲及防火要求的門窗應采用相應的配件。
10.5.6樓梯及防護欄桿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車間可采用金屬梯作為樓層和工作平臺之間的通道,主梯
寬度不應小于0.8m。
2鋼梯角度宜選用45°或51°,室外鋼梯宜采用鋼格板踏步。
3車間各類平臺的臨空周邊、垂直運輸孔洞以及樓梯洞口的
周邊應設置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1m,欄桿底部應
設高度不小于100mm的防護板。
10.5.7樓面、地面、散水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外圍應設散水,人行門下應設臺階,
車行門下應設坡道。
2車間宜采用混凝土地面、水泥砂漿樓面。
3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凍脹土地區的地面、散水、臺階、坡道
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GB50025、《膨脹
土地區建筑技術規范》GBJ112和現行行業標準《凍土地區建筑地
基基礎設計規范》JGJ118的有關規定進行設計。
4有可人人文庫專用能積水的房間地面、樓面標高,較與之相通的走廊或
房間的地面、樓面宜降低20mm。位于樓層上可能積水的房間,其
樓面應設整體防水層。
10.5.8地溝、地坑及地下防水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地下水設防標高應根據地下水的穩定水位、場地產生滯水
的可能性及建廠后場地地下水位變化的情況等因素來確定。設計
最高地下水位應為穩定的最高地下水位或最高滯水水位加高
·48·
0.5m,但不得超過室內地坪標高。
2地坑底面低于地下水設防標高時,應按防有壓水處理,可
用防水混凝土或采用防水混凝土加柔性防水層的做法,地坑底面
高于地下水設防標高時,可按防無壓水做防潮處理。地坑及地下
廊分縫處應做防水處理。
3地溝、地坑應設集水坑。
10.6主要結構選型
10.6.1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基礎應優先采用天然地基。遇有下
列情況之一時應采用人工地基:
1天然地基的承載力或變形無法滿足建筑物(或構筑物)的
使用要求。
2地基具有承載力滿足要求的下臥層,經技術經濟比較,采
用人工地基比天然地基更為經濟合理。
3地震區地基有不能滿足抗液化要求的土層。
10.6.2多層廠房宜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單層廠房可
采用鋼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混結構,宜以鋼結構為主。
10.6.3圓形和長條形等大跨度屋蓋結構宜采用輕型鋼結構。
10.6.4窯爐、煤氣發生爐等設備的基礎可采用大塊式或箱形結構。
10.6.5建筑物(或構筑物)結構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建筑
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144的有關規定。
人人文庫專用10.7結構布置
10.7.1在滿足生產工藝要求和不增加面積的原則下,廠房的柱
網應排列整齊,符合建筑模數;平臺梁板的布置應規則,受力明確。
10.7.2廠房內的大型設備基礎、獨立構筑物、整體地坑等宜與廠
房柱子基礎分開。
10.7.3與廠房相毗鄰的建筑物宜采用沉降縫或伸縮縫與廠房
分開。
·49·
10.7.4大型設備基礎宜放在地面上。當放在平臺或樓板上時應
采取加強措施。
10.7.5建筑在高壓縮性軟土地基上的廠房,建筑物室內地面或
附近有大面積堆料時,應計算堆料對建筑物地基的影響,并應對差
異沉降采取相應的措施。
10.7.6輸送天橋支在廠房上時,應在天橋支點處設置滾動支座。
10.8設計荷載
10.8.1建筑物(或構筑物)樓面的均布活荷載標準值及其組合值
系數、頻遇值系數、準永久值系數,應按生產的實際情況采用,也可
按表10.8.1的規定采用。
表10.8.1建筑物(或構筑物)樓面均布活荷載表
標準值組合值系數頻遇值系數準永久值系數
類別
2
(kN/m)ΨcΨfΨq
生產車間平臺、樓梯3.50.70.70.5
膠帶輸送機走廊、一般走道2.00.70.70.5
地坑蓋、平臺等挑出部分3.01.00.80.5
其他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采用
10.8.2建筑物(或構筑物)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均布活荷載標準
值及其組合值系數、頻遇值系數、準永久值系數,應按表10.8.2的
規定采用。
表10.8.2人人文庫專用建筑物(或構筑物)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均布活荷載表
標準值組合值系數頻遇值系數準永久值系數
類別
2
(kN/m)ΨcΨfΨq
壓型鋼板等輕型屋面0.5(0.3)0.70.50
不上人平屋面0.50.70.50
上人的平屋面2.00.70.50.4
注:帶括號的數值適用于輕鋼結構屋面。
·50·
10.8.3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設備荷載標準值應根據工藝要求的
數值(包括動力系數)采用。計算時將其分解為永久荷載和可變荷
載,準永久值系數為0.8。
10.9結構計算
10.9.1水塔、煙囪以及高度與寬度之比大于4的框架、天橋支架
等的設計,均應計入風振系數。
10.9.2高度與寬度之比大于4的框架及天橋支架,在風荷載作用
下,頂點的水平位移Δ與總高度H之比(Δ/H)不應大于1/500;在
多遇地震作用下,Δ/H不應大于1/450。
10.9.3計算地震作用時,可變荷載的組合值系數應按表10.9.3
的規定采用。
表10.9.3組合值系數表
可變荷載種類組合值系數
雪荷載0.5
屋面積灰荷載0.5
屋面活荷載0
樓面活荷載0.5
設備荷載0.8
10.9.4窯爐基礎、破碎機基礎和大型風機基礎可不做抗震驗算。
10.9.5設計帶式輸送機頭部支架和導向輪的承重結構時,應計
長膠帶拉力對結構的作用。
10.9.6構人人文庫專用筑物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構筑物抗震設計
規范》GB50191及《工業構筑物抗震鑒定標準》GBJ117的有關
規定。
·51·
11給水與排水
11.1一般規定
11.1.1給水與排水設計應滿足生產、生活和消防用水的要求。
11.1.2根據建廠地區氣候條件和建筑物特性,給水與排水管道
應采取防凍和防結露措施。
11.2給水
11.2.1生產生活用水量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生產用水量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確定。
2廠區生活用水量宜采用35L/(人·班),小時變化系數為
3.0,用水時間為8h;廠區淋浴用水量宜采用60L/(人·班),淋浴
延續時間為1h。
3澆灑道路和場地用水量宜采用(1.5~2.0)L/(m2·次),
澆灑次數為(2~3)次/d;綠化用水量宜采用(2.0~4.0)L/(m2·
次),澆灑次數為1次/d。
4沖洗汽車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應符合現行國家
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的有關規定。
5化驗室用水量宜采用(3~5)m3/d,用水時間為8h;機電修
理車間用水人人文庫專用量宜采用(10~20)m3/d,用水時間為8h。
6設計未預見用水量可按生產、生活總用水量的15%~
30%計算。
11.2.2機械設備冷卻水的給水溫度宜小于32℃,碳酸鹽硬度宜
控制在(80~250)mg/L(以CaCO3計),懸浮物宜小于20mg/L,
pH值為6.5~8.5,并滿足水質穩定的要求。
11.2.3鍋爐、化驗、空氣調節和生活等用水水質應符合相應的國
·52·
家標準。
11.2.4生產用水水壓應按生產要求確定。車間進口的水壓宜為
0.25MPa~0.35MPa。
11.2.5給水水源的選擇應滿足水資源勘察資料和總體規劃的要
求,并符合下列規定:
1水資源應豐富可靠,滿足生產、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
2符合衛生要求的地下水,應優先作為生活飲用水的水源。
生活飲用水水源的衛生防護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
生標準》GB5749的有關規定。
3優先選用水質不需凈化處理或只需簡易凈化處理的水源。
4有條件時,可與農業、水利、鄰近城鎮和工業企業協作,綜
合利用水資源。
5水源工程及其配套設施應安全、經濟,便于施工、管理和
維護。
11.2.6地下水的取水量應小于允許開采水量。采用管井時應設
置備用井。備用井數量可按任何一口井或其設備事故時,仍能滿
足80%設計取水量確定,但不得少于1口井。
11.2.7取用地表水時,枯水期的流量保證率應為90%~97%。
11.2.8取水泵站和取水構筑物的最高水位宜按100a一遇的頻
率設計;枯水位的保證率宜按95%設計、97%校核。對于小型廠
可按50a一遇的最高水位頻率設計,枯水位的保證率可按90%設
計、95%校核。
11.2.9水人人文庫專用源至工廠的輸水工程應根據地形條件優先選用重力輸
水。輸水管線宜設2條,當其中一條輸水管線故障時,應能通過
80%的設計水量。若水源至工廠只設1條輸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
別以單管向工廠輸水時,廠內應設置安全儲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
的設施。
11.2.10給水處理廠的生產能力應根據工廠總體規劃的要求,以
生產、生活最高日供水量加消防補充水量和自用水量確定。
·53·
11.2.11生產給水宜采用敞開式循環水系統,循環回水可采用壓
力流或重力流。循環冷卻水系統應保持水質、水量平衡,宜采用旁
濾或其他水質處理措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循環冷卻水
處理設計規范》GB50050的有關規定。
11.2.12對部分水質要求較高的生產用水可由生活給水系統
供水。
11.2.13在一個水泵站內宜選用同類型的水泵;每一組生產給水
泵應設有備用泵,但冷卻塔給水泵可不設備用泵。
11.2.14生活飲用水管道不應與非生活飲用水管道及非城鎮生
活飲用水管道直接連接。
11.2.15消防給水系統應設置水量調節儲存設施,有條件時應優
先選擇高位儲水池。
11.2.16用水計量應做到生產和生活、廠內和廠外的用水分別
計量。
11.2.17車間和獨立建筑物的給水系統應與室外給水系統協調
一致。
11.2.18生產用水設備的進口水壓應根據生產工藝和設備的要
求確定。
11.2.19生產車間內的給水管道宜采用枝狀布置。設消防用水
的車間等的給水管道應設2條引入管,在室內連成環狀或貫通枝
狀雙向供水。
11.2.20建筑物的引入管和壓力循環回水出戶管應設置控制閥
門。用水設人人文庫專用備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設置排氣閥,管道最低處宜設置
放水閥。
11.3排水
11.3.1排水工程設計應結合當地規劃,綜合設計生活污水、工業
廢水、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生產污水、生活污水宜采用合流制,不
可回收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宜采用一個排污口排除,雨水宜單
·54·
獨排除。
11.3.2生產排水量應根據生產用水以及循環水水質穩定的需要
確定。生活污水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50014規定的排水定額確定,也可按生活用水量的80%~
90%計算確定。
11.3.3各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之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筑物排出的糞便污水宜分散或集中設置化糞池并做
處理。
2汽車洗車臺的排水及食堂含油污水應設置沉淀和除油設
施并做處理。
3化驗室、機電修理工段和其他車間排出的含酸堿污水應有
中和處理設施并做處理。
4鍋爐房排出溫度大于40℃的廢水時應有降溫設施并做
處理。
11.3.4燒結磚瓦工廠的污水排放、污水處理程度應符合當地政
府的有關規定,并取得地區環保主管部門的同意。
11.3.5車間和獨立建筑物的排水系統應與室外排水系統協調
一致。
11.4消防及其用水
11.4.1燒結磚瓦工廠應設計消防給水,并按建筑物類別和使用
功能設置固定滅火裝置和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11.4.2廠區人人文庫專用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應按1次計算。
11.4.3消防用水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的有關規定執行。
11.4.4消防給水系統可與生活給水系統或生產給水系統合并,
但不宜與壓力流回水的生產循環給水系統合并。當設有儲油系統
時,油庫區應采用獨立的消防給水系統。
11.4.5室外消防給水管網應布置成環狀。小型廠廠區的室外消
·55·
防用水量不超過15L/s時可布置成枝狀。
11.4.6大型油浸電力變壓器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
規范》GB50016、《水噴霧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219的有關規
定設置水噴霧或其他固定滅火裝置。
11.4.7儀器、儀表設備室、辦公樓內的重要檔案以及設有二氧化
碳及其他氣體固定滅火裝置的房間應設火災檢測與自動報警
裝置。
11.4.8燒結磚瓦工廠的建筑物應設置滅火器,并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的有關規定。
人人文庫專用
·56·
12采暖、通風與除塵
12.1一般規定
12.1.1供熱、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方案的選擇應根據建廠地區
氣象條件、總圖布置、工藝和控制要求、區域能源狀況及環境保護
要求,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12.1.2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室外氣象計算參數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的有關規定。
12.2采暖
12.2.1燒結磚瓦工廠的采暖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成型車間、陳化庫和有防寒要求或經常有人停留、工作,并
對室內溫度有一定要求的生產及輔助生產建筑應設置集中采暖。
2設置集中采暖的生產管理和生活建筑、生產及輔助生產建
筑,當其位于嚴寒或寒冷地區,且在非工作時間或中斷使用的時
間,室內溫度必須保持在0℃以上時,應按5℃設置值班采暖。當
工藝系統及生產設備對環境溫度另有要求時,可根據要求確定室
內采暖計算溫度。
3原料破碎生產廠房可以不設計全面采暖,但應從圍護結構
上隔斷,設局人人文庫專用部采暖。
4設置集中采暖的生產及輔助生產建筑,當散熱器采暖難以
保證采暖室內設計溫度時,可用熱風采暖補充。
5儲存易燃、易爆氣體的建筑物內采暖時,熱媒溫度不應過
高,熱水采暖溫度不應超過80℃,且不應使用蒸汽或電熱散熱器
采暖。
6不同供暖方式的采暖間歇附加值宜按表12.2.1的規定采用。
·57·
表12.2.1不同供暖方式的采暖間歇附加值表
供暖時間間歇附加值
供暖方式供暖熱源類型
(h/d)(%)
連續供暖熱電站供熱、區域連續供暖鍋爐房240
調節運行供暖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房16~2410
間歇供暖小型鍋爐房(白天運行)8~1020
注:間歇附加值按采暖房間總耗熱量計算。
12.2.2采暖熱媒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般寒冷地區的廠區采暖熱媒宜采用70℃~95℃的低溫
熱水。
2嚴寒地區的廠區采暖熱媒宜采用70℃~110℃的高溫
熱水。
3嚴寒地區的生產建筑采暖和除塵設備保溫供熱,其熱媒可
采用蒸汽。蒸汽溫度不應高于120℃,其凝結水回收率不應低于
60%。
4利用余熱或天然熱源采暖時,采暖熱媒及其參數可根據具
體情況確定。
12.2.3熱源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需熱負荷的供應應根據所在區域的供熱規劃確定。當
其熱負荷可由區域熱電站或區域鍋爐房供熱時,不應單獨設置鍋
爐房。
2鍋爐房設計應根據工廠總體規劃,做到遠、近期結合,以近
期為主,適當人人文庫專用留有擴建余地。對改建、擴建工程,應合理利用原有
建筑物、設備和管道。
3鍋爐臺數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鍋爐房內相同參數的鍋爐臺數不宜少于2臺。當選用1
臺能滿足熱負荷和檢修要求時,可只設置1臺。
2)鍋爐房的鍋爐總臺數,每種爐型(指蒸汽鍋爐與熱水鍋
爐)不宜超過2臺,當選用多臺鍋爐時,應通過技術經濟
·58·
方案比較后確定。
3)為嚴寒地區的生產建筑采暖及除塵設備保溫供熱,應設
有備用鍋爐。
4)生活供汽應設備用鍋爐。
5)一般寒冷地區的采暖可不設置備用鍋爐。但其中1臺停
止運行時,其余設備應滿足60%~75%熱負荷的需要。
6)對于采暖、生活用汽熱負荷較小的廠區鍋爐房宜選用2
臺蒸汽鍋爐,并設置汽水換熱裝置。
4鍋爐房控制室應有較好的朝向,其觀察窗對觀察鍋爐應有
較好的視野。折合12蒸噸以上的鍋爐房,宜設置化驗室、維修間
和生活間。
5鍋爐總容量折合小于12蒸噸的鍋爐房,每臺鍋爐可單獨
設置機械上煤、機械除渣裝置。
6嚴寒地區鍋爐總容量折合大于或等于12蒸噸,或一般寒
冷地區要求機械化程度較高的鍋爐房,從煤堆場到鍋爐房內運煤
宜采用間歇機械化設備裝卸和間歇機械化設備運煤。鍋爐除渣宜
采用聯合除渣機。
7鍋爐房的鼓風機、引風機應設在廠房內,當鼓風機、引風機
設在室外時,應采取防雨、消聲等措施。
8鍋爐房煙囪高度、個數及煙塵、二氧化硫排放濃度應符合
現行國家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的規定。
9鍋爐房應按其規模、供熱對象分別設置計量儀表檢測供蒸
汽量、供熱量人人文庫專用、燃料消耗總量、原水消耗總量、凝結水回收量、熱水
系統補給水量及總耗電量等。
12.2.4室外熱力管網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熱水采暖管網應采用雙管閉式循環系統。蒸汽采暖管網
宜采用開式系統,其凝結水應回收。當凝結水量小,且回收系統復
雜時,經技術經濟比較,可就地排放。
2熱力管網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59·
1)熱力管網的敷設形式應根據建設場地地形、地質、水文、
氣象條件,以及對美觀的要求等因素綜合確定。改建、擴
建工程尚應依據原有管網及建筑物(或構筑物)情況確定。
2)采用直埋敷設的熱力管網中連接采暖用戶的支管宜采用
不通行地溝。敷設于地下水位以下的直埋管應有可靠的
防水措施。穿越不允許開挖的交通干道時應加設套管。
3)采用地溝敷設的熱力管網中連接各采暖用戶的支管宜采
用不通行地溝;供熱干管及不允許開挖的地區宜采用半
通行地溝;當各種管道共溝敷設時宜采用通行地溝,熱力
管應在管溝的上部。
4)改建、擴建工程的熱力管網宜采用架空敷設。新建廠的
熱力管網宜采用直埋或地溝敷設,當建設場地不允許時
可采用架空敷設。嚴寒地區不宜采用架空敷設。
5)各采暖用戶熱力管入口處均應裝設調節閥,并安裝在入
戶閥門井內。對于沿墻敷設的架空熱力管,室外安裝閥
門有困難時,入戶閥門可裝在室內。
6)地下敷設的熱力管溝、閥門井外壁,以及直埋管道、架空
管道保溫結構表面,與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鐵路及
各種管道的最小水平凈距、最小垂直凈距應符合本規范
附錄D~附錄F的規定。
7)熱負荷較大的生產及輔助生產建筑物采暖入口處宜設置
溫度人人文庫專用、壓力檢測管座。
12.3通風
12.3.1自然通風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以自然通風為主的廠房,其方位宜根據主要進風面、建筑
物形式,按夏季有利的風向布置。
2自然通風宜利用底層門洞,側窗做進風口,上部側窗做排
風口;燒成工段宜設排風天窗或排風罩。側窗和天窗的窗扇應開
·60·
啟方便靈活。
3采用自然通風的建筑物,車間內經常有人工作地點的夏季
空氣溫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當
超出規定值時應設置機械通風。
4產生余熱的燒成車間等生產廠房應優先采用自然通風,當
達不到衛生條件和生產要求時,應采用機械通風方式。
12.3.2機械通風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凡產生余熱、余濕及有害氣體的建筑應以消除有害物質計
算通風量,當缺乏必要的資料時,可按房間換氣次數確定。燒結磚
瓦工廠建筑物通風換氣次數宜按本規范附錄G的規定執行。
2炎熱地區的卸車處宜設置局部過濾送風裝置。
3化驗室通風柜的排風量應保持工作孔風速為0.5m/s~
0.6m/s,排風機及管道應防腐。
4有機械送風的配電室,送入室內的空氣應經過過濾處理。
配電室應設排風系統,其風量宜為送風系統風量的90%。炎熱地
區的各車間配電室應設置機械排風系統。
5設有二氧化碳或其他氣體等固定滅火裝置的控制室及其
他建筑物應按消防要求設置局部排風系統。
6炎熱地區機、電修工段的各工段廠房內應設置移動式通
風機。
7循環水泵站的加氯間及污水泵站的地坑均應設置機械排
風系統。加氯間的排風口應設在房間的下部。污水泵站吸風口的
設置應避免人人文庫專用氣流短路。
12.3.3事故通風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總降壓變電站、配電站的高壓開關柜室、電容器室、射油泵
間、燃油附件間等輔助生產廠房應設置事故排風裝置。事故排風
應同經常使用的排熱、排濕系統合用,并在事故時應保證足夠的排
風量。
2事故排風機應分別在室內、外便于操作的地點設置開關。
·61·
3事故排風機應設在有害氣體或有爆炸危險物質散發量最
大的地點,并應采取防止氣流短路的措施。
4排除有爆炸危險物質的局部排風系統,通風機應采用防爆
型電機。
12.4除塵
12.4.1局部排風系統排出的有害氣體,當其有害物質的含量超
過排放標準或環境要求時應采取有效凈化措施。
12.4.2放散粉塵的生產工藝過程應采用機械除塵。
12.4.3燒結磚瓦工廠放散粉塵的設備,其密閉形式應根據工藝
流程、設備特點、生產工藝、安全要求及便于操作、維修等因素
確定。
12.4.4吸風點的排風量應按防止粉塵或有害氣體逸出的原則通
過計算確定。有條件時可采用實測數據或經驗數值。
12.4.5確定密閉罩吸風口的位置、結構和風速時應使罩內負壓
均勻,防止粉塵外逸并不致把物料帶走。吸風口的平均風速宜符
合表12.4.5的規定。
表12.4.5吸風口的平均風速值
物料加工工段平均風速值(m/s)
細粉料的篩分≤0.6
物料的粉碎≤2
粗顆粒物料的破碎≤3
12.4.6除塵人人文庫專用系統的排風量應按其全部吸風點同時工作計算。
12.4.7燒結磚瓦工廠除塵風管內的最小風速不應低于本規范附
錄H的規定。
12.4.8除塵系統的劃分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同一生產流程、同時工作的揚塵點相距不遠時宜合設一個
系統。
2同時工作但粉塵種類不同的揚塵點,當工藝允許不同粉塵
·62·
混合回收或粉塵無回收價值時可合設一個系統。
3當溫度、濕度不同的含塵氣體混合后導致風管內結露時應
分設系統。
12.4.9除塵器的選擇應根據下列因素并通過技術經濟方案比較
后確定:
1含塵氣體的化學成分、腐蝕性、爆炸性、溫度、濕度、露點、
氣體量和含塵濃度。
2粉塵的化學成分、密度、粒徑分布、腐蝕性、親水性、磨琢
度、比電阻、黏結性、纖維性和可燃性、爆炸性等。
3凈化后氣體的容許排放濃度。
4除塵器的壓力損失和除塵效率。
5粉塵的回收價值及回收利用形式。
6除塵器的設備費、運行費、使用壽命、場地布置等。
7維護管理的繁簡程度。
12.4.10燒結磚瓦工廠對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根據生產條件、除
塵器類型、粉塵的回收價值和便于維護管理等因素,應采取妥善的
回收或處理措施,工藝允許時,應納入工藝流程回收處理。處理干
式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時應采取防止二次揚塵的措施。當收集的粉
塵允許直接納入工藝流程時,除塵器宜布置在生產設備(包括膠帶
運輸機、料倉等)的上部。當收集的粉塵不允許直接納入工藝流程
時,應設儲塵斗及相應的搬運設備。
12.4.11干式除塵器的卸塵管應采取防止漏風的措施。
12.4.12吸人人文庫專用風點較多時,除塵系統的各支管段宜設置調節閥門。
12.4.13除塵器宜布置在除塵系統的負壓段。當布置在正壓段
時,應選用排塵通風機。
·63·
13其他生產設施
13.1一般規定
13.1.1燒結磚瓦工廠應設置實驗室、機修、壓縮空氣站、工藝計
量等其他生產設施。
13.1.2燒結磚瓦工廠其他生產設施的配備應滿足正常生產需要。
13.2實驗室
13.2.1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原料性能測試、發熱量測定、產品基
本性能測試等要求的儀器、器皿及裝置。
13.2.2燒結瓦工廠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坯料、釉料及產品的物
理檢驗要求的裝備。
13.2.3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生產質量控制要求的儀器和裝置。
13.2.4實驗室制樣室、高溫室、精密稱量室、分析室、物理檢測室
等應單獨分室設置。
13.3機電設備維修
13.3.1機械修理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機修工段的裝備應根據工廠的生產規模和當地協作條件確定。
大、中型廠不人人文庫專用具備協作條件時,應具備中修能力;否則可按小修設置。
2機修工段由機鉗、鉚焊等工序組成,機修工段應設置備品
備件庫和乙炔、氧氣瓶庫以及辦公室和更衣室等輔助設施。
3車間地面荷載應適合要求,其鉚鍛部分地面荷載宜為
2t/m2,機床部分的地面荷載宜為1t/m2~3t/m2,其他部分地面荷
載宜為2t/m2~3t/m2。
13.3.2電氣設備修理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64·
1電氣設備修理配置的規模應根據工廠規模、電氣裝備水平
及外部協作條件等因素確定。
2電氣設備修理位置宜設在變電所附近。
3電氣修理的范圍包括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裝置、配電線
路、電氣設備及電氣儀表等。
13.4地磅
13.4.1地磅的選擇應根據當地運輸車輛的載重能力確定。
13.4.2秤體宜采用無坑基安裝。
13.5壓縮空氣站
13.5.1壓縮空氣站設計應滿足工藝用氣要求,并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壓縮空氣站設計規范》GB50029的有關規定。
13.5.2當壓縮空氣用于閥門控制、脈沖噴吹等對氣體質量要求
較高的設備時,應進行凈化處理,氣體干燥后濕含量應滿足使用設
備的要求。
13.5.3壓縮空氣用在粉狀物料充氣或輸送時,氣體應進行充分
冷卻和除油干燥。
13.5.4壓縮空氣站應靠近用氣負荷中心,可集中或分散設置,并
應避免粉塵污染。
13.5.5空氣壓縮機的選型和臺數應根據空氣用量和壓力要求以
及氣路系統損耗和必要的儲備量確定,并應設置備用機組。
人人文庫專用13.6工藝計量
13.6.1燒結磚瓦生產過程中,從原料、燃料進廠到產品出廠的各
個環節均應配備相應的計量裝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原料、燃料可根據物料運輸方式的不同采用相應的計量裝置。
2配料宜采用定量給料或配料秤。
13.6.2計量裝置的精度應滿足工藝要求。
·65·
14節能
14.1一般規定
14.1.1燒結磚瓦工廠生產線的主要能耗設計指標宜滿足現行國
家標準《燒結磚瓦工廠節能設計規范》GB50528的有關規定。
14.1.2用于墻體和屋面的燒結磚瓦產品應滿足所在氣候區建筑
節能標準的要求。
14.1.3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同時編制節能篇(或節能章)。
14.1.4施工圖設計階段應落實初步設計審批意見。經審查批準
的節能設計方案,如有變動應征得原審批部門的同意。
14.2技術、工藝、裝備節能
14.2.1燒結磚瓦工廠技術、工藝、裝備的節能設計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燒結磚瓦工廠節能設計規范》GB50528的有關規定。
14.2.2燒結磚瓦工廠的設計可采用工業、農業和城市廢棄物等
替代部分原料和燃料。
14.2.3在有煤矸石、粉煤灰等含能工業廢渣的地區,磚瓦焙燒應
優先選用此類原料兼作燃料。
14.2.4燒結磚宜采用內燃燒磚技術。
14.2.5設人人文庫專用備選型應采用國家推薦的節能型產品。
14.2.6窯爐設計應采用優質耐火和保溫隔熱材料。
14.2.7破碎系統應選擇適宜的入料粒度與出料細度。
14.3余熱利用
14.3.1燒結磚瓦工廠焙燒窯爐必須設置余熱回收利用系統。
14.3.2余熱利用不應影響生產線的正常運行,不應提高單位產
·66·
品的能耗。
14.4節電
14.4.1供配電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變電所或配電站的位置應靠近負荷中心,減少配電級數,
縮短供電半徑,應選擇低損節能型變壓器。
2變壓器的容量、臺數及運行方式應根據負荷性質確定。
3供配電系統設計宜采用高壓補償與低壓補償相結合,集中
補償與就地補償相結合的無功補償方式,企業計費側最大負荷時
的功率因數不應低于0.92。
4變壓器的運行負載率宜為80%~90%。
5供配電系統設計應減少供電系統的高次諧波,保持變壓器
三相電流平衡。
14.4.2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合理選擇用電設備功率,使其接近滿載運行。
2擠出機、風機、水泵、攪拌機、空氣壓縮機等設備應采用變
頻調速控制。
3對于破碎機等容量較大、無調速要求的設備易采用電機節
電器、進相機或電容就地補償方式進行無功功率補償。
14.4.3照明節能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滿足照明質量和視覺效果的要求下宜采用高光效、長壽
命的高強氣體放電燈,選用效率高、利用系數高、配光合理、保持率
高的燈具。人人文庫專用
2廠區路燈照明宜設置自動控制器,條件允許時可使用太陽
能路燈。
3疏散指示燈、走廊燈、庭院燈等小照度燈具可使用交流發
光二極管(LED)作為光源。
·67·
15環境保護
15.1氣體排放污染防治
15.1.1廠區內的總圖布置應將原料破碎車間、煤氣站、原料堆場
等布置在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距離廠界附近居民區較
遠的一側。
15.1.2原料破碎、干燥、窯爐等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應符合國家現
行的有關排放標準,并應滿足當地環保部門的有關要求。
15.1.3燃料或含能原料中硫含量超標時,應對煙氣中的二氧化
硫進行處理。
15.1.4各車間的含塵氣體應通過高效除塵凈化系統處理。
15.2廢水污染防治
15.2.1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網應分開布置,廢水排放應經
環境影響評價論證并得到當地環保部門的批準,同時應符合現行
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并應滿足當地環保部門
的有關要求。
15.2.2嚴禁利用滲井、滲坑等手段排放污水。
15.2.3煤人人文庫專用氣發生站的含酚廢水應設置處理裝置,不得外排。
15.3噪聲污染防治
15.3.1燒結磚瓦工廠廠界噪聲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
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的有關規定。
15.3.2噪聲控制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企業噪聲控制
設計規范》GBJ87的有關規定。
15.3.3設備選型及布置應充分考慮降噪、減振,應選用低噪聲生
·68·
產設備和有利于控制噪聲傳播的布置形式。設計中應根據聲源特
性及發聲規律采取隔聲、吸聲、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
15.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15.4.1燒結磚瓦工廠成型、干燥各工段產生的固體廢物應回收
利用。
15.4.2廢產品宜全部回收利用。
15.4.3廢耐火材料宜利用,不能利用的應放置到規劃地點做統
一處理。
15.5環境保護設施
15.5.1燒結磚瓦工廠環境保護工程設計中,應根據生產規模設
置環境保護設施,并配備必要的儀器設備。
15.5.2燒結磚瓦工廠環境保護設施應包括除塵、煙氣與廢氣凈
化、各種煙囪及排氣筒、廢水和污水處理、原料露天堆場的廢棄物
處理、設備減振及消聲治理、綠化等設施,以及環境監測設施及其
監測儀器設備。
人人文庫專用
·69·
16職業安全衛生
16.1一般規定
16.1.1職業安全衛生的技術和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
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16.1.2燒結磚瓦工廠的職業安全衛生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16.2防火防爆
16.2.1燒結磚瓦工廠生產車間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廠房的最低
耐火等級均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16.2.2燒結磚瓦工廠各生產車間的防火距離、可燃油品(或可燃
氣體)儲罐區及其附屬設施的布置和防火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
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
16.2.3燒結磚瓦工廠電力裝置的防火防燃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
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的有關
規定。
16.2.4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制壓力
容器》GB150人人文庫專用的有關規定。
16.3防機械傷害
16.3.1燒結磚瓦工廠生產設備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
準《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
一般要求》GB/T8196、《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及
國家現行有關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16.3.2起重機械設置的安全裝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
·70·
械安全規程第1部分:總則》GB6067.1的有關規定。
16.3.3機器和工作臺等設備的布置應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
寬度不應小于1m。
16.4防雷保護
16.4.1燒結磚瓦工廠建筑物防雷措施應根據地理、地質、氣象、
環境、雷電活動規律以及被保護物的特點確定。
16.4.2燒結磚瓦工廠生產廠房及輔助建筑物應根據生產性質、
發生雷電事故的可能性、后果及防雷要求進行分類,并應符合下列
規定:
1煤氣站、燃氣儲存庫、儲油罐,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3次/a
的住宅、辦公樓等應為第二類防雷建筑物。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為第三類防雷建筑物:
1)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
次/a的宿舍、辦公樓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2)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業建
筑物。
3)生產車間廠房。
4)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區,且高度在15m及以上的
煙囪、水塔等孤立的構筑物;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d/a的地區,且高度在20m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的
構筑物。
16.4.3各類人人文庫專用建筑物防雷措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防雷
設計規范》GB50057的有關規定。
16.5防塵
16.5.1燒結磚瓦工廠各生產操作區,空氣中的粉塵的最高容許
濃度及建筑物通風換氣次數應符合本規范附錄G的規定。
16.5.2燒結磚瓦工廠的防塵及有害氣體的治理設計應符合本規
·71·
范第12.3節、第12.4節的有關規定。
16.6防暑降溫及采暖防寒
16.6.1燒結磚瓦工廠的防暑降溫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工業企業
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16.6.2燒結磚瓦工廠的采暖、防寒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12.1
節、第12.2節的有關規定。
16.7噪聲控制
16.7.1燒結磚瓦工廠廠區內的噪聲控制應滿足本規范附錄B
的規定。
16.7.2高噪聲生產場所宜設置控制、監督、值班用的隔聲室,高
噪聲設備宜布置在隔聲的設備間內,并與工人操作區分開。
16.7.3強烈振動設備之間應采用柔性連接,有強烈振動的管道
與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架的連接不應采用剛性連接。
16.7.4塊狀物料輸送時應采用阻尼和隔聲措施。
16.7.5產生空氣動力噪聲的設備,在進氣口(或排氣口)處應設
置消聲器。
人人文庫專用
·72·
書
,
區
6m
—
17
廠食堂
不應小于
7
—
16
單身倒班宿舍
生活建筑
不應小于
、
類廠房
室
8
—
6
乙
15
車間辦公
、
類廠房
且門窗洞口不正對開
,
甲
乙
生產管理
、
但
7
66
樓
—
5%
,
14
甲
工廠辦公
的
但
,
衡
8
—
13
121010
汽車
可適當減少
房
—
12
12
101010
12
鍋爐
可適當減少
配氣液化
—
、、
11
25
252525
1412
防火間距
煤氣
氣站
站站
其
最低耐火等級及防火間距
;
防火間距
,
、
其
時
8
—
2m
,
10
121212
141214
機修車間
1h
、
、
;
幕時
于
輔助生產廠房
水
9
7
—
低
101010
12101214
污水泵站
雨水
循環水
最低耐火等級及防火間距表
、
可按本表減小
門墻洞口面積之和各不超過該外墻面積
卷簾和
極限不
8
所
—
,
12
101010
1210121412
變電
的
;
耐火
4m
或防火
7
站
—
14
121212
141214141412
壓縮空氣
屋蓋
門窗
6
庫
—
間的防火間距
12
101010
12101212121012
包裝成品
不應小于
當每面外墻上
防火
之
,
廠房的
則應從其凸出部分外緣算起
間
,
座
之
5
7
—
件
101010
1210121212101212
燒成車間
體屋檐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
低一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
)
戊類廠房
燒構
燒
)
;
,
4
7666
—
燃
燃
121012121210121210
成型干燥施釉車間
甲類廠房
開口部位設有
3m
的
2m
的
。
墻且較
但
等
,
3
7666
—
庫
確定
121012121012121010
或構筑物
防火
陳化
門窗
(
主要生產廠房
不限
級
的
如無外露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標準私人服務合同(35篇)
- 07. 項目七 熟悉跨境物流方式題目
- 安全生產統計分析練習試卷1
- 2025年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考數學真題試卷(含答案)
- 小學管理集市活動方案
- 山東移動贈手機活動方案
- 市委辦黨史實踐活動方案
- 干部親情活動方案
- 岑溪市萬象公館活動方案
- 局憲法宣誓活動方案
- 2025-2030中國不飽和聚酯樹脂行業發展狀況及產銷需求預測報告
- 2025-2030年數控機床產業行業市場現狀供需分析及投資評估規劃分析研究報告
- 眼鏡店經營管理制度
- 2025年湖北高考生物試卷真題及答案詳解(精校打印版)
- 2024年郴電國際招聘真題
- 學校五年發展規劃2026-2030年
- 2025重慶新華出版集團招聘18人筆試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析集合
- 新疆烏魯木齊市六校2023?2024學年高一下學期期末聯考 數學試題(含解析)
- 2025春季學期國開電大專科《管理學基礎》一平臺在線形考(形考任務一至四)試題及答案
- 腫瘤內科常用化療藥物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試卷2(附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