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淺析我國最高額抵押擔保制度的幾個問題一、最高額抵押的概念和構成要件最高額抵押是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開展而形成的,設立最高額抵押以后,合約雙方當事人就不必再為每一筆交易再去辦理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即可為債權人的債權提供擔保,為交易提供方便,這樣無疑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對社會進步是有很大好處的。我國?擔保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額債權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最高額抵押擔保有以下要件構成:一原因交往合同。原因交往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就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債權債務的總合同,也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的一系列債
2、權債務的總概括,具有連續和不特定兩個特征,但不是詳細的、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二最高限額。最高限額是最高額抵押擔保的最大范圍,是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必要條件。由于最高額是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的,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的最高限額,而所擔保的債權在決算前又是將來可能發生的、不確定的,假設沒有最高限額,那么無所謂最高額抵押擔保。三決算期。決算期是指確定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的時間。由于最高額抵押權在其設定時,僅確定了一個范圍,在一定期間,在最高額抵押的范圍內,債權額可隨時發生變化,因此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額并不是抵押權實際擔保額,有必要設定決算期。學者形象地將最高額抵押擔保稱為框子或合子支配權,認為:“因有最
3、高限額存在,有人亦稱之為框子或合子支配權,該框子所圍,即為最高限額,由根底關系所生之債權,可自框子入口進入,故不特定債權可否進入框子,為擔保債權,即由當事人所約定之根底關系入口管制。是不無道理的,其中框子所圍范圍內,即為最高額,根底關系所生的債權即為原因交往合同,而框子入口封閉時,即是最高額抵押權確實定時。二、最高額抵押擔保的特征一最高額抵押具有相對獨立性有學者認為最高額抵押權具有獨立性,并陳述了三點理由:1被擔保主債權的不確定性;2最高額抵押的決算期屆至前,所擔保的一系列債權中的單個債權發生消滅,不影響最高額抵押權的存在;3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額確定后,主債權發生轉移,那么最高額抵押權亦
4、隨之轉移,而被擔保的債權額未確定之前的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單個詳細債權,可以與最高額抵押權相別離進展單獨轉讓,此時債權稱為普通債權,并進一步得出我國擔保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不得轉讓,“與最高額抵押權的設立本意相悖。對此,筆者不敢完全贊同。筆者以為,最高額抵押權的獨立性是相對的,在最高額抵押權的決算期屆滿確定前,最高額抵押權具有獨立性,但是,一旦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確定,最高額抵押那么變為附屬于一個特定債權額的擔保物權,與普通的抵押一樣,具有明顯的附屬性。同時,筆者對我國擔保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也有不同看法:我國擔保法規定的最高額抵押的立法本意是什么?筆者以為該條規定的本意應該
5、是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轉讓,不得將一個最高額抵押分解為假設干個普通抵押隨之轉讓,也就是說,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轉讓后,該被轉讓的主合同債權不再具有抵押擔保,而成為普通債權。對這條規定,假設簡單地從字面上理解為被最高額抵押擔保的主合同債權一概不得轉讓是有失偏頗的,因為因某一交易而發生的主債權是否為最高額抵押所設定的擔保,要待決算前方得確定,超出最高額的債權本身就不享有優先受償權即是明證。二最高額抵押權的被擔保債權具有不特定性這是最高額抵押與一般抵押的最大區別所在。一般抵押往往是在詳細的債權債務關系形成后,為該特定債權設定的擔保,也就是說,被擔保的債權債務關系具有明確的特定性,而最高額抵押權是
6、為將來可能發生的一系列債權設定,這些債權有可能成立,也有可能永遠成立不了,并且這些債權債務關系即便成立,也處于不停的增減變動之中,具有很明顯的不確定性,只有在被擔保的主債權確定時,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主債權才能特定化為一個詳細的數字。三、最高額抵押權確實定所謂最高額抵押權確實定,是指因某一事由的出現而將本來不確定的最高額抵押權確定化的過程。很多原因可能導致最高額抵押權確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被擔保的債權已經沒有繼續發生的可能。最高額抵押構成要素中的原因交往合同是設定最高額抵押的根本,也就是抵押權人與抵押人設立最高額抵押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根本原因,假設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之間
7、的交易合同已經終止、解除或者因其他原因此消滅,被擔保的債權已經沒有再發生的可能,最高額抵押權應從此時起確定。同樣,債務人以自己的不動產設定最高額抵押后,債務人受破產宣告,債務人喪失了繼續進展交易的才能,最高額抵押權也應從破產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時起確定。二雙方當事人約定終止以后再行交易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的抵押效力,最高額抵押權應從此確定。這一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1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在設立最高抵押合同時約定的期限已經到達,也就是決算期屆至,最高額抵押理所當然確定。2最高額抵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有效存續期間,經過協商,終止以后再行交易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的抵押效力或終止交易,最高額抵押權確定。3
8、最高額抵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決算期的,當事人中的一方提出終止交易或終止以后的交易的擔保,最高額抵押權也應確定。三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或抵押物經過查封時,或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某一債權未受清償,而抵押權人有實行抵押權的要件時,或抵押權人已申請拍賣抵押物時,抵押權確定。同樣,假設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申請對抵押物進展查封時,也構成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的原因。最高額抵押權一旦確定,其直接后果就是確定哪些債權有優先受償權,哪些債權沒有優先受償權。“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優先受償之范圍須受最高限額之限制,亦即須于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時,不逾最高限額范圍內之擔保債權,始為抵押效力所急,超過最高限額之
9、債權,仍無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在最高額抵押權確定時,確定存在的,在約定擔保范圍內,不高于最高限額的債權有優先受償權,不在約定擔保范圍內,或其數額超出最高額的部分沒有優先受償權。這里涉及對最高限額含義的理解問題。對最高額的含義通常有兩種理解,即最高發生額或最高余額。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假設干問題的解釋?下稱?擔保法解釋?第八十三條第二款將最高額明確規定為“實際發生的債權余額是很有必要的。對最高余額,仍然有兩種理解,即最高本金余額和最高本息合計余額。按照?擔保法?第62條、第64條的規定,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10、這一范圍似乎沒有確定的可能,理由是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是一個變數,只有在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實現以后,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才能確定,而實現最高額抵押權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最高額抵押權確實定。對一個尚未發生,且不確定是否發生,發生金額是多少進展確定,從邏輯上講是說不過去的,結果也仍然是不確定的。?擔保法解釋?第七十四條規定了清償程序:“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程序清償:一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二主債權的利息。三主債權。從這一規定上看,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也應是屬于優先撥付的范圍。只有當主債權得以清償后,抵押權人的抵押權才得以最終實現。對抵押權實現的費用,筆者以為不應列入最高額抵押的范圍
11、。雖然通常在設定最高額抵押時,抵押物的價值高于最高額抵押擔保的限額,但由于?擔保法解釋?第七十八條的一物多權,余額提存的規定,仍然會對將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列入抵押擔保范圍構成威脅,影響抵押權人抵押權的實現。假設將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不列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范圍,而列入優先撥付的范圍,并未增加債務人的負擔,同時更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因此,筆者以為,在當事人對最高額包含的內容有約定時以約定為準,在沒有約定適應理解為是本金、利息、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的合計,當合計金額超出最高限額時,超出部分沒有優先受償權。四、最高額抵押權的實現正如最高額抵押確定一樣,引起最高額抵押權實現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就
12、是主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得清償,債權人就可以啟動最高額抵押權實現的程序。抵押權人要實現最高額抵押權,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債權得確實存在。與普通抵押權是針對特定債權設立抵押不同,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具有不特定性和不穩定性,在最高額抵押權確定之前,其擔保的主債權處于不停變動之中,債務有隨時發生的可能,也有隨時被清償的可能,因此,抵押權人主張抵押權時,除了證明最高額抵押權的存在之外,還必須證明債權的客觀存在,如不能證明債權確實實存在,人民法院或其他有關部門那么不能支持其行使最高額抵押權的要求。2有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獲清償。抵押權人行使最高額抵押權,除了證明抵押權的有效存在以外,還必須證明所主張的
13、債權已屆履行期限,也就是債權已到期。債權債務關系的履行期限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設定的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期限,在履行期限屆滿前,債權人按照約定是無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有權回絕債權人要求提早履行的懇求。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依我國民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債權人雖然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對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人應提供有效的約定證明,證明其債權已到履行期限而債務人沒有履行;如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債權人就應提供有效的催要證明,證明債務人經催要而未履行。只有在債權到期而未獲清償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才可以行使最高額抵押權。債權人啟動最高額抵押權實現程序是導致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的
14、原因之一,但最高額抵押權確實定并不一定導致最高額抵押權的實現。有一債權到期未獲清償,即導致債權人啟動最高額抵押權的實現程序,而不必等到所有債權均到期且未獲清償。國外有將申請拍賣抵押物的程序列入強迫執行法,可以不通過訴訟程序進展的立法例,在我國沒有這一規定,同時由于“流質契約的制止,當事人不可以在最高額抵押擔保協議中約定債務人到期不履行義務,將抵押物歸抵押權人所有,因此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應按照我國?擔保法?第六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通過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訴訟程序實現自己的抵押權。最高額抵押權人在自己的債權得到清償后,
15、應主動到登記機關涂消抵押權登記,以解除抵押人財產權利的拘束。同時,設定的抵押只能一次登記一次有效,屢次重復使用。五、最高額抵押權消滅的原因導致最高額抵押權消滅的原因主要有:一債務清償,導致抵押權人的抵押權消滅。其中包括抵押物經過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商折價歸抵押權人所有以清償債務,和抵押物經過依法拍賣、變賣,并以所得價款歸還抵押權人的債務以及債務人以其他方式歸還了債務。由于最高額抵押權所依存的債權已經消滅而導致抵押權人的抵押權歸于消滅。二抵押物滅失導致最高額抵押權消滅。筆者以為,抵押權是附屬于特定物上的他物權,必須依靠一定的物存在,假設沒有了物,也就沒有了依附于物上的抵押權。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對
16、不可歸責于抵押人的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抵押人所獲得的賠償金或補償費用可以用于清償債權人抵押權人的債權,也可以作為繼續提供擔保的財產進展抵押擔保,如繼續提供擔保的,應認為是重新設定抵押擔保,原最高額抵押權消滅。對可歸責于抵押人的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應認為最高額抵押權消滅,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擔保,或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三除斥期間的經過而導致最高額抵押權消滅。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某種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斥期間屆滿后,權利即消滅。我國?擔保法?沒有規定最高額抵押權得除斥期間,但按照我國其它法律標準中關于除斥期間屆滿后,權利即消滅的規定,在除斥期間屆滿后抵押權人應無權要求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
17、六、最高額抵押擔保制度的缺乏和健全最高額抵押擔保制度與其它法律制度一樣,從其誕生的第一天起,在促進社會經濟開展的同時,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就是債務人處于弱勢地位,易受抵押權人債權人的擺布。有的債權人為圖方便和自己債權的平安性得到保證,而有意讓債務人提供較大額的最高額抵押,并進展相關登記,一旦最高額抵押設定后,債權人又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隨意減少交易的發生或不發生交易,導致抵押物的價值受到不正當的拘束,進而束縛債務人的經濟活動。同時,由于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往往是長期而親密的,因此,作為債權人的銀行或供貨商可以通過設定抵押權,到達支配債務人的經濟活動,左右其存亡。凡此種種,
18、由于債務人處于明顯的弱勢地位,對債權人的要挾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這對債務人、抵押人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秩序都是不利的。試舉一例。1999年4月4日,原告與被告簽定最高額抵押擔保借款合同一份,約定:自1999年4月4日起至1999年10月20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和貸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不超過15萬元的貸款,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用途、還款方式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愿以價值22.3萬元的房產、機器設備作為該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三計收利息;并規定了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同時
19、約定抵押財產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在保險責任內的損失,保險理賠款應用于提早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缺乏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那么,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度或提早收回貸款。合同簽定后,原告按約定在工商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并口頭向被告申請要求貸款,但沒有辦理有關的保險手續,被告以原告未履行相關義務以及信譽度差為由,沒有向原揭露放貸款。原告起訴要求被告賠償違約損失。此案中,假設原告辦理了抵押物的相關保險手續,而被告仍然可以以種種理由不向原揭露放貸款,處于弱勢地位的被告所能獲得的救助是非常有限的。由于最高額抵押的設定并存在,抵押人無法用被抵押的財產再進展抵押而
20、獲得其他資金上的援助,對抵押人的經營活動產生很多不必要的限制,無疑對抵押人是不利的。現有的法律制度中沒有相關規定,也沒有對抵押權人的制裁措施。就我國現有的最高額抵押擔保法律制度而言,也有較明顯的缺陷:一債務人的特定性沒有明確界定。大家知道,抵押擔保法律關系的當事人通常是兩方或三方:假設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提供抵押,即債務人就是抵押人,這時,抵押擔保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就是兩方:抵押權人和抵押人。但也有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在這一法律關系中就存在三方當事人:債權人、債務人和抵押人。前一種類型,即債務人就是抵押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雙方當事人就特定化、明確化;后一種情況,即存在三方
21、當事人的情況。二在適用范圍上,我國?擔保法?規定的也較為狹窄。由于商品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含義,在政治經濟學中解釋為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而在現實中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效勞合同、勞務合同等標的往往就是勞動本身,且債權債務關系當事人往往比較固定,又具有較長期的業務協作關系,對此卻不能設立最高額抵押擔保,是沒有理論根據的。三我國?擔保法?規定“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缺乏必要的理論根據。對此立法,我國法學理論界批評較多。以上種種制度和立法上的缺陷,應在醞釀制定中的?物權法?中進展標準,以表達法律救助弱勢群體的法制精神。首先,應確立老實信譽原那么在物權法中的根本原那么地位,并加以確定化,如規定“因不可歸責于債務人或抵押人原因此致交易不發生,或抵押權人惡意減少交易發生的,抵押權人應承擔賠償責任。作如此規定,上述案例中的原告就可以要求被告賠償損失了,否那么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缺乏必要的法律根據,而只能要求被告履行合同。針對上述我國最高額抵押擔保制度中的債務人不確定的缺點,筆者以為對?擔保法?第五十九條改作如下規定:“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年中國OPP標簽數據監測報告
- 2025年中國GPS一體機數據監測研究報告
- 2025年中國CNC高速單座模切機數據監測研究報告
- 2025年中國3.0mm束狀二芯光纜數據監測報告
- 2025至2030年中國食品級特丁基對苯二酚市場分析及競爭策略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年中國藍寶石晶體市場分析及競爭策略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年中國磁療床墊市場分析及競爭策略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年中國電容式料位控制器市場分析及競爭策略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年中國煙霧燃氣報警器市場分析及競爭策略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年中國汽車頂隔音墊市場分析及競爭策略研究報告
- 2025年醫療美容行業私密整形技術與市場規范報告
- 2025至2030中國海洋生物技術行業市場發展現狀及競爭格局與投資發展報告
- 【課件】破繭 逐光-2026屆新高三啟航主題班會:挑戰極限成就夢想(含規劃指南、學法指導、心理護航)
- 教師學雷鋒管理制度
- 湖南2025年湖南江華瑤族自治縣招聘18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歷年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
- 2025至2030中國化妝品檢測行業發展分析及競爭策略與趨勢預測報告
- 盤古java面試題及答案
- 2024中儲糧考試題庫與答案
- 2025年個人租房合同范本下載
- T/CAMIR 002-2022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管理與服務要求
- 多模態學習算法的實證分析及其未來發展趨勢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